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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检务】办案可兼顾便捷和高大上?这款“神器”功能不止一种!

2017-10-06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



从天而降的案卷,成山如海。复杂纠结的案情,梳理困难。种类繁多的文书,眼花缭乱。争分夺秒的背后,寝食难安!小黄灯不会等你,但苏州检察有个神器在等你……


苏州:全省8%的干警办理20%的案件


在“案多人少”挑战的大背景下,苏州检察人牢固树立共建共享、增效减负理念,紧扣实战需求、面向智慧司法,由苏州市委政法委牵头,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建,公、检、法、司各部门协同,共同打造了苏州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开创了政法大数据应用的“苏州模式”。


先自备流量看看这平台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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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要建立这个平台?


因为经济高速发展和人口密集流动导致案件量居高不下,2009年的昆山市检察院人均办案量达到116件。


时任昆山市检察院检察长、现任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薛国骏:


“为什么不能把双方的信息互通起来?公检法司有没有途径实现资源共享?这是我们最初构想的政法信息综合平台的雏形,从09年就开始实践探索。”


面对案多人少,苏州检察人不缺吃螃蟹的精神:


2009年,昆山初探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2011年,苏州市政法信息综合平台建立。

2014年,苏州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网上办案试点地区。


目前,通过平台共办理刑事案件6万件,汇集了苏州政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大数据池”!







数据还是要罗列的,毕竟是没有一点水分的干货!


截止到2017年7月底,苏州市公安机关交换至平台的刑事立案、破案信息117751条,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4767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4993件、向法院提起公诉55932件;法院通过平台流转判决书39217件,全市办理刑事案件在市政法信息平台流转率超过97%,通过平台跨部门网上业务协同办理刑事案件超过19万件次。


问题NO.1

数据是挺详实,可是咱们内行人都知道,公检法司都有各自的内部网络,协同平台怎么兼顾保密安全要求?

答疑小能手

当然有神器!通过单独铺设政法专网,并设置网闸、前置机,将政法专网连接至各政法单位内网,这样就能打通部门壁垒,实现跨部门协同办案啦,而且安全保密都不用担心~通过这个拓扑结构,可以实现下面这一点——



不仅办案效率提高

还一脚踏上“单轨制”!




问题NO.2

单轨制是个啥?难道现在办案用这个系统就能全部搞定?So easy?

答疑小能手

额……easy嘛,确实是。其实单轨制叫做案件网上办理单轨制,就是指,承办人不用再依赖案卷办案啦!


具体有啥变化?



苏州检察机关全面实现了案件网上办理单轨制,目前,实现了批捕案件纸质卷宗不流转,公诉案件纸质卷宗流转但不使用(有专门的库房存放,要看纸质卷宗需要办理借阅手续)。


然而,看到这里,如果你以为打通部门壁垒仅仅是实现了依托电子卷宗办案,那可就错了哟,强大的政法信息平台经过一期二期建设,早就实现了公检法司间的协同办案,这个协同,可没那么简单!


政法平台的“妙用”可不止单轨这一点


自动进入放大招模式,排名不分先后……


电子换押


以前换押,不管是办案民警还是检察官,都得专人专车把换押文书送至看守所。


——VS——


案件承办人在平台点击换押,看守所内民警实时本地打印换押文书,加盖电子印章,自动换押实时完成。

诉前、审前调查


检察官、法官在办案中发现需开展诉前、审前调查的案件,电话联系司法局,协调开展调查。


——VS——


在案件起诉、审判之前,平台直接将检察院和法院提起的诉前调查和审前调查请求流转至司法局,只需一键点击,其后能在系统内实时关注调查进展。

案件评查


政法委开展传统的案件评查需要从公检法司各个部门调阅纸质卷宗,程序繁琐效率低。


——VS——


利用政法平台的电子卷宗进行案件评查,打破了线下评查受制于时间、空间、案卷唯一性和分散性的特点。平台数据全程留痕,可以实现提请审查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的“三书对照”,便于开展全流程评查,发现有问题的卷宗可下载截图,实时反馈。

立案监督


以前:翻案卷、翻案卷、翻案卷!存在滞后性和被动性。


——VS——


现在:公安立案的信息在系统内即时推送,检察官可以第一时间找出立案监督线索,并对重点案件开展重点监督。

纠正违法


以前:纠正违法通知书手工开具,难免存在疏漏及滞后,且因主观因素较难统计,存在不规范性。


——VS——


现在:系统内纠违,一目了然,高效便捷,且便于存档。

类案分析


以前:发通知,人工搜集,费时费力还不全面。


——VS——


现在:6万件刑事案件判案库形成“信息池”,为广大政法干警提供了海量的学习资源,类案分析神马的,不要太轻松!



另外,政法平台实现了办案程序公开、办案期限警示,有效防止了违反规定互借办案时间、送达文书不及时、时间倒签、纸质法律文书随意撤回修改等不规范现象,跨部门业务协同更加注重办案程序、办案细节、办案质量,这才是共同进步有木有?!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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