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女子莫名奇妙成老赖,看检察官如何多方调查取证还清白

2017-10-22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潇湘晨报



10月18日下午,怀孕8个月的刘女士专程来到湘潭雨湖区检察院,向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送上一幅写有“伸张正义、执法为民”的锦旗。原来,2013年刘女士的前夫假冒她的签名贷款买了一辆车,因为这辆从来没有见过的车,刘女士和前夫共同背上了16万元债务,成了“老赖”。


日前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在查办刘女士前夫以隐瞒事实达成虚假调解的民事案件时,还原事实真相,还了无辜担责的刘女士一个清白。


事情还得从4年前说起。2013年1月,刘女士的前夫宾某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冒她的签名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在银行办理了33万元购车贷款用于购买一辆奥迪A6轿车并分期付款。但是,宾某所购的车辆并没有由宾某和刘女士实际控制和使用,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在刘女士和宾某办理离婚手续后,时至2015年5月,宾某因仍有16万余元贷款没有按期归还,于是贷款银行将刘女士和宾某二人诉至法院,请求判定共同偿还借款。


在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时,宾某隐瞒了他与刘女士已经离婚的事实,再次伪造了刘女士的签字,向法院递交了刘女士“委托”他代为调解的《授权委托书》。就这样,刘女士在缺席且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达成了虚假调解协议,与宾某承担共同偿还借款的责任。


因为一直“欠债不还”,刘女士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当刘女士去购买高铁票都买不到时,才发现她已经成为了处处受阻的“老赖”。


接到刘女士申诉后,雨湖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检察官们经多方调查取证,查明了申诉人刘女士的前夫宾某是故意向法院隐瞒二人已离婚的事实,并曾多次伪造刘女士的签名签署文件。据此,雨湖区检察院依法向雨湖区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书》,雨湖区法院收到该院的检察建议后,迅速启动再审程序,最终判决驳回了上述贷款银行对刘女士偿还购车贷款的诉讼请求,同时对在诉讼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宾某进行了训诫和教育。


 “感谢检察官支持我的申诉,因为进入黑名单,不能买机票、高铁票,我都两年多没有回过娘家了。我的公司也不能参加任何项目的招投标。有了判决书,这些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事实澄清后,拿到民事判决书的刘女士感激地说。


(文字:周凌如 田晓 周旭红 编辑:罗丽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