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检务】大数据推动司法改革落地 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检察日报微信公众号
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智慧检务建设迈上新台阶”。
深化司法改革,离不开现代科技的支持。想知道五年里智慧检务建设取得了哪些了不起的成果吗?快来一起围观吧!
智慧检务的发展历程
回顾近年来的检察信息化工作,检察机关已经走过了“数字检务”“网络检务”“信息检务”阶段,目前已经正式步入“智慧检务”阶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颁布实施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等指导性文件,推动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
具体措施:今年底将全面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与服务的“六大平台”。
“六大平台”是什么:
司法办案平台
检察办公平台
队伍管理平台
检务保障平台
检察决策支持平台
检务公开与服务平台
典型经验: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江西“检察为民服务云平台”。
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
江西“检察为民服务云平台”。
二是全面推进网上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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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部署融办案、管理、监督、统计、查询、评查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14年起,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已实现各类案件一个平台、一个标准、一个程序,所有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数据网上生成。今年又适应改革要求,对该系统进行结构性、功能性升级,以软件的“硬制约”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
典型经验:上海、贵州等地检察机关研发运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江苏省检察院研发“案管机器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研发运行“量刑建议”“量刑比对”“文件纠错”等系统。
贵州检察机关研发运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江苏省检察院研发“案管机器人”。
三是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
具体措施:发布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推进“一中心、四体系”建设,即建设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检察大数据标准体系、应用体系、管理体系、科技支撑体系,依托大数据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探索“人工智能+检察工作”新模式,制定检察人工智能创新指南。与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化科技合作,共同建设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智能语音云平台建设指导方案,推进讯(询)问和会议语音同步转录。
典型经验: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开展办案和教育培训智能语音双语应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访汇聚”双语翻译手持机。
(文字:李春薇 编辑: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