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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改革进行时】今年前10月江苏检察机关抗诉案件改变率达九成

2017-11-30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法制日报、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



“今年的抗诉案件改变率达90%,依法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和纠正违法案件同比去年大幅增长。”11月29日,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在江苏省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随着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以及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化,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被赋予更多职责。江苏检察系统在试点中,探索建设了符合十九大精神和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的江苏特色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体系。


5月30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新区法院对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提起的两起公益诉讼作出判决,责令被告高港区水利局继续履行职责,查处非法采砂行为。这是高港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水利部门未及时履职致使长江河道砂石资源遭盗采、生态环境遭破坏后提起的3件公益诉讼中的两件,还有1件仍在审理中。


据介绍,今年前10个月,江苏检察机关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740件(不包括复查案件)


针对生效裁判结果提出抗诉88件,抗诉案件改变率9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2件,法院采纳173件;


针对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844件,法院采纳550件;


针对审判人员审判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378件,法院采纳234件;


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7件,涉案标的额6.4亿余元。


江苏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陆军说,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对法院裁判结果、执行活动、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进行监督,依法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依法开展支持起诉、虚假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等工作。全省三级民行检察部门在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始终坚持先试先行,不断创新发展。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虚假诉讼监督办案试行指引,体现出江苏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制度化。江苏省检察院还与江苏省高级法院、江苏省国土厅就公益诉讼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


8月31日,江苏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11月23日下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三级民行检察部门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依据。


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杨其江说,江苏检察机关将加强民行检察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主动向案件当事人公布相关信息。当事人可以通过案件信息短信推送系统和“网上检察院”中的民行板块获悉案件最新流程,对民行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文字:丁国锋 罗莎莎 编辑:罗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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