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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卖出1.2万余盒 全国首例“笑气”案被提起公诉

2017-12-03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正义网


笑气,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位列危险化学品名录。近年来,这种危险气体以另一种形式在年轻人间悄然流行。 


在浙江云和县,一名男子微信购买笑气,再自行包装出售,共售出笑气12000余盒,获利3万余元。11月27日,云和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殷某提起公诉。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 


6个月卖出笑气12000余盒获利3万余元 


云和警方查获的笑气及其包装盒。


云和警方查获的笑气及其包装盒。


云和警方查获的笑气及其包装盒。 


据云和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该案承办检察官雷丽梅介绍,5月至10月底,殷某通过微信,向昵称为“皮少”、“粽子”等上家购买笑气共13000多盒(10支/盒),平均购入价格约为每盒20元。购入笑气后,殷某再自行包装,以每盒最低24元的价格通过另一个微信号在朋友圈里推销,并利用微信和淘宝店铺联系买家,将笑气快递寄往全国各地买家手中。 


10月28日,云和县公安局民警在殷某租住房进行搜查时,当场查获笑气828盒、散装笑气7支,以及气球、奶油枪、空纸盒等涉案物品。截止案发时,殷某通过微信和淘宝店铺已售出笑气12000余盒,获利3万余元。 


殷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浙江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在送检的纸盒包装检材中的可疑气体中均检出一氧化二氮成分。 


“许多人认为笑气是一种毒品,但实际上在我国法律中,笑气并不被认定为毒品,只是作为一种危险化学品。”雷丽梅告诉记者,在办理这起案件时,她也在思考到底应该适用哪条法律。在查看了鉴定意见和与公安机关沟通后,雷丽梅想,既然不能认定为毒品,那么从危险化学品的角度能否打开一条诉讼道路?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需要获得相关许可证明,而殷某显然不具备许可资质。所以我们决定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他提起公诉。”雷丽梅说。 


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雷丽梅对殷某的每笔交易记录都进行了核对,发现除公安机关认定的以外,殷某与上线还有几笔交易往来。最终检察机关认定,殷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笑气,数额共计30余万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 


微信和电商平台是笑气主要销售渠道


笑气卖家网络店铺暗藏猫腻。 

“微信和电商平台都是卖家的销售平台,与购物网站相比,微信直接转账的交易更多。”雷丽梅告诉记者,在办理这起案件时,殷某手机被扣押在案,直至起诉阶段,仍有不少人通过微信提出购买要求。 


随后,记者在购物网站上搜索“笑气”二字,显示并无相关商品,但搜索“气弹”“气泡水”“吹气瓶”“小钢瓶”等词时,却发现有的卖家以奶油发泡剂的名义正当销售;有的商家在网店上放上的是别的物品,选择购买类型时却显示“工具”“奶油用”“苏打用”,实际仍是售卖笑气。而在购物网站设置的“问大家”一栏下,“吹气球”、“嗨起球”等带“气球”的字样已经成为买卖双方交易的“暗号”。


在购物网站上,买家还可以直接与客服联系,拍下其他物品的链接,购买笑气。 


笑气滥用危害大存监督难点


笑气最早是作为麻醉剂使用,后来又成为食品工业添加剂,多用于蛋糕制作。而近年来,笑气风靡全国各地各类娱乐场所。用奶油枪抽出液态一氧化二氮,注入气球然后吸食,俗称吸笑气,也叫“吹气球”。  

 

笑气甚至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的替代品,因为吸入笑气能让人产生幻觉和欣快感。有专家表示,直接吸食笑气,会对人体产生不可逆的损伤。一氧化二氮是有毒性的,量大可能造成剂量毒性,时间长了会头晕、记忆力下降、工作效率下降,短时间内没有副作用但并不代表长期没事,会造成认知功能损害,记忆力损害,甚至损害脑功能。 


6月30日,留美女学生的一封名为《最终我坐着轮椅被推出了首都国际机场》公开信,让更多人知道了笑气的危害。在之前也有媒体报道:上海一女孩吸了20瓶笑气,被母亲送医;福州25岁小伙吸食“笑气弹”两月,双腿无法动弹…… 


据了解,目前笑气尚未列入我国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笑气不被认为是毒品,吸食笑气也不被认为是违法行为。”雷丽梅表示,笑气作为危险化学品,其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范,但条文笼统,无法对引发笑气泛滥的所有环节进行有效约束。同时,笑气又是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领域允许使用,也让监管更加困难。


(文字:贾潇 编辑: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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