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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两办发文要求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2018-01-02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法制日报、广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2017年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广西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


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大力支持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党委、政府及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后,要认真对照全面自查,共同推动侵害公益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及相关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机制,及时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情况,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


据了解,截止2017年12月25日,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47件;立案审查民事公益诉讼6件、行政公益诉讼162件,合计立案168件;进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7件,合计99件。


 其中,涉及国有财产保护49件,经诉前程序督促保护、已收回国有财产622.9万元;


● 涉及国有土地出让5件,已督促收回被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900万元;


● 涉及环境资源保护41件,已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生态公益林地23.76亩,保护被污染耕地72.9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8.19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1家;


● 涉及食品药品安全2件。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强化对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要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要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公益诉讼并重,推动相关主体主动保护公益,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从而形成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文字:莫小松 邓铁军 编辑: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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