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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看完你就秒懂

2018-01-13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福清检察微信公众号


常言道:官司有理打不赢 检察院里找民行!民事行政监督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还有哪些情况可以找民行?且听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解读。


你知道检察院里有个民行局吗?


民行局是做什么的呢?



检察院的民事行政监督局,即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那我遇到什么情况可以找民行局呢?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遇到申请再审没回复怎么办?

检察官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审查,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或驳回再审申请的,或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我们受理申请监督不收费哦,会在三个月审结并作出答复。


生效民事判决、裁定存在下列情形,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等。


对民事审判程序中

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和受理条件,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检察官

可以向检察院民行局申请监督。


审判人员的违法情形有:接受当事人吃请、违规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适用审判程序错误;支付令、保全、先予执行违反法律规定;超期审理;违法送达;审判人员支持、授意他人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等。


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




判决不执行怎么办?

检察官

对于法院的执行活动,可以向检察院民行局申请监督。


检察院对法院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情形。


(1)违法执行: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发放执行款;违法终止执行;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或复议,法院未在法定期限内裁定;滥用执行权、超标的查封、违法拍卖等等。


(2)怠于执行: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采取任何执行措施。


(3)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存在违法行为。


(4)其他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如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不当干预法院执行活动等。


对虚假诉讼与调解的监督



什么是虚假诉讼呀?

检察官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这个也能找你们民行局吗?

检察官

针对虚假诉讼、虚假调解案件,可以向检察院民行局申请监督。


对于虚假诉讼、虚假调解案件,检察院可依职权启动再审监督程序,经调查核实后,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对涉嫌犯罪的诉讼参与人依法移送侦查部门查处。


支持起诉



检察官

可以到检察院找民行局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我们会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弱势群体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检察机关予以支持起诉的民事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小民行,大格局,民行的职能说不尽。


(文字:福清检察院民行局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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