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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改革精细化确保落地生根!北京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2018-01-21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法制晚报、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北京检察机关召开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专项报告调研会现场。

北京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市委、最高检各项改革部署,按照中央关于“争做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领头羊”的要求,坚持“三首”标准定位,将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遵循司法规律,坚持真改深改,统筹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充分发挥三方面改革的叠加聚合效应,积极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坚定不移地推动各项改革落地生根。


突出改革体系化

整体联动、同步推进改革


北京检察机关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充分认识各项改革任务之间的紧密联系,运用系统思维,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强四项改革任务的综合配套和系统集成,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整体设计改革方案。围绕中央、市委和高检院各项改革部署,深入研究北京检察工作实际和特点,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高点定位、系统谋划、一体规划,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一张蓝图绘到底,实现改革预期目的。紧密结合制度固化期、“精装修”关键期等阶段性特征,深入思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检察,怎样建设首都检察”这一重大课题,以“六个体系”建设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一体推进四项改革。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目标,坚持整体协同推进四项改革,将优化机构和办案组织设置、定岗定编、厘清权责、人财物统管等改革任务统筹实施、同步推进;同时从直辖市实际出发,坚持三级院联动、同步实施、一体推进。


突出三方面改革协同。北京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各项诉讼制度改革三大方面改革叠加聚合的严峻形势,迎难而上,顺势而为,深入研究改革的内在关联性,形成三方面改革之间前后衔接、协同发力、相得益彰的良好效应。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指控与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突出证据审查的亲历性和客观性,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前把关过滤和出庭支持公诉,确保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注重改革精细化 

确保落地生根见效


北京检察机关狠抓改革精确发力和精准落地,加快建立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改革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狠抓改革重点攻坚。牢牢抓住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组建起草专班,实施折子工程,进行集中攻坚,先后制定《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检察官领导干部办案规定》等文件23件,切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全面运行新的办案模式,设立基本办案组、组合或协同办案、专案组三种办案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和责任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全面建立新的司法责任体系,在全国首创“四个清单”,勾勒出检察官的权责界限,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在放权的同时,同步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整合成立检察管理监督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统筹内部监督资源,积极构建覆盖全院、全员、全流程的检察管理监督新模式,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不任性。


狠抓改革系统集成。北京检察机关基本形成了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人员管理格局,严格标准和程序,择优遴选1257名检察官,向基层倾斜、到一线办案,形成了以检察官为中心的基本办案细胞。


狠抓改革渐次深化。北京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在推进改革近一年之际,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回头看”活动,总结改革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谋划深化改革举措,对深化改革作出进一步部署。


增强改革适应性

以改革创新驱动发展


北京检察机关在加强改革的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确保改革与中央部署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各项改革方案与检察工作形势任务和首都实际的适应性、契合性,大胆试验,大胆突破,不断推动改革逐步走向深入。


适应强化检察职能要求,统筹做好三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北京检察机关遵循“三个适当分离”、专业化、精简效能的原则,突出因地制宜、按需设置,优化整合三级院内设机构,撤销、合并同质化机构,形成了司法办案、检察监督、综合业务、综合管理、检务保障五类机构,机构数量整体精简10%,为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奠定了组织基础。


适应首都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特点,大力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北京检察机关立足首都特点,设立14个专业化检察部门。借助首都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全面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精英办案团队。


适应科技革命新形势,促进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深入融合。推动科技强检融入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组建北京检察科技信息研究基地,建设面向全市检察机关提供技术服务的“总部”。改变办公、办案区混同的传统基本建设布局,建设独立的新型办公区、新型办案区、新型管理监督设施和新型专业技术设施,打造“四新”检察院,建设与新型检察权运行模式相匹配的检察“主场”。


回望行走


回顾一年多的司法体制改革历程,北京检察机关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


推进改革有理论、有思路,将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检察一体化、“三个适当分离”等理论作为推进改革的根本遵循,坚持理论与实践、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制度机制。


推进改革有担当、有力度,全市三级检察院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实现了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落实的一步到位。


推进改革有创见、有创新,遵循司法规律,结合北京实际,推出了强化检察监督、内设机构改革、专业化建设等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改革举措,推动首都检察改革落到实处。


推进改革有新理念、新思考,提出了树立“三转意识”、履行“三项基本职责”、强化检察主责主业、发挥两主作用等一系列新理念,有力指导了改革实践。


推进改革有成绩、有效果。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进入到“综合配套、系统集成”的“精装修”阶段,首都检察人将以“六个体系”建设为抓手,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动各项改革政策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文字:孙宇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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