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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司法为民十大亮点

2018-01-26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重庆检事儿微信公众号


1月25日上午,重庆市检察院召开2018年首场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司法为民十大亮点 。



2017年,重庆检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美好法治需要充分履职,加大司法为民力度,健全司法为民机制,提升司法为民品质,切实做好司法为民这篇大文章。2017年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队伍满意度分别为95.48分和95.31分,比2016年分别上升0.95分和0.98分。


司法为民亮点一

服务非公经济

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7年,重庆市检察院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坚持问计于企、问需与民,先后出台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15条意见”,会同市工商联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18条意见”,构筑起以保护产权为核心、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为重点的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制度体系。


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加强对非公企业产权司法保护,严惩侵害非公企业及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犯罪,突出惩治影响非公企业公平竞争、创新创业、做大做强的犯罪,运用司法手段激发社会创新动力、创新潜力和创新活力。全年共起诉侵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等犯罪410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泄露内幕信息等犯罪313人。


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并重,慎重选择办案时机,灵活采取办案方式,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坚决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依法审慎对涉嫌单位行贿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李某取保候审,并建立与涉案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尽量避免调查取证对正常运营的不利影响,帮助民企渡过难关,保住了总投资90亿元、可吸纳上万人就业的重大项目。


司法为民亮点二

环保检察

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是检察机关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具体体现。


重庆市检察院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环保检察工作。


✦ 一是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充分发挥刑事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与公安机关共同构建联合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机制。积极参与重庆市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护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守护重庆大地“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全年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300余人,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00余人,向环保、林业、渔政等部门提出生态修复检察建议22份。


✦ 二是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


实行环保刑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机制。万州、渝北、涪陵、江津、黔江等地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通过在荒山上建立生态修复示范林,统一组织犯罪嫌疑人补植林木、放养鱼苗等方式,唤醒社会环保意识。巫溪县检察院在该县林业局设立派驻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2013年以来,重庆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539件2640人,督促754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补植林木约25万余株,放养鱼苗400万余尾。


司法为民亮点三

服务脱贫攻坚

保障扶贫资金和政策惠及于民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2017年,重庆检察机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惩防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惠农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142人。


重庆市检察院会同市扶贫办研发并深度应用扶贫项目资金数据共享信息系统,运用“大数据”为贫困群众的“救命钱”“站岗放哨”,推行了惠农扶贫领域精准预防“阳光卡”制度,实现了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精准监督。巫溪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分析,从一起不到2万元的举报线索中,查处了一批贪渎交织、以串案带窝案的典型案件。


重庆市检察院按照市委深化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组织14个深度贫困区县的检察院专题研究精准服务深化脱贫攻坚的工作措施,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司法为民亮点四

公益诉讼

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贺信中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同年12月,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自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重庆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促进防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据统计,2017年7月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0余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00余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65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起诉湖北建始县一矿业公司污染重庆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环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司法为民亮点五

虚假诉讼监督

让当事人权益得到真保障


近年来,不少虚假诉讼披着“合法外衣”大行其道,影响恶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则将虚假诉讼正式入罪。


重庆市检察院按照最高检部署要求,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依靠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全方位挖掘案件线索、建章立制提高监督水平,有效制裁虚假诉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7年3月,重庆市检察院与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在查处虚假诉讼中加强配合与协作的指导意见》,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并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平台,加强对虚假诉讼的预警和研判,使“假官司”得到真纠正、当事人权益得到真保障。


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200余件。铜梁区检察院办理的刘大敏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虚假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司法为民亮点六

认罪认罚改革试点

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并通过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来迅速完成庭审工作。该制度试点工作自2017年1月在重庆市全面铺开。


为深入推进该项工作,重庆市检察院制定了《重庆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等8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行侦查机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相对集中起诉、法院相对集中审理“三集中”工作机制。同时,重庆市检察院还出台《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权力清单》,对检察官办理公诉案件的10项具体权限进行了调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司法效率得到了提升。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13000余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50%以上,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司法为民亮点七

“莎姐”大普法

让法律融入百姓的“生活圈”


“莎姐”工作是具有重庆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


2017年,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要求,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升级打造 “莎姐”品牌,重庆市检察院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宣讲十九大·莎姐大普法”活动,将“莎姐”由过去的主要面向未成年人普法,拓展为面向全社会各个层面的普法,并会同教委、妇联、团委等部门,开展法治巡讲,让“莎姐”普法走出“法律圈”,融入百姓“生活圈”。


目前,重庆检察机关启动了自上而下的“‘莎姐’大普法”活动,组织各业务条线的检察干警和社会普法志愿者,以“莎姐”的名义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镇、进特定群体等“法律六进”活动。此项活动立足于针对不同的群体,运用不同的载体和方法,结合办案实际面向最广大的基层群众,活动历时四年,贯穿七五普法始终。同时,重庆市检察院在微信平台“重庆检事儿”开设了普法预约网络服务平台,有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可通过平台预约“莎姐”,进行“点餐式”普法服务。


据了解,在学校,“莎姐”主要通过开展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及维权普法,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在乡村,“莎姐”通过深入农村农户,针对易发职务犯罪和多发刑事犯罪,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在社区,“莎姐”主要针对赡养、抚养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及非法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开展普法宣传;在机关,“莎姐”围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结合多发易发犯罪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在企业,“莎姐”主要围绕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处置能力以及职工依法诚信经营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来开展普法宣传;针对特定群体,“莎姐”则以案件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及其家庭、利害关系人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庭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常态化的以案释法、释法说理活动。


司法为民亮点八

 “双基”工程

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为发挥好派出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积极作用,重庆市检察院不断深化派出检察室建设,明确检察室工作定位和任务,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实现检察室与“莎姐”团队同拍共舞、在加强涉农检察监督上同心协力、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上同频共振。截至今年1月,重庆市基层检察院派出检察室已达到62个,共配备工作人员311人,其中员额检察官60人。


据统计,2012年以来,派出检察室积极对基层公安派出所、法庭开展监督,协助监督立案83人,纠正违法行为125件,发现矫正对象违法线索217条,协助收监执行80人,受理民行案件线索492条,移送民行部门立案252件;收集“蝇贪、蚁贪”线索298件,配合查处88人;化解矛盾纠纷1483件,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1900余次,服务群众9万人。


派出检察室正是全市检察机关在打造“双基”工程中所推出的一项亮点工作。

所谓“双基”,就是抓基层、强基础工程。


2017年,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创建标兵院特色院打造“双基”工程的指导意见》,以“标兵院、特色院、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三院联创”为载体,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力、战斗力、凝聚力、执行力、创造力。


“双基”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年来,重庆市有230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人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有23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和“文明接待示范窗口”,37个基层检察院建成规范化检察院,酉阳县检察院、北碚区检察院等6个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7年,长寿区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官梅玫被评为全国“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这是人民群众对重庆检察工作充分肯定的生动写照。


司法为民亮点九

智慧检务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017年,重庆检察机关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全面部署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持续把科技生产力转化为检察战斗力。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科技应用这个“牛鼻子”,重点打造具有重庆特色的“智慧检务”平台,通过“检察大数据平台”“惠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共享系统”“智能辅助办案平台”等多个平台和系统,无缝对接检察主责主业,逐步打造具有重庆检察机关特色的信息化中枢和数据集散地。


在打造“智慧检务”平台的同时,重庆市检察院还适应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需要,倾力打造便民利民的“掌上检察院”。


重庆检察机关建成由全市三级院45个官方微博、49个官方微信、45个官方头条号(新闻客户端)以及45个官方网站组成的“互联网+检察”融媒体矩阵,成立新媒体工作室。自建成以来,该矩阵累计发布各类新媒体文章11万余条,总粉丝数突破20万人。开通手机微官网,向用户提供举报申诉、律师预约、案件查询等8项指尖上的检察服务。而最新上线的普法预约平台,更让“O2O预约和订单式”成为现实,使得普法预约可以一键解决。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就能少跑腿。为方便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办理检察业务,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开通了视频接访系统,让基层群众在当地检察院就能向上级检察院申诉。3月1日,重庆检察机关全面部署开通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积极为律师执业提供服务,重要节点的诉讼信息通过微信向辩护律师同步推送,5个单位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5383件,公开法律文书26392份,文书公开比例达94.58%。


司法为民亮点十

司法帮扶

为群众排忧解难


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忧,重庆检察机关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维权帮扶和司法救助。


坚持把支持起诉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民行检察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重点办理拖欠农民工薪酬、人身损害赔偿金、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等案件。2017年,共支持1600多名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讨回“血汗钱”1300多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如南川区检察院支持邵某某等294名进城务工人员起诉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为进城务工人员追回欠薪共计700余万元。


切实为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017年,重庆检察机关共发放救助金78万余元。如刑事案件被害人许某某受伤后因无钱医治,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其子在家务农,照顾瘫痪在床的父亲,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彭水县检察院及时给予许某某司法救助5万元。


(文字:陈萍 李立峰 黎琳 图片:江泳 编辑: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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