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江苏监察委移送案件后检察机关提起首个公诉案

2018-04-01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


3月28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对泰州市高港中医院骨伤科原主任李亚东涉嫌受贿案向泰州市高港区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江苏监察委移送案件后检察机关提起的第一起公诉案件。


经查,2012年11月至2018年2月间,李亚东利用其担任泰州市高港中医院骨伤科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帮助张某某、孙某某、戴某某等人向高港中医院供应骨伤科医疗器械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先后多次收受张某某、孙某某、戴某某等人所送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250余万元,并为张某某、孙某某、戴某某等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今年2月26日,泰州市高港区监察委对李亚东以涉嫌受贿罪立案调查,并于同日采取留置措施,3月22日移送高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案符合强制措施适用条件,高港区检察院于次日对李亚东依法决定逮捕,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文字:卢志坚 邹新 编辑:杨楠)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