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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机关提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8-04-15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


2018年4月13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举行上海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新闻发布会。


案件经过


2017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2月6日期间,顾某在上海市崇明区东部一小树林内悬挂张网2顶,用于捕获野生鸟类,挂网范围长12余米,先后捕获乌鸫、白腹鸫等37只野生鸟,并将捕获鸟捕杀后藏匿于家中,用于个人食用。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顾某赔偿国家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据悉,这是上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为有效开展诉讼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调查,走访上海野生动物鉴定中心、上海市崇明区林业站、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损害主体等证据。经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价格认定,37只野生鸟类价值共计人民币11000元。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认为,顾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及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检察院认为,顾某明知其猎捕的是野生鸟类,仍在野生动物禁猎区内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狩猎,造成37只野生鸟类死亡,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对顾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侵权责任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上海检察在行动


4月14日,上海第37届“爱鸟周”开幕,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希望 51 28067 51 14489 0 0 2334 0 0:00:12 0:00:06 0:00:06 2896过该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传“保护鸟类资源,守护绿水青山”主题,进而提升市民动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共创自然和谐的美丽家园。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参与崇明生态保护,与崇明区检察院签订《关于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加强配合协作的工作意见》,与崇明公安分局、林业站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惩非法狩猎犯罪行为,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使违法者“不敢捕、不愿捕”,让崇明岛真正成为鸟类的天然博物馆、候鸟的天堂。


在上海市检察院出台《关于上海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搭建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平台,建立专业化公益诉讼团队,探索公益诉讼办理机制,针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更加有力地推动上海生态环境建设。


(编辑: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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