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日朝的近代化,都绕不开李鸿章

东亚评论 2019-12-10

以下文章来源于东方历史评论 ,作者李细珠


作者简介






李鸿章的日本观




李鸿章(1823~1901),字少荃,安徽合肥人,官至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文华殿大学士。在晚清中国,李鸿章“入朝为宰相,在军为元帅,临民为总督,交邻为通商大臣”,有“东方俾斯麦”之称。李鸿章是洋务派最著名的代表人物,号称中国“外交第一人”,一生荣辱多系于此,或毁之为“大卖国贼”,或誉之为“弱国外交的大师”。


李鸿章,1895年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期间


19世纪70年代,是东亚国际关系的转折时期。在中朝日三国关系从传统向近代转型的过程中,李鸿章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角色。这期间,他对日本的认识颇为复杂,其对日外交策略也有多面性。李鸿章是一个务实的外交家。他的对外思想与外交策略直接影响了清朝政府的对外政策,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19世纪80年代乃至甲午战争之前的中朝日三国关系。




同治十年(1871),一衣带水的近邻中日两国订立“修好条规”,是近代中日关系的开端。当时中日之要“修好”,尽管两国对此所抱有的目的与态度并不尽相同,但在一定程度上大致可以说,这是中日两国在被迫进入近代世界之际,因共同面临西方列强侵略的压力而激发的共同需求。在此过程中,李鸿章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李鸿章究竟何时与日本人发生接触,现在还难以确认。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在同治初年,日本人便开始关注李鸿章,李鸿章也注意了日本。一个显著的事例是,同治元年(1862),李鸿章率淮军在上海与太平军作战,因战功升任江苏巡抚而在政坛崭露头角的时候,日本官船“千岁丸”首次访问了上海。


日本官船“千岁丸”模型


“千岁丸”上的日本官员与藩士自然很关注李鸿章这颗冉冉升起的政治明星,并频繁观摩了淮军阵营。尽管当时日本人非常关注李鸿章及其淮军,但李鸿章可能与这些日本人并没有直接接触。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至少在此前后李鸿章已开始关注日本。


同治二年(1863),李鸿章致信乃师曾国藩有谓:


“俄罗斯、日本从前不知炮法,国日以弱。自其国之君臣卑礼下人,求得英、法秘巧,枪炮轮船渐能制用,遂与英、法相为雄长。中土若于此加意,百年之后,长可自立,仍祈师门一倡率之。”


这是李鸿章对日本的初步认识。


当时,正在带兵作战的李鸿章非常看重西洋武器的先进性,尤其是轮船和开花大炮的威力。他一再举例说明,日本以一区区小国,能够学习西方的船坚炮利,故能与英、法等列强相抗衡。


在这里有些认识未必准确,比如当时的日本实难与英、法等列强相抗衡。尽管李鸿章的着眼点也许主要在于中国的自立、自强,但他认识到日本通过学习西方的枪炮、轮船等近代科技已逐步迈上转弱为强的道路,这便预示了一个近代化的新趋势。


李鸿章敏感地捕捉到这个信息,确实难能可贵。尤其是他还能从地缘政治的角度,深刻剖析近代中西日三方面的国际关系大势。他曾敏锐地指出,日本在地理上远西近中,在中西两极竞争的格局中,中国能否自立、自强,将直接决定日本“附丽于我”还是“效尤于彼”的向背。


显然,在近代西力东侵和西学东渐的背景下,李鸿章业已预感到中国正面临着千古变局,他不得不思考内政与外交的变革,以求自立、自强。同时,在中国海禁大开之际,他深知既难以阻拒日本来华通商,似不如从容接纳以对抗西方。就这样,东邻日本走入李鸿章的视野,一开始便成为他构建近代东亚与世界国际关系框架的关键环节。


柳原前光(1850~1894)


同治九年(1870),日本使臣柳原前光到达天津,要求与清政府订约通商。对于柳原企图订约通商的要求,总理衙门大臣不以为然,婉拒以可照常通商,但不必立约。总理衙门的态度,使柳原一行颇感失望。


其时,李鸿章刚升任直隶总督不久,正在天津处理教案。柳原拜见李鸿章,柳原向李鸿章表示日本遭受欧美列强的侵略而“力难独抗”,想联络中国“同心协力”对抗外敌的意图,正与李鸿章从中国处境而引发的同病相怜与同气相求的感受相合,也暗合其“以夷制夷”的外交思维。


本来,李鸿章就认为日本不可轻视,“勿谓小国无人。”因此,他便向总理衙门表示可以与日本订约通商。


不过,他特别强调与日本订约应与西方列强有别。“其条约尤须妥议另定,不可比照英、法、俄一例办理,庶于大局有稗。” 可见,李鸿章联日制西的外交策略已呼之欲出。


有鉴于李鸿章的意见,总理衙门改变了态度,遂奏请清廷允许与日本订约。与此同时,清廷调整外交体制,裁撤三口通商大臣,将其原有职权改归直隶总督兼管。这样,直隶总督李鸿章便有了主管对外交涉的实际权力。


但是,尽管清廷已同意与日本订约,不料安徽巡抚英翰却上奏提出反对意见。 李鸿章一面致函总理衙门,说明与日本订约,以便联日制西。一面上奏清廷,详叙日本与中国的利害关系以及与日本订约的必要性。


在此,李鸿章之所以强调要与日本订约,与其说是为了笼络日本,更不如说是为了防止日本倒向西方,其联日制西的意图是非常明显的。当然,李鸿章对日本的潜在的威胁也有清醒的认识,其联日之策既有制西的目的,也有防止日本侵略的意图。


李鸿章上奏之后,还特意致函与曾国藩沟通,以总理衙门因受英翰奏折的影响,“似欲翻悔”,担心中日立约之事有变,恳请曾国藩出面“主持”。曾国藩上奏与李鸿章引为同调,主张可仿泰西之例与日本订立条约,只是不给其“利益均沾”待遇。在得到李鸿章、曾国藩的复奏后,清廷谕令李鸿章准备对日议约事宜。


同治十年(1871),日本议约使臣大藏卿伊达宗城来华,清廷谕令李鸿章与日使在天津谈判。当时日本与中国一样,均深受西方列强不平等条约之害。但是,通过明治维新而开始近代化起步的日本,在中日订约中却想仿效西方列强从中国获取不平等的特权李鸿章洞烛其奸,据理力争, 在谈判过程中,李鸿章甚至不惜“罢议”,可见其艰难程度。李鸿章之所以能如此强硬,是基于他对日本仍持居高临下的心态,以及日本与西方列强尚不在同一量级的认识。


中日《修好条规》


当时的日本确实羽翼未丰,所以不得不有所屈服。七月二十九日(9月13日),李鸿章与伊达宗城签订中日《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


中日《修好条规》订立后,因其第二条云:“两国既经通好,自必互相关切。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藐之事,一经知照,必须彼此相助,或从中善为调处,以敦友谊。”竟然引起美、法等西方列强的疑惑,以为中日缔结了攻守同盟。


美国驻日本代理公使谢巴德就此照会质询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副岛复照解释该条汉文与中美《天津条约》所载相同,决无攻守同盟之意,并拟派员与中国谈判删除此条。随后,日本果然派员来华修约,重点就在裁撤此条。李鸿章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此举实因“诚恐失欢于西人”,可见日本与中国订约“修好”,所谓“同心协力”对抗西方之说不过是一个诱饵。


但是,李鸿章当初把该条写入约稿时,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有联日制西的意图。对于日本出尔反尔的修约要求,李鸿章予以严词拒绝。同治十二年(1873)三月,李鸿章与日使副岛种臣在天津交换了中日《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的批准书,使中日关系正式纳入近代条约体系。


可见,在中日“修好”订约的过程中,李鸿章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角色。这期间,他对日本的认识是复杂的,因而其联日制西的外交策略也有多面性。


一方面,如上所述,李鸿章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看待中日关系,认为日本是调节中西关系的关键因素,对中国而言,“联日”也许难以“制西”,但至少可以少一强敌。另一方面,李鸿章看到了日本通过明治维新向西方学习而逐步强盛的事实,清醒地认识到日本终究为中国之患,中国只有变法自强。


因此,尽管李鸿章也曾对联日制西心存些许幻想,但他并不迷信联日制西,认为所谓“以东制西”之说其实并不可靠。诚然,李鸿章对日本的认识是客观的,其外交策略也是务实的。




同治十三年(1874),中日《修好条规》换约不到一年,日本便借口琉球漂流民在台被杀事件,悍然出兵进攻台湾。在此前后,日本已着手吞并琉球,先改琉球为藩,再强行阻止琉球向中国朝贡,最后于光绪五年(1879)“废藩置县”,改琉球王国为冲绳县,完全把琉球划归日本版图。台、琉事件充分反映了日本对外侵略扩张的野心。在此过程中,李鸿章对日本的认识如何?其外交策略又有何变化?


李鸿章对日本的认识是复杂的。在日本侵台前,李鸿章已看到了日本对中国业已构成潜在的威胁。其时,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来华换约,并进京谋求觐见,表现颇为张扬跋扈,尤其副使柳原前光竟就琉球漂流民事件质询总理衙门大臣,甚至表示要对台湾“生番”兴师问罪。


李鸿章对于日本的潜在威胁非常警觉。但是,同时,李鸿章仍存“天朝上国”的虚骄心态,认为日本只是区区小国,即便与中国开战亦并不可怕。


因此,李鸿章对于日本侵台形势估计不足。这就造成在日本出兵前几天,李鸿章虽然接到各处警报,但仍然不敢置信。


尽管如此,他还是建议总理衙门要求福建早做防备。“勿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备之。各国垂涎台湾已久,日本兵政寖强,尤濒海切近之患,早迟正恐不免耳。” 李鸿章一方面心存幻想,怀疑日本出兵台湾消息的真确性;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正视残酷的现实,从险恶的国际形势预感到台湾危机在所难免。


1874年5月,日本借口琉球漂流民事件出兵台湾


由于资讯不发达,李鸿章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并不能确信日本侵台的事实。他采取宁可信其有而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建议各方面进行积极防备。李鸿章致信总理衙门,提出两条防御措施:一是请总理衙门敦促美国驻华公使按照万国公法撤回援日人员和运兵商船;二是请总理衙门知照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会商福州将军、闽浙总督筹办台湾水陆防御事宜。


在确信日本出兵台湾后,李鸿章对于日本背信弃义的行径非常愤恨。 再当得知日本新任驻华公使柳原前光竟要进京面递国书的消息时,李鸿章禁不住破口大骂。李鸿章接见柳原前光时,“深知若辈伎俩,又恨其行径诡变,不得不嘻笑怒骂,厉声诘责。”


他明确宣称台湾是中国的领土,琉球是中国属国,“生番所杀是琉球人,不是日本人,何须日本多事。”并严厉谴责日本反复无信,尽管李鸿章振振有辞,但并不能劝阻柳原进京找总理衙门谈判。


究竟如何了结台事?总理衙门与柳原前光反复辩论而没有结果。英国公使威妥玛(Thomas F. Wade)等人提出开放台湾通商,总理衙门也有此意。李鸿章也很赞成,于是,李鸿章提出以抚恤代兵费之策,实际上,李鸿章是想以赔款解决台湾问题,所谓“抚恤”云云,不过顾及中国作为“天朝上国”的体面而已。


其实,当时侵台日军因遭到高山族人顽强抵抗及热带病的侵袭,而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日本政府也想尽快从台湾脱身,便又派大久保利通为全权大臣来华谈判。大久保抱着议和的目的而来,无非是要攫取一笔赔款。总理衙门大臣看破他的心思,便抛出李鸿章以抚恤代兵费的方案,不料大久保开口索要二百万两,后经英国公使威妥玛居间调停,总理衙门答应给五十万两,包括抚恤被害难民银十万两和收回日军修道、造房等银四十万两。同治十三年(1874)九月,中日签订《北京专条》,中国如数付银,日本从台湾退兵。


台湾事件给清政府以巨大冲击,引起一场关于海防问题的大讨论。李鸿章从东南海疆危机中深感中国遭遇到“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与“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必须变法自强。总理衙门大臣文祥奏陈台事虽结,后患堪虞:


“目前惟防日本为尤急。”李鸿章深表赞同,认为日本通过改旧制效西法而自强以后,“其势日张,其志不小,故敢称雄东土,藐视中国,有窥犯台湾之举。泰西虽强,尚在七万里以外,日本则近在户闼,伺我虚实,诚为中国永远大患。今虽勉强就范,而其深心积虑,觊觎我物产人民之丰盛,冀幸我兵船利器之未齐,将来稍予间隙,恐仍狡焉思逞。”


显然,李鸿章联日制西的幻想开始破灭,而对于日本潜在的侵略性有了更加深一层的认识。


在出兵侵台的同时,日本阴谋处置琉球。琉球在明、清两代都是中国的朝贡国,后来也向日本萨摩藩朝贡,形成两属状态。同治十一年(1872),日本擅自改琉球为藩。光绪元年(1875),日本又强行阻止琉球向中国朝贡。琉球向中国求救,中日开始了琉球问题的交涉。


光绪四年(1878),中国首任驻日公使何如璋就“阻贡”事件致函李鸿章,主张以积极的态度应对此事。他认为,当时日本不可能因琉球问题与中国开战。但是,日本侵略扩张的野心很明显。“中、东和好终不可恃。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因此,中国必须力争琉球,甚至不惜与日本开战,否则边患难免。


李鸿章虽然对琉球的命运非常同情,对日本的侵略行径很愤慨,认为从情理上中国不得不争,但实际上并无多大利益,因而态度比较消极。稍后,在给总理衙门的信中,李鸿章否定了何如璋“遣兵舶责问及约球人以必救”的强硬对策,而主张援用万国公法,采取外交手段解决。


李鸿章的态度影响了清廷的决策,在琉球问题上并没有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这样消极的应对,显然助长了日本侵吞琉球的野心。结果,与李鸿章的意愿相反,日本很快就在琉球实行了废藩置县。


光绪五年(1879),日本悍然改琉球藩为冲绳县。中国驻日公使何如璋要求立即撤馆归国,总理衙门不以为然,以“现在中国局势未能长驾远驭”为由,要求他留在日本“极力与争”,仍然坚持与即将来华的新任日本公使宍户玑通过谈判解决琉球问题。


李鸿章请求格兰特出面调停,但是无济于事


恰逢此时,美国前任总统格兰特(Ulysses S. Grant)来华访问,并拟游历日本。李鸿章顺势邀请格兰特从中调停。通过格兰特的斡旋,日本提出所谓“分岛改约”方案,就是将琉球群岛南部的宫古、八重山二岛划归中国,修改中日《通商章程》,允许日本人进入中国内地贸易,并享有“一体均沾”的片面最惠国待遇。


对于日本使者竹添进一郎的劝说,李鸿章非常不满。 但是,因当时中俄伊犁事急,李鸿章建议勉强接受。其时,清廷内外也多有担心日俄联结,而主张速结琉球案。总理衙门也表示赞同,于是,总理衙门与日本公使宍户玑议定了关于琉球问题的分岛改约草案。


总理衙门议结琉球案上奏后,又引起了廷臣的一片反对,尤其是清流党人陈宝琛、张之洞均疏请缓结。其实,李鸿章在此之前便改变了主意。其中的关键是,通过琉球使臣向德宏的求援哭诉,他得知琉球南部宫古、八重山二岛极端贫瘠,根本无法自立,因而主张缓结琉球案。


 显然,李鸿章考虑的是非常务实的外交策略。总理衙门上奏后,清廷以李鸿章为原议条约之人,要求其统筹全局,筹议善全之策。李鸿章从当时中国外交全局考虑,认为俄重于日,应先了俄事,以借俄慑日。


至于琉球案,可以用拖延的办法,待俄事了结之后再说。如果俄事三个月内未结,日来换约,可再议展期;俄事三个月内已结,就不批准日约。清廷将琉球案搁置不结,日本公使宍户玑悻悻归国。在法理上,虽说琉球案悬而未决,但日本却事实上永久侵占了琉球。


琉球事件与台湾事件一样,都是日本对外侵略扩张的具体表征。这些事件与中国安危密切相关,引发了中国有识之士关于自强与海防等问题的思考。事实上,李鸿章就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


历经台、琉事件,李鸿章越来越认识了日本的侵略性。他看到日本正在效法西方,向中国侵略扩张,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海军。在他看来,从战略上考虑,日本对中国的威胁实际上更甚于西方列强,因此日本是中国海军建设最重要的假想敌。可见,李鸿章对日本的认识,已经从单纯的外交策略层面,上升到国防战略的高度。




从19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朝鲜问题逐渐成为东亚国际关系的重心。直到甲午战争结束,中日关系始终以朝鲜问题为中心环节。这期间,俄国与欧美列强也不同程度地卷进来,使朝鲜问题突破东亚地域性而彰显鲜明的国际性色彩。


光绪二年(1876),《朝日修好条规》签订,标志着朝鲜开港。在朝鲜从中国的一个传统的朝贡国走向近代世界的历程中,日本所起的作用,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都是非常关键的。李鸿章对这个时期中朝日三方关系认识如何?以及在朝鲜进一步开放的问题上充当了什么角色?


朝鲜半岛地处中日两国之间,是日本向大陆扩张的战略要地,在地理上可谓中国东北地区的天然屏障。李鸿章对于日本觊觎朝鲜、侵略中国的阴谋早有洞悉,因而在中日签订《修好条规》第一条规定“以所属邦土不可侵越”,其战略防御目的显而易见。


但是,残酷的现实远远超出了李鸿章的预期,一纸和约根本不可能阻止日本对外侵略扩张的步伐。日本很快就出兵台湾,侵蚀琉球,同时又把侵略的矛头指向朝鲜。


云扬舰兵士朝鲜江华战之图(木版画 想象图)


光绪元年(1875),日本借口云扬号事件,派遣使臣黑田清隆入朝交涉,要求与朝鲜通商;同时,因中国与朝鲜有传统的宗藩关系,日本又派使臣森有礼来华交涉,试探清朝政府的态度。李鸿章认为,日强朝弱,朝日关系微妙,中国不能置身事外。


他主张和平了结,既然日本遣使求和,中国应抓住机会,将计就计,劝朝鲜政府“忍耐小忿,以礼接待”,以为“息事宁人之计”。实际上,他既不愿因此与日本开战,也不想干涉朝鲜的内政。“至该国愿与日本通商往来与否,听其自主,本非中国所能干预。”


其实,这也是清朝政府的态度。当森有礼到保定会见李鸿章时,双方就朝鲜问题反复辩论。面对森有礼的软硬兼施,李鸿章针锋相对,但仍坚持“息事宁人”的基本立场。森有礼问及“日本就得了高丽有何益处”,李鸿章认为“徒伤和气,毫无利益”,如果日本要打朝鲜,“不但俄国要进兵,中国也难保不进兵,那时乱起来真无益处。”森有礼表示日本暂不开战,请李鸿章转商总理衙门,“设一妥法劝说高丽。”


1876年2月26日,日本和朝鲜在江华岛签订《日朝修好条规》


事后,李鸿章致信总理衙门,建议“将奏请礼部转行朝鲜一节作为收场,以示格外和好,借答来意而略缓其逞强黩武之心,更于大局有益。” 总理衙门遂奏请由朝鲜自行处理,中国不予干预。这正合日本企图排除中国的干涉而直接与朝鲜交涉的意图。


光绪二年(1876)初,日本迫使朝鲜签订《修好条规》,即《江华条约》。这是日本效法西方列强对外殖民扩张过程中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闭关自守多年的朝鲜被迫开港。


朝鲜被迫向日本开放,对中国是一个不祥的信号。光绪五年(1879),日本悍然吞没琉球。前福建巡抚丁日昌预感到中国海疆将面临着更加严重的危机。在条陈海防建设事宜中,丁日昌特别关注朝鲜问题,在丁日昌看来,朝鲜既已向日本开放,不如再向西方列强开放,在朝鲜形成东西列强之间的“均势”,以防止日本和俄国对朝鲜的侵略,从而维护中国东三省地区的安全。


对此,李鸿章深表赞同,只担心总理衙门不会采纳,但这一次他多虑了。总理衙门也赞同丁日昌的意见,并奏请清廷饬令李鸿章直接与朝鲜联络。


李鸿章审时度势,觉得朝鲜形势危急,中国不能不管朝鲜事务。在他看来,朝鲜面临日、俄及欧美列强的压力,局势危急,将直接威胁到中国的国防安全。他认为丁日昌条陈各节,“为朝鲜计,实为中国计。” 


因此,李鸿章接受总理衙门的建议与清廷的谕令,立即与朝鲜原任领议政李裕元联络。他致信李裕元,将朝鲜半岛险恶的国际局势剖析精详,建议朝鲜与欧美各国立约通商,以牵制日本,抵御俄国。


李鸿章的苦心劝导并没有得到李裕元的积极回应。李裕元对于李鸿章所谓“以毒攻毒、以敌制敌之策”颇不以为然,面对李裕元的保守,李鸿章也无可奈何,认为:“朝鲜既坚不欲与西人通商,中国自难强劝。” 


其时,西方列尤其是美国很想与朝鲜立约通商。光绪六年(1880),美国海军将领薛斐尔(Robert W. Shufeldt)来到朝鲜釜山,要求与朝鲜谈判开港通商,遭到拒绝。薛斐尔转而向日本政府寻求帮助,也没有成功。通过中国驻日本长崎领事的报告,李鸿章得知薛斐尔正在谋求美国与朝鲜立约通商,便邀请薛斐尔到天津晤谈。


李鸿章在上奏清廷时简单地汇报了与薛斐尔谈话的内容:“据称美国尚无用兵逼勒之意,但俄人已费巨饷遣将调兵,势必不肯中止,若不图中华,恐遂吞并朝鲜。” 薛斐尔谋求美国与朝鲜通商,李鸿章也正在筹划朝鲜与西洋各国通商,两者不谋而合。尤其薛斐尔提到俄国对朝鲜和中国的威胁,正说中李鸿章的痛处,更加促使他坚信必须劝说朝鲜与西洋各国立约通商,以牵制日本、抵御俄国的信念。


通过晤谈,李鸿章对薛斐尔印象极佳, 事实上,就在这次晤谈中,李鸿章表示愿意协助美朝两国立约,以期借美国之力来牵制日俄两国。 


李鸿章在与朝鲜前领议政李裕元沟通未见成效后,又通过中国驻日使馆与朝鲜赴日修信使联络。其时,朝鲜修信使金宏集到日本,与中国驻日使馆人员多有接触。经中国驻日公使何如璋授意,参赞黄遵宪向金宏集提交一份《朝鲜策略》,劝告朝鲜要联络外交,以防备强大而极具侵略性的俄国。


当何如璋来电告知朝鲜国内已“朝议一变”而“欲璋劝美来结约”时,李鸿章颇感欣慰,回电表示:“事有转机甚好。” 对此,清政府也采取积极的态度,改变属藩“公牍往来职属礼部”的定制,嗣后有关洋务紧要事件,“由北洋大臣及出使日本大臣,与该国通递文函,相机开导。”这实际上是赋予李鸿章直接处理朝鲜与西洋各国交涉的权力。


光绪七年(1881)初,朝鲜使臣李容肃到天津拜见李鸿章,请教与各国修好立约有关事宜。李鸿章相机开诚晓谕,破其成见,并命道员马建忠、郑藻如等,“参酌目今时势及东西洋通例,代拟朝鲜与各国通商章程底稿,预为取益防损之计,交李容肃赍回,俾该国遇事有所据依,不致多受蒙蔽。”


7月,又有朝鲜使臣李应浚到天津,李鸿章复命郑藻如,力劝朝鲜派员赴津,与美国薛斐尔商议立约事宜,并在此基础上奏派大员订立条约。是年底,朝鲜派领选使金允植以带领留学生赴津的名义,准备与美国商办立约事宜。清廷谕令李鸿章“随时相机开导,妥为筹办。” 


光绪八年(1882)初,李鸿章在保定直隶总督署接见金允植,双方就议约事宜交换意见。其时,美国已派薛斐尔为议约全权大臣。因朝鲜长期闭关锁国,与欧美国家较少接触,领选使金允植未有议约“全权”证书,李鸿章感到其未便与美使议约。不久,金允植再次到保定见李鸿章,“谓续奉该国王密谕,求敝处代为主持速与美使商议,并寄呈该国机务大臣拟具约稿,属为鉴定。” 


李鸿章与金允植详细商议了朝美通商条约草案。随后,李鸿章与薛斐尔在天津就朝美通商问题进行具体谈判,双方争议的关键之处是:李鸿章要求在条约第一款声明“朝鲜为中国属邦”,薛斐尔“坚不允从”。李鸿章作出让步,与薛斐尔议定:约内不载明“中国属邦”,由朝鲜另外照会美国外交部,声明“朝鲜久为中国藩属,内政外交向来归其自主。”


《朝美修好条约》签字情景


他还特别要求在约后写明“光绪八年”字样,以显示朝鲜“奉中朝正朔”。 李、薛草议约稿后,朝美谈判移到朝鲜。李鸿章还派马建忠到朝鲜,协助朝美议约。是年四月,《朝美通商条约》签订。紧接着,英、德、意、俄、法等国也相继与朝鲜签订类似条约,朝鲜的大门遂向欧美列强开放。


值得注意的是,李鸿章积极推动朝鲜与美国立约通商,乃至向西方列强开放,以实现其以西制日防俄的外交策略,希望借助美国以及西方列强抵制日本、俄国对朝鲜的侵略,其根本目的还是维护中国的国防安全。


他在筹议朝美立约通商时,曾向清廷表白:


“朝鲜久隶外藩,实为东三省屏蔽,与琉球孤悬海外者形势迥殊。今日本既侵灭琉球,法国又割据越南,沿海六省中国已有鞭长莫及之势。我藩属之最亲切者莫如朝鲜。日本胁令通商,复不允订税则,抑勒把持,计甚阴狡,非先与美国订一妥善之约,则朝鲜势难孤立,各国要求终无已时。东方安危,大局所系,中朝即不必显为主张,而休戚相关,亦不可不随时维持,多方调护,保兹属土,即以固我藩篱。”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效法西方列强,逐渐走向对外侵略扩张的道路,朝鲜成为日本侵略中国的最后一道屏障。李鸿章对此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因而想方设法力保朝鲜不被日、俄侵占,以保证中国东北边疆的安全。




(一)关于19世纪70年代李鸿章对外思想的认识问题。李鸿章在维持传统东亚国际秩序与进入近代国际秩序之间有着深刻的矛盾:一方面是维持传统的宗藩体制,另一方面是适应国际法进入近代国际秩序。对此,李鸿章如何因应,是首先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在上述关于台、琉事件与朝鲜开放等问题上,李鸿章表现了强烈的宗藩意识。琉球与朝鲜都是中国的藩属国,对李鸿章而言,这是毫无疑问的。作为一个务实的外交家,李鸿章的外交策略具有鲜明的实利主义特征。在他看来,琉球对中国利益不大,可有可无;朝鲜与中国利益攸关,决不能放弃。这些均可见上文讨论之中,此不赘述。


在对外交涉中,李鸿章对万国公法的运用,也是随处可见。同治十二年(1873),李鸿章在与秘鲁谈判华工问题时,就曾利用万国公法,要求对于拐卖华工“查照海盗例治罪”。


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侵台时,李鸿章认为美国人帮助日本带兵、运兵,违背“万国公法”,要求美国遵照“万国公法”,撤回援日人员,严禁商船帮日运兵。 光绪四年(1878),中国驻日公使何如璋向清廷报告日本“阻贡”事件,李鸿章极力主张援用“公法”,企图用外交途径解决琉球问题。 从李鸿章积极运用万国公法的事例可见,他并不抵拒进入近代国际秩序。


其实,在传统宗藩关系与近代国际秩序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在李鸿章的对外思想与外交实践过程中也自然会体现出来。光绪元年(1875),李鸿章与日本使臣森有礼讨论朝鲜问题时,森有礼竟说出和约不可用的话,李鸿章当即据万国公法痛斥之。


李鸿章竟然引用中日《修好条规》,解释属邦的含义。当森有礼的随行人员郑永宁提及江华岛事件时,李鸿章再次引用万国公法辩驳,却被森有礼将了一军。


可见,李鸿章确实在维护传统宗藩关系与进入近代国际秩序的矛盾冲突中挣扎不已。在运用万国公法方面,李鸿章显然不如那位自称“自幼出外国周流,在英国学堂三年,地球走过两周,又在华盛顿当钦差三年”的森有礼来得高明。


应当指出的是,李鸿章在与外国交涉时尽量利用万国公法,但他决不迷信。长期办洋务而与洋人打交道的经验使他明白,真正的国际外交是靠实力说话的。


因此,李鸿章在办外交时,一方面利用“以夷制夷”与“均势”策略,另一方面又能认识到这种策略其实是有限度的,列强终究难以利用。


在与日本交涉时,他曾说:“各国虽未明帮日人,未始不望日人之收功获利,断无实心帮我者。” 在一再历经挫折与屈辱之后,他深刻地认识到,中国要振兴,关键在自强。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想必李鸿章对“自强”二字有着非常痛楚而切身的感受。


(二)关于19世纪80年代清朝对朝鲜政策性质的评价问题。究竟是继续维持和加强传统宗藩关系,还是仿效西方列强进行近代殖民侵略?从李鸿章的对外认识与外交策略及其对清政府对外政策的影响的角度,进行深入的检讨,也是很有必要的。


这个问题的潜台词是:清朝在维持与朝鲜的传统宗藩关系的同时,也在仿照西方列强的方式,对朝鲜进行殖民侵略。这是部分日本与韩国学者的观点。笔者不同意这样的说法。有些历史事实值得注意,就是在这个时期,随着朝鲜问题危机益重,中国朝野官绅确实曾经提出过一些激烈的处置朝鲜的方案。对此,李鸿章的态度如何?清廷的态度如何?需要具体分析。


光绪六年(1880),在李鸿章等人着手劝导朝鲜主动开国的同时,中国驻日公使何如璋主张采取更加积极强硬的措施。他提出上、下两策:上策是仿蒙古、西藏之例,在朝鲜设立驻扎办事大臣,“凡内国之政治,及外国之条约,皆由中国为之主持。”


因时事多艰,此策不能遽行。下策是与其让俄国独占,不如让朝鲜与美、德、英、法各国立约通商。因朝鲜是中国属国,应请朝廷派员前往朝鲜“代为主持结约”,或请朝廷谕旨“饬令朝鲜国王与他国结约,并饬其于条约开端声明,兹朝鲜国奉中国政府命愿与某某国结约”。 


总理衙门与李鸿章均不以为然。李鸿章致信总理衙门说:“该国前与日本立约,中国不过从旁婉劝,并未派员往彼主持,其条约内亦无奉中国政府命字样。今与西国结约,谓必奉我政府之命,即朝鲜肯遵,西国未必肯受。” 


光绪八年(1882),朝鲜发生“壬午兵变”,中国出兵朝鲜,企图阻止日本对朝鲜的侵略,强化对朝鲜的宗主权,以巩固东北屏藩。其时,有清流党人邓承修、张佩纶等人,主张对朝鲜采取更强有力的政策。工科给事中邓承修奏请对日本示以兵威,以维护朝鲜等藩属。


翰林院侍读张佩纶甚至奏请清廷密谋东征日本之策,饬令南北洋大臣简练水师,广造战船,于台湾、山东两处治兵蓄舰,与沿海各督抚迅练水陆各军,“以备进规日本。”


随后,升任右庶子张佩纶又奏陈朝鲜善后六事:理商政,简派大员为朝鲜通商大臣,理其外交之政;预兵权,由中国选派教习,代购洋枪,为朝鲜练兵;救倭约,日朝《济物浦条约》规定,朝鲜给日本赔款及允许日本在汉城驻军,饬令北洋不给朝鲜筹措借款,并命吴长庆等密谋钳制日军之法;购师船,饬部拨巨款造快船两三艘驻守仁川海口;防奉天,饬盛京将军抽练旗丁归提督宋庆统之,加强奉天防备;争永兴,密计妥筹防守朝鲜之永兴湾,以防备俄国侵略。


两折奏上,清廷均交李鸿章议奏。 李鸿章复奏以为,东征日本实非上策,“日本步趋西法,虽仅得形似,而所有船炮,略足与我相敌。若必跨海数千里与交胜负,制其死命,臣未敢谓确有把握。第东征之事不必有,东征之志不可无,中国添练水师,实不容一日稍缓。”


至所陈六事,“有已经办定者,有欲筹而未及办者”。理商政,遽难决策;预兵权,吴长庆已办;救日约,借款不能推诿,庆军可制日军;购师船,为至当不易之论;防奉天,以添练兵船为要;争永兴,可从缓筹议。 


时任清军驻朝统帅吴长庆幕僚的张謇,出于保护东三省和控制朝鲜的目的,曾主张采取废朝鲜为郡县的更极端的举措。他向吴长庆提出朝鲜善后六策,其中建议:“于朝鲜,则有援汉元菟、乐浪郡例,废为郡县;援周例置监国;或置重兵守其海口,而改革其内政;或令自改而为练新军,联我东三省为一气。于日本,则三道出师,规复流虬。”


吴长庆言于北洋,“北洋则悍然斥之。”张謇直接上书李鸿章,李“嗤为多事,搁置不议。”张謇又展转上达慈禧太后,慈禧太后咨询军机处,军机处又请教李鸿章,李鸿章“亦斥之”,终于不了了之。以至于宣统三年(1911)朝鲜被日本吞并后东三省危急时,张謇与人谈及此事,仍是愤懑不已,痛斥李鸿章昏庸,认为“亡东三省者罪在李鸿章”。 


光绪十年(1884),朝鲜“甲申兵变”后,袁世凯向李鸿章建议,中国应乘势在朝鲜设立监国,代理其内政外交。时中法战事方酣,李鸿章不愿与日本失和,另起兵端,故并未采纳袁世凯的建议。


次年,袁世凯出任“驻扎朝鲜总理交涉通商事宜”,其名分不是“总领事”,也不是“监国”。毋庸讳言,袁世凯驻朝,确实严重地干涉了朝鲜的内政外交,但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国的宗主权,而并没有突破传统的宗藩关系框架。


光绪十二年(1886),中国驻英俄公使刘瑞芬甚至建议把朝鲜改为中国的行省。他致信李鸿章称:“中国能收其全国,改为行省,最为上策;其次则邀同英美俄诸国共相保护,不准他人侵占寸土,则朝鲜已可幸存。不然,恐衅生仓猝,为他人所攘夺,后患更不可言。”


李鸿章反对改朝鲜为中国行省的上策,而赞成联络英、俄共同保护朝鲜。他将此意向总理衙门请示,总理衙门予以否决,有谓:“朝鲜为我藩属,求邻国保护,不合体例。”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诸种方策确有不少激烈之处,甚至可能突破宗藩关系,但并没有被清政府采纳,因而也没有在事实上成为清政府的对朝政策。



另外,清政府还与朝鲜在光绪八年(1882)签订《商民水陆贸易章程》。这个贸易章程与西方列强强迫朝鲜政府签订的条约是不一样的,因为清朝与朝鲜具有传统的宗藩关系,这是西方列强不具备的。


这个章程特别强调了宗藩关系以及两国商民到彼此口岸互相贸易的原则。开首有云:“朝鲜久列藩封,典礼所关,一切均有定制,毋庸更议。惟现在各国既由水路通商,自宜亟开海禁,令两国商民一体互相贸易,共沾利益,其边界互市之例,亦因时量为变通。惟此次所订水陆贸易章程系中国优待属邦之意,不在各与国一体均沾之列。” 


李鸿章致信总理衙门说明订约情形:


“中国与朝鲜通商一事,前奉旨饬议章程。先属马道建忠往朝鲜时体察情形,详细妥议,嗣又督同周、马二道参稽会典、掌故,详考《万国公法》,凡属邦往来贸易之限,有非各与国所可比拟者,因酌定水陆贸易章程八条,内有变通旧制、斟酌时宜之处,务期彼此两有利益,而仍不悖属国交涉之体统。” 


李鸿章又上奏清廷说:“章程之首声明,此次所订系中国优待属邦之意,不在各与国一体均沾之列,借此正名定分,明与两国互订之约章不同,俾他国不得援以为例。”可见,这个章程恰恰是清朝强化中朝宗藩关系的一个具体例证。


中日《马关条约》


总之,正式废除中朝宗藩关系的法律依据,是甲午战争之后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签订的中日《马关条约》。事实上,19世纪80年代乃至甲午战争以前,清朝与朝鲜的关系基本上还是在传统的宗藩关系框架范围内,尽管清政府通过袁世凯驻朝有意识地加强了中国的宗主权,但这个时期的中朝关系并没有突破传统的宗藩关系框架,清朝无力也没有意图对朝鲜进行西方式的殖民侵略。



说明:本文转载自公众号“东方历史评论”(ID:ohistory),原题目为“李鸿章的日本观”。东亚评论经原公号授权转载,篇幅原因存在部分删减。转载请联系原载。文中内容不代表东亚评论观点和立场。


文 | 李细珠

编辑 | 木舟君

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精彩回顾




END



八毛生日快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