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三连评,为教师减负松绑
教育惩戒,本是为学生成长纠偏的一种正常教育行为,却被不少教师视为畏途。一面是“再不把戒尺还给老师,这代孩子就完了”的疾呼;一面是老师不想接戒尺,“不敢管”也“不愿管”的现实。
家长对“戒尺”有疑虑。近年来,个别教师出现以体罚代替教育惩戒,让孩子的身心受到伤害。部分家长因此对“惩戒权”警惕性高、敏感性强。
教师对“戒尺”也有疑虑。有的自媒体对教师教育惩戒误解歪曲,使当事教师和学校成为舆论批评的对象;有的主管部门对严禁教师体罚等规定三令五申,而对教师适度行使惩戒权却“缄口不言”……教师想“管”又不敢“管”,不难理解。
遇到学生不服从管理、扰乱课堂秩序,甚至吸烟饮酒、欺凌同学、考试作弊,很多时候老师们的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他们常用的一招是“叫家长”,如果家长也解决不了问题,那就无能为力了。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根本目标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不敢纠偏、不能纠偏的教育方式,能完成这样的目标任务吗?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
把“戒尺”还给教师,支持教师积极管教,是对教育理念的适时纠偏。甲骨文的“教”字,就是一个人手持教鞭在教育孩子。一把“戒尺”是否有“度”,看似是小事,却关系到教育发展的大战略能否落实。
让“戒尺”有尺度。一些家长并不反对使用惩戒权,只是担心会被滥用。应进一步明确哪些行为应当惩戒,在惩戒的方式上,要规定好如何使用、使用到何种程度等。
让“戒尺”有力度。学校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要支持教师正当履行惩戒权,发生纠纷,要站出来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不能把老师推出去“背锅”“顶雷”。教师遭遇威胁、侮辱、伤害,学校、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不让教师寒心。
让“戒尺”有温度。厚爱与严管本就是一体两面。手持戒尺,心中有爱,这本身也是维护教师惩戒权的题中之义。
编造“年轻教师迫于教学压力选择跳楼身亡”的视频;拼凑造谣“老师掌掴学生,家属自杀身亡”;利用AI工具制作教师虚假不雅图片,恶意“造黄谣”侮辱诽谤……近期,公安机关公布了多起查处涉教师谣言的典型案例。
“殴打”“辱骂”“掌掴”“性侵”等字眼本身极具煽动性,和“教师”“学生”等敏感身份标签结合极容易引爆网络。再加上吸引眼球的标题,配上模糊的信息和义愤填膺的解读,一起起“教师失德”事件在网上被炒作,对教师群体造成伤害。
教育大计,关乎国本。利用个别案例,恶意炒作师德问题、贬低教师身份、诋毁教师能力、煽动负面舆论,摧毁的是公众对于教师队伍的信心,破坏的是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影响的是社会对教育事业的信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必须为真正教书育人的老师保驾撑腰,依法依规严惩造谣者,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另一方面,对个别违规违纪的教育工作者从严处理,不让个别无德教师败坏整个群体声誉。
又是一年一度教师节,当我们谈论教师节时,更应该回归到设立这个节日的本意,尊师重教的初衷。
最好的礼物其实是让“尊师”氛围成为常态,让“重教”惠及每一位老师。社会对教师的关注不应只在今天,而应成为常态。
一段时间来,不少地方曝出教师要承担巡河巡湖、网络投票、催缴社保、应付检查等与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主责主业成“副业”,工作负担蹭蹭涨,让教师苦不堪言。
必须把教师的时间还给教学。
教育的一个特点,就是必须投入时间,把宝贵时间和精力更多更好地用在教书育人上。教师肩负着繁重的教学工作,又要关心学生个人成长,有教师调侃自己是“教师+居委会+民警+行政+管家+保姆”的“六边形战士”。
而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不仅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也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比如,有的地方培训走过场,人数不够教师来凑,培训内容与教育教学毫无关系,让教师疲于应付;有的地方搞庆典、招商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也要找教师、进校园;有的地方工作重“留痕”,拍照打卡、“繁文缛节”让教师沦为“表哥表姐”等等。
为教师减负,要减掉的正是这类教师不应承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大力减轻教师负担,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为中小学、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充分保证教师从事主责主业。
为教师减负,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必须严格实行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制、精简规范各类填报工作、严格控制借调教师、规范各类教师培训等,避免七七八八的其他事务分散教师精力,实实在在为教师松绑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