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铁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1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铁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6日至10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八项:
1.听取和审议铁岭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铁岭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铁岭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铁岭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铁岭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8.其他。
铁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7年11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世伟为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李元为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并决定其为代理检察长;
任命张洪祥为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崔杰为铁岭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刘畅为铁岭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任命韩涛为铁岭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高雪艳为铁岭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峰为铁岭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任命朱林为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杨波为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接受于凯辞去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免去其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项世伟的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刘玉璋的铁岭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陆丛江的铁岭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曹阳的铁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李元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7年11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铁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李元为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于凯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17年11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于凯请求辞去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铁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接受于凯辞去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大漠孤鹰 来源:铁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