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武平检察: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服务保障民企发展
为做深做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武平县检察院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上级部署,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迅速制定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并联合县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暂行规定》,更好服务保障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社区矫正专项监督
消除脱管漏管隐患
武平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分组前往各乡镇司法所及社区矫正局查阅在矫人员监管系统台账及工作开展情况,调取与县司法局联网的一体化平台信息,收集所有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入矫谈话笔录、走访笔录及学习笔记等材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一进行问题排查。
与此同时,组织小组成员走访询问县社区矫正中心和17个基层司法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及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分析整理信息,完善专项检察工作机制;深度排查武平县检察院2011年以来刑事执行工作总结,从中了解历年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全面从严把关,坚决落实好此项工作。经过前期大量的资料查阅及现场走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未发现脱管、漏管情况。
简化外出审批程序
服务保障民企发展
武平县检察院结合上级部署和工作实际,开展对全县民营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县外在矫人员的情况调研,为积极化解加强社区矫正监管与企业发展需求的矛盾,针对经常性跨县、市从事经营活动审批难、监管难问题,探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设立了适用情况、外出申请及审批流程、违规情况处置、外出监管方式及检察依法监督等程序内容,提高工作实效,在预防社区矫正虚管、脱管、漏管的同时,切实服务保障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自2021年6月8日《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已有2名符合情况对象申请外出从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