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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资讯】法制日报刊载张兰青署名文章: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

2016-12-21 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

12月9日,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江苏省公安厅联合举办首届中国现代警务改革论坛,江苏警官学院院长、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所长张兰青发表了题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主旨讲话。2016年12月17日,法制日报全文刊发了这篇讲话。

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

张兰青  江苏警官学院院长、

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所长

今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标志着法治公安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往往被视为国家法治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可以说,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要更加深入地研究和探讨法治公安的理论内涵
  全面建设法治公安,需要我们以更加宽阔的视野,通过多维度视角,全面深入地研究探讨法治公安的理论内涵。
  从历史发展的视角看,警察是国家的暴力工具,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按照法治理念组建的现代警察,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职权法定,即警察权力来源于法律,又要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行使。要细致梳理警察与法治的内在关系与发展轨迹,从依法授权与规范用权的内在统一中把握法治公安的内涵。
  从国家治理的视角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力量。同时,公安机关执法权行使又与公民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密切关联,一旦滥用会造成严重后果。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公安机关既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好社会公共秩序,又要防止权力不当使用给公民权利带来侵害。为此,要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视角出发,从警察权行使与公民权益维护的动态平衡中把握法治公安的内涵。
  从司法体制的视角看,我国具有明显不同于西方的司法体制。宪法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的重心在侦查阶段,侦查权因为缺乏有力的外部司法控制和监督,容易造成刑事冤错案件,损害司法公信力。为更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央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提出要“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为此,要从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视角出发,从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中把握法治公安的内涵。

二、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研究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应当坚持世界眼光、战略思维,运用比较性研究方法,深入研究并学习借鉴各国警察先进的执法理念和经验做法。同时,法治公安不是法治与警察的简单相加,更不是对西方警察法治建设经验的照搬照抄,它是一个中国式的理论与实践命题。为此,要以鲜明的立场和使命担当来研究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紧密结合中国政治体制要求和法治建设实践,敢于直面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面临的难题挑战,深入探究其内在规律特点并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
  要体现鲜明的政治导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把人民意志、党的主张上升为法律来推进依法治国。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是保证党长期执政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最主要的政治优势。在法治成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和社会治理最优模式的今天,研究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要坚持政治建警与法治强警的内在统一,最大限度地将党关于公安工作的指导思想、大政方针和决策意图通过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细化,在具体法律规范中体现公安民警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执行,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综合发挥公安工作的政治优势、群众优势和法治优势。
  要凸显强烈的公安意识。我们党历来主张学术研究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研究者站在不同立场、基于不同视角和方法对理论问题深入开展研究。法治公安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作为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的研究者,应站在公安机关的视角和立场来研究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问题。既要研究如何规范执法,还要研究如何更好地运用法律这个武器严格执法。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深入研究如何提高公安机关的侦查询问能力、案件办理能力、收集运用证据能力以及出庭作证能力,通过提升公安执法能力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要勇于彰显“中国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指出,“中国人民不仅将为人类贡献新的发展模式、发展道路,而且将把自己在文化创新创造中取得的成果奉献给世界”。在全球化时代,我国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和国际影响力的高端智库,使命之一就是走出去,向世界宣传中国理念,扩大中国话语权。能够走出去并且成果被人接受,前提是我们的研究不能人云亦云,简单搬抄西方发展经验。要结合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围绕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等主题,从理念、机制、方法、手段、模式等方面深入研究探讨法治公安建设,为世界提供能够接受的“中国方案”,应当说这是新型智库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三、要把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目标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战略,要求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民主法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要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着眼点在于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落脚点在于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既维护好社会秩序与活力,又保障好公民的合法权益。为此,要站在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着力把握社会治理面临的阶段性特征,紧紧抓住影响公安执法与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影响因素及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法治公安建设,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要积极应对社会治理的压力挑战。当前,寄递、物流、网约车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大量安全风险和治安难点,电信诈骗、网络贩枪、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窃听窃照、“伪基站”、网络投资诈骗等新型犯罪不断涌现,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涉法上访等领域涉稳事件频繁发生,公安机关在应对处置时还面临诸多法律空白和薄弱环节。加强法治公安建设,要主动适应发展变化的安全稳定形势,深入研究和推进公安法律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公安法治体系,为现实斗争提供法律依据,努力实现秩序与活力的统一、维稳与维权的统一。
  要敏锐感知执法环境的变化要求。在社会转型期,社会对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保障和尊重人权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对公安机关执法要求越来越高,公安机关执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监督和关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不仅要注重内部执法体系的完善和民警执法素养的提升,还要敏锐地感知外部执法环境的变化,及时把握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大力推动执法模式、手段和方式创新,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公信力,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要密切关注科技进步的深刻影响。公安机关强化人权保障、转变侦查模式,最终要以侦查破案、证据获取等能力提升为支撑。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人类生活所经历的一切都在转变。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既推动了犯罪形态的转变,也成为我们做好公安工作的有力武器。可以预见,在一个信息化、智能化时代,公安机关对现代科技手段的依赖将越来越强。为此,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既要深入研究如何更加合法规范地使用各种技术侦查手段,提升案件侦查效能,又要从法治层面上研究如何推动各种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最大限度地享有现代科技进步带来的红利,在依法高效履行打击违法犯罪职能的同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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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

“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公共微信,是由公安部部级公安智库——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主办的官方微信,也是用于发布智库研究成果、分享智库研究资讯、探寻智库研究路径的信息互动平台,自2015年11月开通以来,得到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现面向全国征集稿件。

稿件要求:1、聚焦现代警务机制研究、公安队伍管理研究、法治公安研究、智慧警务研究、平安中国建设研究等主要研究方向,交流警务治理创新经验,提出警务改革对策建议,解读公安工作政策法规,推介国际警务研究动态。2、稿件注重原创性、创新性,每篇稿件以1000-3000字为宜。3、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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