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团建系列专题四】新建团组织隶属关系&非公企业团干部如何配备
01
新建团组织隶属关系如何确定?
团的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上级团组织领导。新建立基层团组织应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隶属关系。
如新建团组织所在单位有同级党组织
一般应按照“党、团一致”原则,将同级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所在单位(或地区)的团组织作为新建团组织的上级团组织,明确团的隶属关系。
如新建团组织所在单位没有同级党组织
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属条管理、属资管理、属业管理、挂靠管理等原则,确定和上级团组织的隶属关系。
属地管理是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关系隶属于所在地区的团组织管理的模式,具体可分为两种:一是根据行政区划隶属于省、市、县、乡各级团组织;二是根据经济发展区域隶属于开发区、高新区等经济园区团组织。
属条管理是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关系隶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团组织的管理模式。
属资管理是以资产为纽带,本着“谁出资谁负责”的原则由投资方团组织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的模式,非公有制企业由双方或多方投资的,一般由主要投资单位团组织负责。
属业管理是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隶属于所在行业的行业协会团组织的管理模式。
02
非公企业团干部如何配备?
基本要求
团干部,应当按照“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的要求,具备良好政治能力,热爱团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青年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作风优良,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选举产生
团干部一般应通过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员人数在二千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组织,在必要时,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召集团的代表会议。
培养选拔
上级团组织要主动引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干部培养、选拨、使用、激励机制,推动将团干部纳入企业相应人事管理序列,努力使团组织负责人按程序进入职代会、监事会,符合条件的党员团组织负责人进入企业党组织班子;要按照隶属关系,采取多种方式,每年至少对非公有制企业团的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要适应团干部流动较快的实际,重视加强团干部转岗推荐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
主办|滁州共青团
初审|李唯
复核|戴莺
终审|魏倩霓
制作|E滁州政务事业部
联系|cztswxcb@163.com(如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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