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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 好消息!11类职称增设正高级,你的职称是哪一级?

2017-11-08 永定新闻网


以后,这11个职称系列将有正高级职称了!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这些系列职称层级的健全,进一步拓展了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了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通知》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的一个配套文件,共4部分13条,明确了增设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正高级的名称评价标准评审组织评审监督等主要内容。


《通知》规定:



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


经济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


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


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


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


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


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


船舶系列增设正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正高级船舶电子员正高级引航员


民用航空飞行系列增设正高级飞行员正高级领航员正高级飞行通信员正高级飞行机械员


农业系列继续开展农技推广研究员职称评审工作,可设置农业林业相关专业。


其他系列个别专业未设置到正高级职称的,在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时进一步完善。





      职称系列

      增设正高级职称




      工程系列

正高级工程师

      经济系列

正高级经济师

      会计系列

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

      统计系列

正高级统计师

      技工院校教师系列

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

正高级讲师

      工艺美术系列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艺术系列

高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

      实验技术系列

正高级实验师

      船舶系列

正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正高级船舶电子员、正高级引航员

      民用航空飞行系列

正高级飞行员、正高级领航员、正高级飞行通信员、正高级飞行机械员

      农业系列

继续开展农技推广研究员职称评审工作,可设置农业、林业相关专业




评审工作如何开展?



《通知》提出,要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遴选高水平的专家组成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采用个人述职、成果展示、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综合评议、业绩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正高级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确保评审质量。


《通知》强调,正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优中选优,严格评审标准,进行适当比例控制,充分发挥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要加强正高级职称评审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学术造假“一票否决”,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正高级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稳步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设正高级职称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坚持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稳步实施,做好衔接过渡,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正确对待和积极参与改革工作。



正高级职称的名称是如何确定的?



新设正高级职称的名称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国家统一设置正高级职称之前,部分地区和单位在个别系列探索开展了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但是名称并不统一


比如,工程系列正高级有“正高工”“研究员级工程师”“高高工”“成绩优异高级工程师”等不同叫法。


为了确定正高级职称的名称,人社部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做了大范围的问卷调查,走访了部分院士和知名的专家学者,认真听取了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的意见建议。从调查和走访情况看,大家对“正高级”这一称呼接受度较高,认为简单明了、便于理解,与其他层级在名称上衔接自然





2009年,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时,人社部首次将正高级教师作为中小学教师的正高级职称名称,总体效果较好,广大教师非常认可,社会上普遍接受,已经形成了非常大的影响力。借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成果,综合考虑各系列之间的平衡和发展,除个别系列以外,原则上各系列新设正高级职称的名称为“正高级”


今后,职称各级别的名称要遵循国家统一规定,规范表述。改革前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自行试点评审的正高级职称,要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过渡,逐步统一到新的系列名称上来。


值得注意的是,1994年以来原人事部、农业部在农业系列组织开展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实施20多年已经深入人心,经广泛听取基层意见,此次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作为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名称,设置农业、林业相关专业


二是考虑到艺术系列的舞台技术专业,其副高级职称为主任舞台技师,因此,经商文化部,将其正高级职称命名为“高级舞台技师”


三是出版系列的技术编辑和校对专业虽未设置正高,但可以参加该系列其他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基本能够解决其职称晋升问题,这两个专业的正高级职称问题在将来研究制定出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时一并解决。



如何开展好首次正高级职称评审?



首次评审要确保科学、公正、公开,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首先,要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遴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专家组成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首次评审可以吸纳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相邻或相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评审委员会委员,也可以选择本专业领域内业内公认、业绩突出的资深专家作为评审委员会委员。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考核认定的形式,产生适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作为首次评审的评审委员会委员,但考核认定仅限于产生首次评委,要严格标准、程序公开、严控数量。正常化评审后,原则上不再组织考核认定工作。


其次,要创新正高级职称评审方式,采用个人述职、成果展示、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综合评议、业绩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正高级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最后,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乱评滥评。各地区、各部门组建的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的正高级评委会应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各地以及实行自主评审的单位经授权组建的正高级评委会应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未经核准备案,不得自行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新闻多看点:

福建开展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11月7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评审范围、对象和依据、程序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



△ 评审范围和对象



√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前3)、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发明人排名前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  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


√  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首次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衔接不上,不能及时参加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海外留学回国来闽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以及我省无评审权限的系列(专业)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 评审程序



■ 个人自主申报。


■ 单位公示推荐。


■ 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审核推荐。


■ 评委会投票表决。


■ 网上公示。


■ 确认资格。

△ 申报对象所需提供的材料



√  所在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单位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25份,要求用A3纸张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  呈报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表;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在国内取得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最高学历查询打印件;在国外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学历认证证明];


√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  任职资格证明、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


√  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正式出版发行的本行业刊物上发表(具有CN刊号,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电子刊等);


√  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奖项证书和其它证明材料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  《申报特殊从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1份,粘在材料单上。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直接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jrs.gov.cn)上下载,并将填写后表格和《申报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表》一并发送到省职改办电子信箱(fj87856021@163.com)。

△ 其它要求



√  申报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没有加盖公章的材料不予使用。


√  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7年11月30日),请各设区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审材料。


√  申报特殊人才高级职务任职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对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违反原则,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和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结果(任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人:张李招、吴羽炫,联系电话:0591-87856021、87857057。


(温馨提醒:相关材料可点击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via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日报政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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