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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为何不把犯人关进监狱?而要花大功夫把人发配千里之外

2018-02-14 历史故事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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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西洋镜:清代风俗人物图鉴》

在古典名著《水浒传》中我们经常能看到这种情节,好汉们因为各种理由被官府发配到千里之外。相信很多人都有疑问,为什么不就近盖个监狱,非得让两个公人押着犯人到千里之外去,三个人一路上吃喝拉撒得花多少钱啊。想想这样算起来实在是不划算啊!



发配是古代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型“刑莫惨于此”,这种刑罚自秦汉时就有了,不过当时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贵族,宋朝时开始正式入律。把犯人发配到边疆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充实边防军力。


后来又成为了开发区的劳动力,分极边、烟瘴(四千里)、边远(三千里)、边卫(两千五百里)、沿海附近(一千里)作为执行刑罚场地。充军重刑在明朝时最盛行,一般在定罪后由兵部发配。


极边的流放地主要分布在极南或极北之地,但有的朝代也将犯人发配到海岛去,宋朝就把海南岛和沙门岛作为流放重刑犯的流放地。


沙门岛(位于山东蓬莱县)因为地处偏僻,四面环水,自五代时起便最为最重刑犯的流放地。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据说北宋建隆年间,就有八个犯人游了三十多里的水路逃出了沙门岛,这就是八仙过海的传说来源之一。


古代的士卒是非常不愿意到边远地区戍边的,发配到边疆的犯人无疑是一个士兵来源地。另外,耕地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将犯人当作免费的劳动力为国家搞开发,获得的收入远大于流放犯人的花费。


另外,将重罪的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而不杀,还可以显示统治者的“仁慈、宽厚”。



 

除了流放,中国古代还有哪些刑罚?



▼打板子

打板子打的是犯人的臀部。板子是一种厚竹片,底端宽约4英寸,顶端小而平滑,便于双手持握。按照习惯,挨完板子之后,受刑者还要向官员致谢,感激他对自己的惩戒。


▼拧耳朵

这是对犯人以示薄惩的刑罚,就是过程中犯人耳朵会很疼。


▼悬吊

这个高难度动作其实非常痛苦。为了稍微减轻这种痛苦,在场的两个衙役隔一段时间就会把一根竹子架在犯人胸前。他们准备好了笔墨纸砚,时刻准备记录下犯人的口供。悬吊和前面的拧耳朵,惩罚对象主要是那些从事商业欺诈、偷税漏税以及其他非法贸易的商人。


▼夹棍

这个刑罚的目的在于逼迫犯人认罪。如果犯人是无辜的,拒不认罪;或者犯人是个亡命之徒,死不悔改,那么刑具会越夹越紧,使得他踝骨碎裂,血肉模糊。


▼夹手指

就是把木块放入手指之间,然后拉紧拴在木块上的绳子,这种刑罚主要施用于不守妇道的女性。


▼石灰灼眼

把少量的生石灰放进棉布包里,紧紧地贴在犯人眼睛上。


▼拴在一个木筒上

准备一根一人多高、粗大的竹子,竹筒中空,中间可以穿过粗大的铁链子。铁链一端铆在一个桩子上,另一端缠在犯人的脖子上,并用挂锁锁住。犯人双腿之间也拴着铁链。比坐笼子难受的是脖子还要扛着大竹筒。


▼戴木枷

木枷由厚重的木板组合而成,戴上这个木枷之后,犯人既看不到自己的脚,手也够不到自己的嘴。他无法在任何地方长时间停留,得不到足够的休息。犯人一天到晚戴着木枷,木枷有轻有重,这个要根据罪行的性质和犯人的力气来定。普通的木枷有五六十磅重,但也有两百余磅的重枷。戴枷的犯人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在羞耻、疼痛、饥饿以及无法休息等折磨之下,很多人因此而死亡。


不过,犯人还是找到了各种方法来减轻刑罚。他们与亲属、朋友同行,让后者支撑木枷的边角以防止它压迫肩膀。把木枷搁在桌子上、长凳上或者靠在树上。或者造一把特殊的椅子,椅子上竖起四根等高的木柱来支撑木枷。在地方官判决之前,嫌疑人就被会戴上沉重的木枷。抢劫犯一般会处以三个月的枷刑,诽谤、赌博或者寻衅滋事者一般是数周,而那些无力偿还的欠债者有时也会戴上木枷,直到还清债务。


▼严格限制人身自由

如图所示,除了一动不动地躺着什么也做不了。其实久躺不动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幸福。


▼挑断脚筋

如果犯人试图逃跑,则会被施以图中的刑罚。旁边的桶里放着一种敷在伤口、用来止血的砂浆。相比之前暂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这种刑罚要残酷了许多。


▼绞刑

中国常见的死刑包括绞刑和斩首。前者最为常见,适用于那些犯有第二等重罪的犯人。比如说,蓄意杀人或者过失杀人,欺骗政府,诱奸已婚或未婚女性,辱骂双亲,挖坟掘墓,持械抢劫等。


有些时候,他们会选择用弓弦勒死犯人。但通常情况下,他们用绳子把犯人绑在十字架上,绳子的一头缠在犯人的脖子上,行刑时由强壮的行刑者拉紧绳子。


▼斩首

斩首是令犯人感到最为耻辱的刑罚,只适用于那些政府认定为罪大恶极的罪行:诸如私下密谋、公开行刺,以及任何反对皇帝本人和危害皇室成员生命安全的行为。造反、叛乱、殴打父母,以及其他有悖伦理纲常的罪行。


如果罪人犯下的是第一等的罪行,当判决呈递给皇帝批准时,皇帝会要求马上砍掉他的脑袋。一般性质的罪行,皇帝则会要求先将犯人关押起来,待到秋天再执行死刑,他们会选定秋天的某个特殊日子处死犯人。


绝大多数情况下,签署一个臣民的死亡执行令之前,中国的皇帝都要和刑部的官员商议,在不触犯现行帝国法规的前提下,是否可以赦免他。而在一段时间的斋戒之后,皇帝才会签署执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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