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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天公诚助力4家知名私募基金管理人同获海南第二批QDLP试点资格


为进一步加快及推进海南自贸港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金融业高质量、高效率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金融办”)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于2021年4月13日印发了《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海南QDLP办法》”)[1]


自《海南QDLP办法》发布以来,多家知名企业提交了海南首批和第二批QDLP试点资格申请。海南省金融办会同各相关单位,对各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及联席评审,并报请海南省政府审定,最终于2021年11月19日正式发布了《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海南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第二批试点名单的通知》[2]


竞天公诚近期作为合盛元、厚生、景泰等4家知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顾问,同一时间为该等企业成功取得海南第二批QDLP试点资格全程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这也是竞天公诚继2021年3月助力真格基金、和玉资本落地海南自贸港首批市场化QFLP基金[3],2021年8月后助力中粮资本(香港)、洪泰基金、斯诺波(雪球)等5家知名私募基金管理人成功取得海南QDLP首批试点资格[4]后,在跨境基金业务领域的又一批代表性项目。


注释

[1] 有关海南QDLP制度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所于2021年4月14日发表的文章《自贸港跨境双向投资制度落成:全方位解析海南QDLP制度》

[2] 具体名单详见《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海南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第二批试点名单的通知》

[3] 详情请见本所于2021年3月11日发表的新闻《竞天公诚助力三亚首批两家QFLP基金落地》

[4] 详情请见本所于2021年8月10日发表的新闻《竞天公诚助力5家知名基金同获海南首批QDLP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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