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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2016-12-01 云师大微信工作室 云南师范大学团委



11月28日下午,经过全体与会代表、大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为期三天的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在庄严的《国际歌》中胜利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第十一届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大会应到会代表208人,实到会代表202人。大会由大会秘书长何伟全同志主持。



大会首先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选举监票人、总监票人和计票人、总计票人名单。


出席代表按照党章及选举办法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由丁文丽、马力、刘坚、刘宗立、安学斌、李宏、杨春华、杨顺清、何伟全、张玮、武友德、饶卫、蒋永文(按姓氏笔画为序)等13名同志组成的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和由包云燕、任祥、关磊、李永明、杨春华、张绍宗、金黄斌、骆华松、黄海涛(按姓氏笔画为序)等9名同志组成的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决议指出,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六年来的工作,认为党委工作报告客观分析了新形势下学校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科学提出了学校建设发展目标和基本思路,并强调了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关键在党。大会希望,新一届党委要牢记全校共产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信任与重托,认真研究采纳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增强党委班子办学治校能力,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全面开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大会号召,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的精神上来,在新一届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弘扬传统、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为建设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奋斗。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六年来所取得的成绩,认为纪委工作报告客观分析了当前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同意校纪委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体会、指出的存在问题和对今后工作提出的建议,并希望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大会强调,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师生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大会号召,全校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学校新一届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圆满完成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饶卫同志致大会闭幕词。饶卫同志指出,这次党代会是在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建设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大学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民主团结、求真务实、凝心聚力、承前启后的大会。


饶卫同志指出,大会在认真总结过去六年所取得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学校当前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压力,科学地提出了学校未来五年建设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学校发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共产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党代表应尽的职责,认真审议、讨论并通过了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上一届党委和纪委的工作,就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饶卫同志强调,这次大会的胜利召开,是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校党员和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代表新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对各位代表及全校党员的信任和支持,以及上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六年多来为学校建设发展所做出的卓有成效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饶卫同志要求新当选的各位委员,要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率先垂范、认真履职,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辜负云南师范大学全体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


最后,饶卫同志号召,新一届党委和纪委要以第十二次党代会为新的起点和契机,紧密团结全体共产党员,紧紧依靠全校师生员工,弘扬传统、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为加快建设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会后,新一届党委和纪委分别召开了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饶卫同志为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书记,蒋永文、何伟全、张玮同志为副书记;杨春华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任祥、包云燕同志当选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图文编辑|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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