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中南地区培养体育师资和各类体育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具有115年的体育文化积淀,现已形成完备的体育学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学科结构合理、主要学科齐备、学科优势突出、学科特色鲜明的体育学学科体系,现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海外名师”项目入选专家等高端学者10余人次,现有博士生40余人、硕士生270余人、本科生近900人、留学生10余人。
招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项目:田径(限招以下项目:男女100米、男女200米、男女400米、男女800米、男女1500米、男女5000米、男女100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男女400米栏、男女跳高、男女撑杆跳高、男女跳远、男女三级跳远、男女铅球、男女铁饼、男女标枪、男女链球、男女全能)、男子篮球(五人制)、男子足球。
招收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项目:女子排球、体操、艺术体操、乒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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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
(2)注册:考生于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完成注册,并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3)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了解我校报名条件和招生项目,不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均视为报考无效且无法重新报名。
2.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需在2021年3月3日12:00前联系颁证体育部门进行信息更正。
3.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因运动员等级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需填写报名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于2021年3月11日前送达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如邮寄申请请注意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须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或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
考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相关通知。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准考证打印:考生4月10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考试时间:4月17—18日。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考生于5月14日12:00后在“体育招生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对考生考试情况重新评价打分。体育专项成绩复核工作由组考院校负责组织,文化成绩复核工作由阅卷单位负责组织。复核结果于5月17日12:00前通过系统反馈考生。
1.录取规则:
(1)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总体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文化录取控制线。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学校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根据各项目考生体育专业水平划定各项目的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田径项目不分男女,不分小项;男子足球项目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女子排球项目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体操项目和乒乓球项目不分男女),其中田径项目在不低于85分的基础上划定(男女全能项目四项成绩中必须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不低于我校划定的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篮球、足球、排球项目在不低于75分的基础上划定。各项目具体分数线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确定。
(3)录取排名规则: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都达到学校录取控制线的一志愿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田径项目不分男女,不分小项;男子足球项目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女子排球项目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体操项目和乒乓球项目不分男女)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项目之间录取分数线不进行横向比较。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都达到我校对应项目录取控制线的二志愿考生中,不分项目,不分男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预录名单将于5月2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于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1.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01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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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海林
信息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图片来源:往期推送
审校: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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