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根据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现就2月3日起节后疫情防控期间乐清法院有关办公和诉讼事项告知如下:
1 | 乐清法院调整为2月9日起正常上班,开始办公,从2月3日起安排12368司法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接听解答群众咨询,并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
2 | 根据2020年1月3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乐清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含执行服务专区,下同)和信访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
3 | 当事人、代理人拟到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查询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等事项的,请优先通过浙江法院网(http://www.zjsfgkw.cn)、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智慧法院APP等线上方式进行;不便于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确需线下办理相关事宜的,可通过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等方式提前预约。调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浙江ODR)进行线上调解。尽量减少出行,降低风险。 (长按识别移动微法院小程序 体验微信打官司) (长按识别ODR小程序 体验指尖上的解纷“神器”) |
4 | 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期间,乐清法院将严格遵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规定开展执行工作,及时在移动微法院平台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案件执行进展,确保执行信息公开;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将优先委托办理。被执行人系涉疾控生产企业或个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查控措施。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
5 | 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乐清法院将紧紧围绕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核心宗旨,竭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乐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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