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累犯竟是18年前被拐儿童!法院这么判……
我今后一定好好改造,再也不做违法违纪的事,请相信我。
”
李珠(化名)当庭承诺道。
一次落网,一个“黑户”惯偷儿的身世渐渐浮出水面,原来他竟是18年前的被拐儿童!
如今,隔着铁窗,他与亲生父母泪眼相望、无语凝噎,悔恨交加之际,却也是破碎家庭团圆之时。
劣迹斑斑
日前,乐清法院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看守所,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珠涉嫌犯盗窃罪一案。视频里,一位个子不高、瘦瘦小小的男子映入大家的眼帘。如果不是证据确凿,很难将他与“惯偷”这个令人憎恶的名称联系起来。
李珠今年30岁了,宁夏回族人,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从小,他就被一个女人带着偷东西,开始干起了盗窃行当。从小偷小摸,到偷盗电瓶车、电瓶,最后还偷起了工厂铜料等原材料。2008年到2016年,因为犯盗窃罪,他多次锒铛入狱。今年5月,李珠再次因涉嫌盗窃罪被乐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他自己交代,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其共在乐清市北白象镇实施盗窃34起,其中未遂1起,涉案金额达12.8万元,另有7辆三轮电瓶车、3辆电瓶车无法计价。
3年作案34次,难道盗窃还能成瘾?落网后,检察官在现有线索的基础上顺蔓摸瓜,终于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李珠现在还是“黑户”。在现今社会,没有户口,就没法办理身份证、暂住证等身份证明,这意味着李珠无法长期稳定干一份工作。被挤压的生存空间,或许成了李珠犯罪的最大诱因。
铁窗相隔
为解决其“黑户”问题,警方将李珠的DNA血样在“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里进行比对,发现他竟是18年前李氏夫妇被拐的那个孩子。
今年50多岁的李先生,是宁夏人,以打工为生。2002年,李先生在外务工时,一场灾难突然降临,年仅12岁的小儿子被拐,从此生死未卜。近20年来,李氏夫妇一直苦苦寻找,从未放弃。
10月20日下午,隔着一栏铁窗,从外省远道而来的李先生和妻子终于见到了18年前被拐卖的亲生儿子李珠。
“我们找到你了,等你出狱好好做人,我们一起回宁夏,一家团聚。”看着眼前瘦瘦小小的儿子,李先生夫妻忍不住哽咽,“是我们不对,让你吃了很多苦……”
看到熟悉又陌生的亲生父母,李珠百感交集,双手不停颤抖,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他恳切地表示,在接下来的刑期里,他会认罪悔罪、好好改造,希望父母亲能等他回家好好尽孝。
司法为民
庭审中,被告人李珠中对自己过往的犯罪行为感到悔恨,对于公诉机关起诉的事实和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接受处罚。
经办法官介绍,被告人李珠的本次犯罪和其前科具有一定特殊性。其系幼时被拐卖,从小缺少监护人的抚养和看护,未能获得充分的教育,长大后更因“黑户”身份难以找到正常的工作,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如何用统一的法律处理千差万别的个案?除了需要对法律的严格执行,还需要做到法理与情理的统一。
法理上,被告人李珠系累犯,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情理上,对李珠从轻处罚、从宽处理,能够让其早日出狱与失散多年的父母团聚,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只有把握好两者间的平衡,才能实现个案处理的最佳效果,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人文关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珠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系累犯、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同时酌情考虑其过往经历及犯罪的特殊性,遂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元。
李珠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真的非常感谢司法机关帮我找到家人,感谢国家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
案子尘埃落地了,困扰了李珠18年的户口“心病”也消除了,如今他已成功回到了自家的户口本上。
相信这将成为李珠改过自新的契机和转折点,帮助其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归家孝顺父母亲。
END
总第<410>期
[2020] 第<119>期
更多精彩 敬请关注
乐清法院
公正廉洁 高效为民
官方抖音:@ 乐清法院
官方微博:@ 乐清法院
一定要分享
记得点赞
然后点在看
点“在看”给我一朵小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