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明党规、守党纪、跟党走 | 青干班•党史教育进行时
“七一”前夕,2024年上海检察机关青年干部培训班第三组、第四组学员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开展红色主题活动,先后走进中共四大会址、老市府大楼等场馆,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警示教育展、联学共建交流等形式学党史、明党规、守党纪、跟党走。
党建业务相融合
党史教育进行时
青干班第三组
红色教育培根铸魂
党纪学习正己修身
上海检察机关青年干部培训班第三组学员相约来到中共四大会址,开展“红色教育培根铸魂 党纪学习正己修身”小组主题活动。
“中共四大史料陈列馆”主展厅
学员们通过观看馆内历史图片、实物展览、文字资料、聆听解说等,深入了解中共四大在国民革命运动中、在中共党史中的重要作用。
青年干警杨茜:学史明纪,鉴往知来,作为青年检察干警,我将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转换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履职水平的过程,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青年干警李聪聪:通过瞻仰中共四大会址,深刻感受到我党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深刻感悟到伟大建党精神,深刻体悟到今日中国之辉煌成就的来之不易。今后我将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抓铁有痕铸党魂——中国共产党早期纪律建设图片史料展”和“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案例展览”
学员们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早期纪律建设情况,领悟我党“纪律立党”的深厚历史积淀以及早期纪律建设的探索与成果,并从一系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六项纪律”的典型案例中得到警示和教育。
青年干警刘明月:无产阶级革命斗争胜利的首要条件就是严格遵守纪律,资产阶级最害怕的就是我们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我们永远在路上。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坚持以负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始终做到遵规守纪、知行知止。
重温入党誓词、交流研讨
参观结束后,小组集体在中共四大纪念馆内重温入党誓词,并就一段时间以来党纪学习情况开展交流研讨,分享学习体会。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与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确保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发挥好青年干警生力军作用,为上海检察“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贡献力量。
青年干警张方勇: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和光荣传统,加强党的建设是我们党的治本之策。作为新时代党员干警,我将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持续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和制度意识,争做纪律规矩的模范践行者。
青年干警吕婷斐:《条例》是警示,时刻告诉我们党员的行为边界,《条例》是尖刀,是党内惩恶扬善的重要利器,《条例》是保障,是我们党员建功立业的坚强后盾;《条例》是良药,是我们党健康发展的法宝。青年干警要自觉以《条例》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青干班第四组
联学共建明党纪
勇立潮头见行动
上海检察机关青年干部培训班第四组走进海通证券,与海通证券上海投资银行部第一、二、三、四党支部联合开展“联学共建明党纪,勇立潮头见行动”联学共建活动。
老市府大楼
检察青年与海通证券投行部党员青年一起来到江西中路215号老市府大楼,共同参观见学了“建设人民的城市——陈毅市长办公地旧址主题展”。党员青年通过观看珍贵文献照片、聆听陈毅等老一辈革命家、共产党人浴血奋战,解放、接管和建设上海的历程,深刻感悟建设人民城市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青年干警胡静逸:今天,很荣幸参观了老市政府大楼和陈毅市长办公室旧址,回溯了解放之初中国共产党人浴血奋战、历经艰难,解放上海、接管上海、建设上海的全过程。展览的主题是“应人民所需,建人民城市”,我们作为新时代检察干警,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检察履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海通证券总部“初心课堂”
全体党员青年前往位于海通证券总部的“初心课堂”进行参观,深入了解海通证券成立三十多年以来的公司发展历程、党建亮点工作、社会责任履行等,并详细了解海通证券加强党务业务相融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青年干警陈沁:“国之大者”,检之要者。大家赴海通证券总部参观共建,主动问需于企,发现企业法治需求与检察工作的契合点,深入了解企业现状,让“检察护企”更有着力点。
青年干警叶子祥:面对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重大历史使命与任务,我们检察干警有责任、有义务在助力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法治营商环境努力承担起更重责任。
学习交流
全体党员青年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深入学习交流,检察青年分享了关于《条例》的学习心得体会,双方根据《条例》的主要内容展开深入讨论。
青年干警周易:在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过程中,我不忘时刻对照自身,警醒内心,力求将党的纪律入脑入心。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青年干警马鼎:作为党员,要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将党章党纪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检察工作中,认真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有关禁令,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