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 | 企业经营需经常性跨市县外出,示范区巡回检察组公开听证
来源 | 青浦检察
日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巡回检察组在对青浦进行巡回检察时,社区矫正对象沈某某提出经常性跨市县申请。
为了深入贯彻最高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司法保护,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日前,巡回检察组联合青浦区司法局举行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巡回检察组成员全面调取并审阅沈某某社区矫正个人档案、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电子缴税凭证、劳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初步掌握沈某某社区矫正情况及企业运营状况后,与青浦社区矫正中心、相关司法所专职干部谈话了解相关情况。
经调查核实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沈某某原系外省某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谈判、技术对接、质量监督等重要事项需要其经常前往外省处理。
为了保障公司的生产进度和经济效益,沈某某曾于今年5月申请经常性跨市县,但由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青浦区司法局驳回沈某某的申请。今年6月,沈某某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为公司股东和生产销售主管,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销售工作。现沈某某再次提出经常性跨市县外出申请。
听证会上,司法所专职干部介绍了沈某某的个人情况及日常矫正表现;申请人沈某某详细介绍了企业经营状况,充分阐述了申请的理由和依据;其他参与人沈某某之同事进一步证实了沈某某在公司承担的职责及经营性外出的必要性。听证人员就申请人的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范围等进行全面细致了解,最终评议形成一致意见,建议青浦区司法局同意沈某某的经常性跨市县外出申请。
人民监督员
此次听证会,巡回检察组及区社区矫正机构的前期调查核实工作做得很扎实,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活动,希望今后能够形成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护企”力度。
人民监督员
在当前的“护企”大背景下,我非常赞同举办像今天这样的听证会,下阶段希望社区矫正机构做好阶段性评估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的必要性。
申请人沈某某表示:
非常感谢司法行政机关的政策支持,我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如果不能外出洽谈合作,公司经营很难正常运转。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举措实实在在为我提供了便利,今后我一定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管工作!
此次公开听证会有效提升了检察监督的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扩大了示范区巡回检察影响力。下阶段,青浦区检察院将在本次示范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基础上,加大护企、为民力度,围绕企业所需、民心所向,书写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高质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