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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未发生爆炸事件,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

2017-10-20 诸城公安

今天(10月20日)下午1时30分许,部分诸城市民听到不明巨响。经查,我市未发生爆炸事件。目前,我市社会治安平稳有序,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


对于网传的各种说法,请勿轻信。对于故意制造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警方将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依照《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诸城公安

编审: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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