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正在招聘15名警犬训导员,男女不限!速看!
来源:潍坊大众网
编辑:丁虹羽
审核:鲁军
重要通知
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是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犬训导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与潍坊市公安局的用工协议,定向招聘15名员工到潍坊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从事警犬训导工作,男女不限。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愿从事警犬技术工作;
2.年龄18至30周岁,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体形端正,双眼裸眼或矫正视力4.8(含)以上,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3.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4.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6.符合政审标准。政审参照《山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执行。
7.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8.无其他法律规定的不予招聘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1.有军警犬训导经验的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
2.有犬只喂养经验或兽医专业从业人员;
3.有从事警务工作经验且表现优秀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本项工作的。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彩色两寸照片三张,于10月30日到1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阳光100城市广场5051号,8号楼12楼1206房间)报名。
经技能(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军警犬训导经验的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 有犬只喂养经验或兽医专业从业人员;有从事警务工作经验且表现优秀的。技能(体能)测评和面试成绩各占50%。
4凡招录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招录警犬训导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正式录用后年工资约五万元(含各种福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服装费、奖励补贴等)。
5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7908836 李主管
本公告解释权归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潍坊昌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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