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公安局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文明交通作为城市文明的缩影,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漫步在我市城区街头巷尾,会发现机动车有序停放,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机动车主动礼让斑马线……这背后,是全面深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的结果。
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彻底有效解决,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诸城市公安局决定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十二类突出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乱停乱放。主要针对城区、城郊结合部等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停车。
(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主要包括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非法安装棚架装置等违法行为。
(三)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走人行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逆向行驶。主要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跨越双实线、单实线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
(五)酒后驾驶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危害公共安全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六)机动车闯禁区、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特别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建筑运料车等工程运输车闯禁区、超载超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型货车不按通行规定及通行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七)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行经人行横道线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在人行横道线或网格线内停车等候、滞留路口等行为。
(八)机动车违法变更车道、占道。主要包括实线变道、穿插排队等候车辆、连续变道等违法行为。
(九)非法改装机动车。主要包括对车辆的外观、动力系统、制动系统,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等违法行为。
(十)低速车违法载人。主要包括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十一)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主要包括无牌上路、假牌套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证、假证等违法行为。
(十二)报废车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主要包括达到报废标准不报废、逾期未检验仍然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诸城市公安局将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和过硬的担当,依托整体警务机制,实行全警联合作战,由交警大队牵头,特警大队、城关派出所、人民路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兴华路派出所、密州路派出所五处派出所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整治行动。
在全市树立起行车走路的“诸城规矩”,推动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取得全新面貌,确保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显著改观、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杜绝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涉牌涉证、酒驾等重点难点违法行为,让机动车礼让行人、礼让斑马线等文明行为形成自觉,形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做守法守规的文明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车,规范停车,为我市的创城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如有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诸城公安
编辑:臧少博
审核:杨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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