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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纪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2018-01-12 视讯青海


2017年以来,海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强化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专项行动,紧盯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严肃查处了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互助县东山乡吉家岭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延林、村委会原主任张进宝冒领扶贫搬迁款的问题

2013年,吉家岭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过程中,张延林、张进宝用虚假资料申报搬迁户,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东山乡联大村村民席某、赵某和毛某冒领扶贫搬迁款16.5万元。张延林、张进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东山乡相关责任人因工作失职失察、审核把关不严被问责,副乡长严积洲、朱昌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乐都区瞿昙镇祁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全财、村委会原主任赵洪太、原会计祁义德套取整村推进项目投资分红款的问题

2011年,祁家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时,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全财、村委会原主任赵洪太、村委会原会计祁义德虚报农户8户,套取投资分红款2.88万元。赵洪太、祁义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全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3.循化县积石镇河北村党支部原书记马乙四夫、村委会原主任马而乙布套取危房补助款等问题

2014年,河北村收到中交某公司支付的占用村集体道路补偿款4万元,马乙四夫、马而乙布私自将2万元捐给清真寺,0.46万元用于村务开支,0.54万元由马乙四夫保管。2016年,马乙四夫、马而乙布自行开支村级运转经费3.94万元。2016年,河北村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时,马乙四夫、马而乙布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4户列为补助对象,套取补助款10万元。马乙四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马而乙布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违纪款已全部收回。


4.民和县川口镇南庄子村党支部原书记曹迎喜、村委会原会计冶海龙套取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的问题

2014年,曹迎喜、冶海龙未经村“两委”会研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的手段套取国家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款7.2万元据为己有。曹迎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冶海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涉嫌违法问题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化隆县初麻乡沙尔洞村党支部原书记马玉祥、村委会原主任马乙不拉随意变更易地搬迁项目、优亲厚友等问题

2014年,在沙尔洞村实施异地搬迁项目中,马玉祥、马乙不拉随意变更项目规划、未批先建和优亲厚友;2015年至2016年,实施“两房”改造项目中,不正确履职,审核把关不严,导致7户村民重复享受补助资金达17.2万元;2013年,化隆县国土资源局对利和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作出拆除非法建筑物的处罚决定书,马玉祥作为合作社法人对处罚决定置之不理。马玉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马乙不拉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规款予以收缴。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初麻乡党委原书记马福录、原乡长赵国泰、现任乡长马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党委书记李启明、原副乡长赵永伟、乡政府工作人员张建云、县住建局村镇办主任马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永伟被免去副乡长职务,原副乡长马志林被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原县扶贫开发局移民办主要负责人韩国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涉及其他违纪问题)。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梳理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紧抓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遏制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传导压力,用好问责利器,严查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伸手的一律严查并通报曝光,以严、实、深、细的作风督促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惠及贫困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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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东时报

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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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何启振     实习编辑:赵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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