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 此内容因言论自由合法查看
文章于 2016年12月26日 被检测为删除。
被微信屏蔽
其他

纪念毛主席和雷洋

2016-12-26 北京杨树英律师

       

        一百二十三年前的今日是毛主席的诞辰。在今天这个日子里却有两个人该纪念一下,一位是主席,一位是雷洋。因为我能够预测出来,雷洋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影响会像毛主席一样载入史册。近一百年来能起到如此大作用的人,还没有几个,雷洋挺幸运的,正像他死得蹊跷一样,靠的是运气。


      

       2006年12月23日下午,得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涉雷洋致死案件的五名警察酌定不起诉的消息后,我很震惊,如果雷洋的死亡与五名警察的滥用职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雷洋家属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如果五名警察真的是无罪的,但被酌定不起诉,他们以后再次回到警察队伍之中是无法抬头做人的,并且此生难得重用或升迁;如果不让吃瓜群众获悉事情真相,吃瓜群众也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不出预料,2016年12月25日徐昕教授的朋友圈发出了陈有西律师(雷洋家属的代理师)发表的《关于雷洋案不起诉后的几点声明》,该文提出了八点声明意见:1、雷洋家属在犯罪嫌疑人被酌定不起诉之后被“禁言”;2、同日,代理律师刚刚提交夜以继日12日完成的27000字《关于建议对雷洋案退回补充侦查查明真相、准确定性的律师意见书》提交丰台区检察院,不知道丰台区检察院在酌定不起诉时有没有看看这27000字;3、代理律师将于26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交申诉书,同时提交最高检察院;4、若申诉不被接受,家属将提起刑事自诉;5、代理律师倍感压力和风险,向全国征集八位理性、担当、坚定、负责的刑事自诉法律援助律师;6、家属对丰台区检察院发表的雷洋自己吃饱剧烈挣扎致死的观点强烈谴责,代理律师的意见书分九点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现阶段应当退回补充侦查;7、家属不同意火化雷洋尸体;8、雷洋案件事关重大,律师将合法维权,期待恢复真相,让雷洋案有一个公正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果。遗憾的是,这不是陈有西律师本人通过微信发送,据推测应当是也被“禁言”了。 

      陈有西律师是我敬佩的刑辩律师之一,凡有案件涉及到体制内外重大呼声时,陈律师总挺身而出,譬如李庄案件,譬如小河案件,陈律师在律师界久负盛名。龚丽平律师是我在两高所的同事,低调严谨,她的魄力和担当精神令人举手称赞。两位律师,在接到雷洋家属的委托之后,始终保持低调的行事作风,并未有任何高调示人、炒作宣传的行为爆出,完全是秉承了两律师一贯的行事作风。看到徐昕律师代发表的声明,但却未见两位大律师的朋友圈为雷洋发声的文字,果然是谨言甚微。

        与之相反,朋友圈此起彼伏,各种质疑的声音来自于媒体、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教授、其他各行各业,大家纷纷转发、撰文。共同的声音无外乎一个:如果中国还有一息公正尚存,则首先应当让雷洋的家属感受到公平正义,将案件公开处理,人民需要真相。这样做更大的好处是完全可以避免公检法承担不该承担的不利后果。


        下午与一北京的警察朋友聊天,谈及对雷洋案件的看法,我也得到了一些真相,据称:雷洋存在应受治安处罚的行为属实;雷洋的致死跟部分警察的滥用职权行为有因果关系;警察的行为分段考察,并以前期行为合法性,酌定认定后期过限行为及不作为行为不予起诉,显然缺乏法律依据;看到这样的一个结果,并亲身经历禁言的全过程,感受到在这样一个国家执法的危险,很多警察担忧:说不定哪天吃瓜群众会把愤怒集中于无辜的自己身上,危机感倍增;作为普通公民,也恐慌未来某一天会不会也遭遇警察来抓捕,对不公正待遇的恐慌感也加重。对此观点,我未做评述,然而,我很认可他的危机感和恐慌,这都是必然而正常的情绪反应。为此,我建议他,可以考虑离开警察队伍,加入律师职业。正当劝他的时候,我却在矛盾地暗暗恐慌,律师若也被133号文所禁锢,不敢出声,那么我们将生活在法治的雾霾之中,一切的公平、正义都将在雾霾扩散之时,淹没并消失。法之不法,律师消失,国之焉存? 

       由此,我想到2016年发生在我身边的几件大案:当聂树斌案件发生时,我们看到背后有高官落马并迁出本案的消息。若无高官被抓,聂树斌案件恐怕还盖着司法的遮羞布,不得翻案。我办理的韩世伟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冤案,案件无客观证据居然定罪,并在死刑复核收归最高院前夜将案件中第二被告韩克宏急匆匆执行死刑,只因韩克宏供认不讳,并同意了捐献身体器官。留下韩世伟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坚决不认罪的他如今精神濒临崩溃边缘。,由于长期脊椎骨受损,得了脊髓骨疾病,在监狱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以至于我在前几期的微博里面发文《正义和死亡谁先来?》,从雷洋的案件,这个问题可以解答:“死亡先来”,我很香菇,很蓝瘦,中国法治雾霾当空。

       倘若毛主席在天有灵,倘若习总书记偏偏凑巧,看到了本文章,那么我希望,他们一定要看明白是谁在吞噬着新中国法治的进步。如果一个人认为中国法治有问题,你可以说是他自己有问题;如果大家都认为中国法治有问题,那么政府是该反思,还是该让大家“禁言”?


联系方式


微信号:13810859285

邮箱:406631997@qq.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