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医保,12月13日截止
截至2018年11月30日,2019年医保费学校代收已全部结束。代收结束后扔未扣费成功的同学请于12月3日--12月1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以个人或以班级为单位到门部诊302室缴费,支持微信和支付宝。
温馨提醒:
1. 超出参保缴费期,医保系统不再受理在校学生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也就是说没有中途缴费的补救方法,未按时缴纳医保费的,2019年度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 如果帐上余额充足,但没有扣费成功,请个人及时到门诊302查询。
3. 如何查询自已已缴费:11月30日前到工行任一网点自助服务柜机打印银行凭据,标识“学杂费(或医保费)—288元”。
4. 咨询电话:39366552
附:
关于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问答
一.大专学生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
答: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1〕119号),“在今年内将大中专学生100%纳入居民医保范围”的指标任务。
二.学生个人需要提交资料吗?
答:不需要。由教务处和研究生处提供当年新生录取报到名单,学校门诊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 纳入本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大学生如何参保?
答:大学生携带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 纳入本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民政)的大学生如何交件?(详情请阅读民政参保问答)
答:学生个人于当年9月30日前到门诊302提交民政资格证件;
异地民政每年交件年审;广州本地民政续保先查网;过期不交件示同自动放弃民政待遇。
五. 已持有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卡的是否仍需参保?
答:不需重新参保,但需按时缴费。在广州市就读高中已持有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卡的学生,进入大学属于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的续保,只需当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缴费,原医保关系自动延续,原医保卡继续使用。
广州市是指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天河区、南沙区和番禺市、增城市、花都市、从化市。
六. 已持有非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是否需参保?
答: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式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80,学生已在原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要求参加就读学校地居民医保。
七.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大学生需在学校参保吗?
答: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式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80---学生已在原户籍地参加新农合的,要求参加就读学校地居民医保。
八.已参加商业保险的学生是否需参保?
答: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式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80---各有关学校不得以学生已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为由拒绝为学生办理参加居民医保手续。
九、关于医保政策查阅途径?
答:1 百度“广州大学门诊部”可查阅学生医保信息
2 门诊挂号处可免费索取政策解读小册子
3 门诊一楼、三楼墙报
4 学生医保咨询电话:39366552
5请微信关注“广州大学门诊部”公众号及“广州医保”公众号
温馨提示:本宣传资料内容如与政策有出入,请以最新政策公布为准
广州大学门诊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广州大学学生普通门(急)诊就医问答
一、关于校外就医转诊原则?
答:1校外门诊必须转诊,未经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2免转诊单情形:急诊、休学、指定门诊慢性病(凭当年疾病诊断书)
3转诊证明有效期14天,如需复诊仍需重新申请(如转诊证明是1日,可报销1-14日外出就诊的1次就诊发票)
二、关于外诊报销时间?
答:医保年度是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新生当年9月1日开始享受。报销时间:每年3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止。
三、关于外诊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
答:1.学校内:可报销所有诊疗项目和药费,按90%直接结算。
2.学校外:可报销公费范围内的药费(西药和中成药),先自费垫付后回学校按70%报销。
四、关于外诊最高报销限额(封顶线)?
答:学校门(急)诊最高报销限额三条封顶线:每日70元/人(校外),每月300元/人(校内外), 每年1600元/人 (校 内外)。当日月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五、为什么设定封顶线和建立转诊制度?
答:因为已缴费学生广州市医保中心按70元/人·年的标准向学校限额拔付普通门(急)诊医疗包干经费,为确保包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共济能力,所以设定封顶线,并建立转诊制度。
六、关于外诊报销流程?
答:转诊证明→学生外诊就医先自费结算→学生个人提交材料→学校医保科审核和结算→学校财务处将应报金额划帐到参保学生缴纳学费的帐户。
七、关于外诊报销需提供资料?
答:1学校医生开出的转诊证明(病情符合急诊的免);2外诊医院病历和药品明细表;3外诊医院正规发票。
八、关于外诊报销如何到帐?结果如何查询?
答:报销金额受理后30个工作日到帐。报销结果每月下旬公示在门诊部二楼墙报栏。
九、关于可转诊指定医院?
答:可转诊指定医院由接诊医生而定,转诊医院不包括各医院的分院。
番禺区(大学城):省中医大学城医院(地铁大学城北站,公交383路)
天河区: 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地铁岗顶站)
白云区(桂花): 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地铁三元里站)
荔湾区/芳村区: 中山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地铁一德路站)
海珠区: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地铁昌岗站)
越秀区/海珠区: 广医一院(地铁海珠广场站)
东山区: 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地铁烈士陵园站)
东山区: 广东省人民医院(地铁烈士陵园站)
以上都是广州市三甲综合性医院,能保证医疗水平、科目齐全、地铁快捷、普及广州人口密集区域。
十、急救120车费可报销?
答:是的,全额报销。
温馨提示:本宣传资料内容是解读《广州大学参保学生校外门(急)诊就诊管理办法》(试行稿),今后将根据实施操作情况调整完善,请以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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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住院待遇问答
一、参保学生住院如何选择医院?
答:广州市内:参保学生可选择本市任何一家具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选点。
广州市外:当地县级以上定点医院(不包括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
二、住院如何结算?
答:广州市内住院:出示市民卡或医保卡在就诊医院即时结算(9-12月待遇追溯)。
广州市外住院:先自费结算后按市医保中心规定的比例报销(异地就医零星报销)。
三、住院待遇三条标准线?
答:起付标准:基金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自费。
共付标准: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按比例报销。
封顶标准: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包括门急诊、特殊门诊和住院,上年度我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四、住院待遇起付标准和共付标准?
定点医院等级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一级 | 300元 | 150元 | 150元 | 85% | 90% | 90% |
二级 | 600元 | 300元 | 300元 | 75% | 85% | 85% |
三级 | 1000元 | 500元 | 500元 | 65% | 70% | 80% |
注:1参保人每次住院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连续住院治疗时间每超过90天需重新支付一次起付标准。
2参保人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需重新支付一次起付标准。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无需支付起付标准。
五、住院检验检查费最高支付限额?
答:参保人员每次住院纳入基本医疗费用计算的检验检查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设置最高支付限额,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不设检验检查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六、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应负担以下费用?
答:1.自费费用;2.先自付费用(即在国家、省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参保人员先自付部分比例的费用);3.起付标准以下费用;4.共付段自付费用;5. 超出住院检验检查费限额部分的费用;6.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
七、异地住院零星报销范围?
答:参保学生寒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急诊住院。
八、开学上课期间的异地住院报销标准?
答:开学上课期间的异地住院、门特的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标准按35%支付,相应起付标准为1000元。
九、异地住院及追溯期零星报销需提供资料?
答:符合异地住院零星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应在结算医疗费用6个月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市医保服务大厅(梅东路28号)办理零星报销。
1.社保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原件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5.出院小结复印件
6.病历首页复印件(或入院记录)
7.填写异地住院证明表并学院盖章(现场发给一式二份)
8.寒暑假或休学需提供地址是原户籍地的身份证或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9.实习需提供证明时间地点的证明。
备注:第4-5-6项是医院提供的,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住院业务专用章。
十、异地住院零星报销流程?
答:学生先自费结算→学生个人提交材料→学校医保办初审→广州市医保服务大厅(梅东路28号)→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市医保中心于受理日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将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直接拨付到参保人居民社保卡或医保卡帐户。
提醒:发票日期超过6个月未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手续的,基本医疗基金不予支付。
温馨提示:本宣传资料内容如与政策有出入,请以最新政策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39366552或3936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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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门诊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关于大学生特殊门诊待遇问答
一、特殊门诊包括那些?
答:特殊门诊有三种:指定慢性病(简称门慢)、门诊特定项目(简称门特)、产前门诊检查、指定单病种(门诊接种狂犬疫苗)。
二、门诊指定慢性病的病种有那些?
答:目前广州市门诊指定慢性病病种有20种:1阿尔茨海默氏病 2癫痫 3肝硬化 4高血压病 5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6类风湿性关节炎 7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8慢性肾小球肾炎 9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 10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1脑血管病后遗症 12帕金森病 13强直性脊柱炎 14糖尿病 15膝关节性关节炎 16系统性红斑狼疮 17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 18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19支气管哮喘 20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三、门诊指定慢性病的待遇标准?
答:大中专参保学生患有上述门诊指定慢性病的,须经具备诊断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登记后,可在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相应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如下:
定点医疗机构 类别 |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 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 | 备注 |
基层医疗机构 | 70% | 50元/病种·月, 不滚存,不累计 | 参保人员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保待遇 |
其他医疗机构 | 50% |
四、门诊特定项目类别、就医地点、确诊与登记?
答:除急诊留观外,其余项目都须经登记,一般情况下,登记业务都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
项目类别 | 就医地点 | 确诊与登记 | 登记有效期 |
尿毒症透析 | 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 在可开展相应项目的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 一年 |
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一年 | |
肾脏、肝脏、心脏、肺脏、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 一年 | |
血友病治疗 | 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 终身有效 | |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一年 | |
重型β地中海贫血治疗 |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一年 | |
慢性丙型肝炎治疗 | 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 累计18个月 | |
慢性乙型肝炎治疗 |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一年 | |
小儿脑性瘫痪治疗 |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一年 | |
耐多药肺结核治疗 | 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 一年 | |
艾滋病病毒感染治疗 | 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 一年 | |
急诊留院观察 |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无需指定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 | / |
家庭病床 | 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 在可开展相应项目的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 3个月 |
*未经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与所确诊的门诊特定项目不相关的医疗费用,以及在非选定医院就医发生的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经确认的参保病人须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作为本人相应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选定医院。选定医院一经确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但参保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院的,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五、门诊特定项目的待遇标准?
答:家庭病床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其余门诊特定项目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与对应级别的住院支付比例一致。
门诊特定项目类别 | 起付标准 | 每月最高支付限额 |
尿毒症透析 | 无 | / |
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 / | |
肾脏、肝脏、心脏、肺脏、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6000元 | |
血友病治疗 | / | |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 6000元 | |
重型β地中海贫血治疗 | 3000元 | |
慢性丙型肝炎治疗 | 3500元 | |
慢性乙型肝炎治疗 | 420元 | |
小儿脑性瘫痪治疗 | 560元 | |
耐多药肺结核治疗 | 560元 | |
艾滋病病毒感染治疗 | 560元 | |
家庭病床 | 300元/期 | / |
急诊留院观察 | 1000元/次·年度 | / |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急诊留观直接转入本院住院治疗的,急诊留观的医疗费用并入住院费用一并结算。
*家庭病床起付标准每90日计算一次。家庭病床治疗期间转住院的,从住院之日起原家庭病床有效期即终止。
六、门诊接种狂犬疫苗待遇?
答:门诊接种狂犬疫苗,统筹基金按参保人员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带医保卡到指定医院。有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荔湾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具体上“广州医保管理网-通知公告—业务通告2014-12-24”
七、产前门诊检查待遇标准?
答:大中专参保学生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期内,可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进行产前门诊检查。统筹基金支付产前门诊检查的具体项目,参照本市生育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执行,不分甲、乙类,统筹基金按如下比例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 | 基金支付比例 | 基金支付限额 |
个人选定1家 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 50% | 300元/孕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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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门诊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关于大学生民政参保问答
一、办理对象
(一)本地户籍大中专学生根据《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第八条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2.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
4.残疾(1-4级);
5.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或(在职)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
(二)外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
2.重度残疾(1-2级)。
备注:本地户籍是指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天河区、南沙区和番禺市、增城市、花都市、从化市。
二、收取资料
符合上述资助范围的困难大中专学生,应提供身份证及如下证明材料:
1.本地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三无”人员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本地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3.本地户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农村五保供养证》。
4.本地户籍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等级为1-4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本地户籍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提供所在收养机构证明。
6.外地户籍困难大中专学生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身份证件或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等级为1-2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收件注意
1.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资助参保对象,所提交的证件中须包含该学生姓名;如相关证件中无该学生名单的,视为无效;
2.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资助参保对象,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无效;
3.证件已过期,或无注明具体有效期限的,视为无效;
4.相关证件中无该学生名单,但学生提供户口本证明与低保领证人是同一户口的,视为无效。
5.异地民政每年交件年审;广州本地民政续保先查网;
6.校验相关“资助资格证件”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式三份;
7.申请表三份(资料合格现场提供)。
四、办理时间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个人到门诊302交证件完毕,过期不交件示同自动放弃民政待遇。
五、办理流程
学校初审:每年9月学校收件
区医保复审:每年10月医保报盘,给学校反馈不合格名单。
区民政终审:每年11月民政入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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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门诊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关于学生毕业离校医保问答
1.毕业时如何办理停保?
答:每年6月由学校医保办根据学校教务处和研究生处确认的毕业生名单统一办理停保。
2.毕业社保和医保卡、病历需要回收吗?
答:毕业社保和医保卡和病历不回收。社保卡是终身的,医保卡参加职工有可能重新出卡。按第五点医保成功转接后您现在的社保卡、医保卡和病历在广州市内可继续使用,特别是医保卡外套的信息是终身的需妥善保留。
3. 毕业时还有门诊药费报销没有到帐的如何办?
答:请不要取消原学校缴学费的工行卡。
4. 毕业生下半年医保待遇如何享受?
答:毕业生待遇享受到当年12月31日止。
广州户籍 | 广州户籍和非广州户籍 | |
门诊 | 当年7月携身份证和毕业证 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医保中 心(梅东路28号5楼)直接办 理门诊选点,之后按自选点就医。(报销比例低) | 次年寒假前发票集中交回学校报销。(报销比例高) |
住院 | 广州住院直接出示医保卡结算 | 非广州住院先自费后办理零星报销 (注意3个月内) |
5. 毕业后医保关系如何转接?
答:毕业后如在广州就业或待业,根据个人身份转接相应的国家基础保险。
有单位的:转职工医保或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
没有单位的:非广州户籍转职工医保;广州户籍可选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个人到户籍街道或所属区社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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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门诊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关于大学生大病医疗问答
一、大病医保需要另行缴费吗?
答: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还可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无需另外报销),享受待遇的时间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时间一致。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大病医保?
答:大病医保的保障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本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三、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大病医保?
答:1.参保人住院或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
2.参保人住院或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90%。
四、大病医保报销限额 2019
待遇构成 | 年度最高报销额度 | 备注 |
基本医疗保险 | 约23.66万 | 根据个人参保年限,年度最高报销额度约63.66万元或68.66万元
|
大病保险 | 第一年参保缴费 40万 连续参保缴费两年 4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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