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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蔡甸:对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答复

蔡甸检察 2018-11-05

       为贯彻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申诉案件办案质量,7月2日上午蔡甸区检察院对黄某某不服法院刑事生效判决一案进行公开答复。该院在此次公开答复会上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工作,以公开促公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

       该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黄某某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书,对被害人的伤情鉴定意见提出异议,故向蔡甸区检察院提出申诉。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开展了详细的审查工作,认为原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决定不予抗诉。为切实消除申诉人疑虑、提升办案公信力、增强答复说服力,该院决定公开答复申诉人。


       公开答复会上,检察官宣布了会场纪律及公开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阐明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向申诉人黄某某宣读了《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申诉人对审查结果充分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检察官就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予以释法说理。最后,由受邀人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发表评议意见。


律师发表意见

人民监督员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蔡甸区检察院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增加办案透明度,积极探索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机制,让当事人参与其中,请第三方见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正义,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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