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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毁掉一个国家的司法系统?——大家不遵守规则,却都在拿“法律武器”!

2017-08-07 枉议然 法语如斯

 “一个规则缺失的社会,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这句话大家估计都耳熟能详,而事实上这句话有个逻辑矛盾,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那到底谁是受益者?答案是最不守规则的那一小撮人。

因为规则缺失,大家可以无所顾忌地“中国式过马路”;因为规则缺失,洛阳公园里广场舞大爷可以暴打篮球少年;因为规则缺失,公交车上老人敢一屁股坐女孩大腿上;因为规则缺失,病人只能从黄牛手里高价买号……

你肯定会得出结论——国人最不重规则,没有法律意识。那你再到法院立案大厅去看看,你就知道国人的“法律意识”有多强了。他们动不动就“拿起法律武器”,中国的诉讼案件与人口的比例已经远远超过了其他国家。

这种奇特的现象,只有一个解释,就是规则已经约束不了精明的中国人了——国人学规则是为了破坏规则,国人学法律是为了钻法律空子。坏人往往比好人更懂规则,更熟悉法律,比如前几天发生在北京的恶性公证骗局,公证处也被骗子给利用了,成了恶虎之伥。

如何毁掉一个国家的 49 27646 49 13624 0 0 3084 0 0:00:08 0:00:04 0:00:04 3083司法系统?就是不倡导规则意识,却在鼓动大家“请拿起法律武器!”当前,全国法院普遍开始立案叫号、案多人少的矛盾异常突出、某些法院立案两年后才能开庭、结的没有立的多形成恶性循环……司法已经不堪重负。

普遍不遵守规则,却都在向法院要公正。比如民间借贷,过去亲朋之间的借贷越来越少,“亲情信任”已经不能发挥作用,而大量“你图人家利息,人家图你本金”的陌生人借贷多起来,“契约信任”却没有建立,于是乎大量的案件只能拿法律武器。

有当事人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演员赵薇,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理由是“赵薇在电视中一直瞪他”。一些当事人古怪的诉讼请求,让法官都瞠目结舌,比如还有当事人因车祸受伤,要求被告“寻访天下名医为其疗伤。”

是该考量一下“立案登记制”到底是利是弊了;是该权衡一下“降低诉讼费”是好是坏了,不能一味用“让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方便当事人诉讼”这些似乎政治正确性不容质疑的大口号,来解释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制度的生命在于实践。

前几天,南京中院对一起滥用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处以罚款,“管辖权异议”这种诉讼拖延战术已经存在了好多年,不就是因为管辖权异议收费仅仅一百元吗?如果收费再高点,能用诉讼费解决的,就不用罚款了。

事实上处罚滥诉制度在美国早已存在,美国律师要对 “轻率诉讼”承担审查责任,如果被法院宣布属于无理缠诉,浪费法院和其他当事人的时间、资源,法院会对做出轻率起诉或轻率辩护的律师给予罚款。(欢迎关注法语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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