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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真的是“读书读傻”了吗?

2017-11-02 枉议然 法语如斯

有一群傻子,他们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如果他错了,他会说是你看错了;如果你没看错,他会说是你想错了;如果你没想错,他不认错就是不错;如果他不认错你还说他错,那就是你的错了……

这群人就是法律人。

呵呵,在《法语如斯》这个法律公号里说这样的话,不是在犯众怒找怼吗?好吧,“法律人是傻子“这话真不是老枉说的,是清华大学教授张建伟说的。

张建伟最近发表了一篇《司法僵化的现象及其原因》,这标题过于学术化,有人改了个题目《为什么法律人常被指责“读书读傻了”?》发在了天涯法律评论中。

该文的三个观点足以让法律人汗流浃背——1.我们学法律似乎学傻了,已经不会做事实认定了;2.专业主义有时带来“专业愚蠢”,专业肤浅也会带来司法僵化;3.大众都能看出来处理不公的案件,为什么司法专业人员却看不出来?

“许霆案”被改判后,有人问承办该案的一审法官:“如果你不是法官,只是个一般人,你还会这样判断吗?”法官的回答是:“我做了几十年的法官,已经不会用一般人的思维思考这个问题了?”

你看,这是不是傻了!

其实,法官洋洋洒洒的判决书,有时确实经不起一般人的一句逻辑推敲,比如“天津大妈气枪案”判决后,有段子手就来了这么一句:“还是判她死刑吧,但请用她的气枪枪毙她!”谁都知道她的气枪是用来打气球的,打不死人。

是什么把一群本应“精于判断”的人搞成了傻子?不是书,而是责任!过重的责任!

即便不是法律人,也应该看过西方法律剧,国外的法官很好做,案件审完后,法官只用问:“陪审团对本案被告人是否有罪做出判断了吗?”罪与非罪,完全由陪审团说了算,法官只管按照法律判刑期。

陪审团错了怎么办?国外法院是用调卷令制度进行纠正,而不会认定一审就是错案,更不会追究法官或者陪审员的责任。建议大家看一部华纳兄弟影片公司早年出品的电影《绿里奇迹》,里面讲的很清楚。

而咱们的法官要集事实审、法律审于一身,绝大部分法官被追究的“错案”,都是事实认定错误,而不是法律适用错误。事实上“事实认定”根本就不关法律什么事,法律“三断论”只是解决事实与规范的对应问题。

比如天津大妈气枪案,公安鉴定天津大妈持有的是有“杀伤力”的枪支,你让法官怎么判?“事实真伪不明”是案件的常态,一般法官应进行“事实推定”,但再看看“彭宇”案吧,时至今日彭宇自己都没有认为判决错误并提出申诉,但却被无良媒体炒作成“司法导致全民道德滑坡”的事件。

事实推定实际就是把一种“灰色”做出“非黑即白”的推定,不管怎么推定都有错的风险,而中国法官因为“错案”被追究的几率,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高。规避风险才是傻子都会干的,法官不傻,所以才不敢轻易作出事实推定。

当前“终身责任制”被大张旗鼓地提及,一些人相当然地认为责任越大错案越少,难倒就没有人想过,在责任成为法官不能承受之重的时候,法官因“规避责任”不敢作出事实推定,本身就容易形成“错案”吗?

“错案追究”被叫了这么多年,被追究的人也不少了,但时至今日,有哪部法律甚至文件,能给大家说清楚到底什么叫“错案”?事实认定错误就是错案了吗?我把灰推成黑,他把灰推成白,就一定是我错了吗?

法律人真的没那么傻,法律书也不是“洗脑术”。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实现“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把“事实审”交给陪审团——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把法律审交给法官——专业人只干专业事。(欢迎关注法语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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