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哭的孩子多吃奶,不哭的孩子也会哭起来!
写“绝笔信”的老师夫妇终于找到了——好事;信访、造势、带节奏又胜出了一局——坏事!
作为老师,不可能不知道学校要承担是管理过错责任,更多的损失应当由致害人的监护人承担。一起并不复杂的校园伤害案件,未进诉讼程序,却三次进京上访。
为什么不走法律途径?这难道真是一次“弱者”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无奈选择吗?说白了,不就是想通过信访、要挟获取法律支持之外的更多经济利益。
找到了,然后呢?
你让她提起健康权诉讼,甚至给她无偿法律援助,她就不,怎么办?更大的可能是,做致害人家属工作予以赔偿,然后地方财政对额外要求部分买单,息事宁人。
不评价信访制度,也不评价寻衅滋事的适用,单这种屡试不爽的“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方式,不正是这些年信访愈演愈烈的真正原因吗?
一起纯粹的民事纠纷,正是因为当事人越级上访,才让公安民警涉及其中。“信访”是中国特色的老大难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奇特的社会问题。
一方面,制定信访条例,设立信访局,敞开信访渠道,另一方面,却制定考核办法,谁有信访扣谁分,谁的“孩子”谁领走,谁摆不平谁善后,甚至“一票否决”。
大多数信访问题,其实没有民警什么事,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让警察成了“截访”排头兵。截住了信访人骂,截不住领导骂,吃力不讨好。
好哭的孩子多吃奶,不哭的孩子也会哭起来。“死给你看”能见实效,得实惠,就会激励下一个人继续尝试。
你说这是“非理性”还是“真聪明”,是“偏激”还是“机会主义”?动不动就“死给你看”的我弱我有理,成了一帮人的“保护色”。
与之对应的是“我弄死你”。暴力抗法这事儿,更屡见不鲜,只有国人面对警察执法,不但敢向前冲,甚至敢夺警察的枪,还会大呼小叫,有种你开枪啊!
警察一旦开枪,轻则受处分,重则丢饭碗,甚至可能锒铛入狱,憋出内伤也不敢开枪。“我弄死你”的耍横成了另一帮人的“警戒色”。
“死给你看”、“我弄死你”,两边打脸基层执法!造成一线执法遇强则弱,遇弱更弱,还得整天担心“舆情发生后”那些不按套路出牌的后续处理,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