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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发布禁火令:2018年上半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018-01-03 川报攀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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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政府近日发布

森林防火禁火令

违反禁令者,

将依法进行处理。

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四川日报凉山全媒体中心记者从西昌市人民政府获悉,当前,西昌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西昌市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

全市境内林区(含山林,成片林地)

三、在禁火时间、禁火范围内,必须遵守以下禁令

(一)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入山;

四、在禁火期间、要做好这些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组织或者有关单位报告。

(二)林区施工单位、进入林区人员和林区住户,必须遵守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和检查,自觉管理好火源,做好预防工作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进行处理。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34-2168750,0834-217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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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凉山全媒体中心(川报攀西ID:scrbpx)

主编:王云

责任编辑 骆强

四川日报凉山全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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