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柄谷行人|作为精神的资本

柄谷行人 开放时代杂志 2020-10-20

【本文节选自《开放时代》2017年第1期。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编者按


  2016年11月11日,日本知名思想家柄谷行人受邀出席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主办的题为“作为精神的资本”(Capital as Spirit)的学术讲座。柄谷行人教授从马克思尚未完成的《资本论》出发,阐述其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的“唯物论的颠倒”,并试图以此为线索,重新书写历史唯物论。此文为柄谷教授的演讲讲稿,经其本人修订后,被译成中文,在本刊发表。



  20世纪后半叶,我在《跨越性批判》中提出从交换模式去看社会构成体的历史这一观点,这与传统的历史唯物论不同,但也非对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 1818—1883)的否定,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以一种不同于历史唯物论的方法来看待资本主义社会。在通常的历史唯物论中,社会构成体由经济的下层构造所决定,这指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但马克思在《资本论》里不是从资本家与劳动者间的生产关系出发,而是从商品和货币,最终是从商品交换出发。当然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生产关系是存在的,但更根本地说,这种关系是通过货币与商品交换形成的。它(指资本家与劳动者间的关系——译者注)与领主和农奴的关系看似一样实则不同。这种商品交换模式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的下层构造。


  那么,资本主义之前的社会是怎样的?其生产关系事实上同样也基于交换模式。例如领主与农奴之间的生产关系也是奠基于一种交换。虽然领主向农奴征税,但那并不是单方面的掠夺,与此同时领主还必须保护农奴。这也是一种交换,但这与商品交换模式C不同,因此我将它称为交换模式B。此为经济的下层构造。由此来看便可以理解,近代以前国家的诸种形态和单纯被视为政治的上层构造是不一样的。


  更进一步来说,传统历史唯物论对所谓未开化社会并没有做出任何说明,因为最多只能说说低下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而已。因此马克思主义才会在社会科学中被敬而远之、束之高阁。然而,在那里,经济的下层构造是以交换模式A的形式存在的。最先指出这一点的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而是人类学家马塞尔•毛斯(Marcel Mauss, 1872—1950)。他提出了“赠与-回馈”这种互酬交换的原理。简单来说,若被赠与某物,那某物之上便有一种精灵附着,若不回赠就会遭殃。因此,被赠与的人一定要回赠。这就是互酬交换,也正是我所谓的交换模式A。 


  这种看法与马克思主义或历史唯物论不同。毛斯没有从生产关系出发,而是从交换或精灵这样的观念出发。在这种意义上,他看似忽视了“经济的下层构造”,但这种互酬交换才是未开化社会中的经济的下层构造。另外,由此可见,与其说观念的上层构造由经济的下层构造所规定,倒不如说其直接根植于经济的下层构造。


  如此看来,对于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若能像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所做的那样,从作为经济的下层构造的交换模式出发的话,便能得到理解。而我所写的《世界史的结构》正是围绕这一点展开的。也就是说,《世界史的结构》一书藉由《资本论》中马克思的处理方式,以唯物论的立场来重新看待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社会历史。在某种意义上,这不是对历史唯物论的否定,而是重建。


  回到《资本论》来重新思考商品交换,即交换模式C。前面说到的毛斯的互酬交换,并非只是未开化社会的问题。即使是现在也有互酬交换。只是今天要谈论的主要是《资本论》中的内容。毛斯认为在互酬交换中有精灵在活动,这看似与商品交换完全不同。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商品交换的源泉中也发现了一种精灵。


  今天要谈的是马克思所谓的拜物教(Fetishism)。虽然“拜物教”现在专门指性倒错的意思,但在马克思那里,这是“物神”的意思。也就是说,在作为物的商品中附着的某种超感官的、灵性的东西,即物神。而这种物神所发展出来的就是货币,亦即资本。


  实际上,马克思如此说道:“货币物神的谜只不过是商品物神的谜变成可视的、迷惑性之谜。”货币最终成为股份资本,此时,资本本身作为商品被买卖。虽然《资本论》阐明了物神的发展过程,但一般来说,这本书并未被如此阅读。即便是在谈论拜物教,《资本论》一书也只是被看作类似性倒错的拜物教那种充满戏弄与嘲讽的评论罢了。就像人能够轻易地排除拜物教一样。然而,事实上并不是那么简单。人恰好完全被物神所支配。实际上现今的世界的确正渐渐变得如此,而这正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阐述的内容。


  正如刚开始所说,我之前所做的便是从交换模式来看社会构成体的历史,也就是处理“世界史的结构”,并在2010年将其整合并确立。但在《世界史的结构》中,考虑到整体的平衡,我没有详细讨论其中的细节。在那之后,我分别针对交换模式B与D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考察。


  首先考察的是交换模式B,也就是国家论。2012年秋天,我借着在清华大学讲学的机会进行了这项工作。因为关于国家以及帝国的考察,以中国历史为例是最合适不过的。回到日本之后,我便出版了一本以“帝国的结构”为题的书(该书已经有了繁体中文版),想必不久之后也会在中国大陆出版。


  针对交换模式D,我写了《哲学的起源》一书,这已经在中国出版。在那之后,我以“D的研究”为题,在杂志上连载了文章。该文与其说是处理社会主义,不如说是处理普遍宗教的问题,但《D的研究》尚未完成。这里面有几个地方我还不太满意,看来还需花不少时间去完成它。


  这次我听说在中山大学有人要探讨《D的研究》。但正如刚才所说,这是我尚未完成的工作,这次暂且不讨论。而我之所以还未完成,是因为受美国的杂志所托,需要完成与《资本论》(即关于交换模式C的问题)相关的工作。因而,今天要谈的,与交换模式C相关,换句话说,即是要重新思考《资本论》。



  我们先来回顾《资本论》的序言部分。马克思大概在三十年前、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哲学流行的时期,便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的观念性。但又在黑格尔被视为“死狗”的19世纪60年代称赞黑格尔哲学,并说道:“因此,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伟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任何地方,我开始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即使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被神秘化了,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


  虽然这一言论非常著名,但有几点却给人以误解。这是因为对黑格尔哲学的颠倒是马克思从青年时期便开始做的工作。但他在《资本论》中所做的工作与此完全不同。例如,青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中,就已经将黑格尔的观念论建构颠倒为唯物论。但这完全是托福于费尔巴哈(Ludwig Andreas Feuerbach, 1804—1872)的产物,马克思的唯物论,正如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述,缺少黑格尔式的辩证法。


  接着,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展示的历史唯物论也是如此。不同于黑格尔观念论式的历史(将历史解释为理念或精神实现自身的过程),马克思将历史奠基于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之上,并将其视为从生产关系产生的阶级斗争的产物。虽然这看起来是唯物论的,暗中却以黑格尔的目的论观点为前提。在此意义上,这是观念论的,而且这种观点其实是由恩格斯(Friedrich Von Engels, 1820—1895)主导的。


  但《资本论》中对黑格尔的颠倒,与之前的尝试不同,是马克思的独创。19世纪50年代后期,马克思专注于经济学,试图阐明资本主义经济特有的原理。为此,他首先对历史唯物论进行了简单的说明:


  作为线索对我的研究起作用的一般性结论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必会发生一定的、必然的、独立于他们意志的各种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对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这成了现实的基础,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便在此之上竖立,此外,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亦与此现实的基础形成对应。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种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规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规定人们的意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庞大的上层建筑整体也或慢或快地发生着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藉由经济生产诸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自然科学的精确性而能得以确认的变革,一种是人们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诸形式,简言之,即意识形态的诸形式。


  须注意的是,马克思在阐述如上历史唯物论的公式时,并不是在展示《资本论》的方法,倒不如说是相反。虽说历史唯物论的视点作为考察人类社会历史全体的“线索”能发挥效用,但将资本主义经济作为考察对象而开展工作的《资本论》必须立足于其他的思考方式。换句话说,在此,为了把握经济的下层构造,马克思没有从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的生产关系出发,而是从货币和商品的交换,即从交换模式C出发。


  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虽然与封建社会中领主和农奴的关系相似,但根本上不同。后者是由交换模式B产生的,而前者则是基于交换模式C,即货币与商品交换。比方说,拿工资的劳动者是劳动力商品的所有者,他们将自己的劳动力出售给资本(企业)从而获得工资。这是在双方的同意下进行的。因而,从交换模式来考察社会构成体,并非是无视生产模式,而是对后者(指生产模式——译者注)更深层的理解。


  重申一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从看得见的、具体的资本家与劳动者间的生产关系开始,而是从抽象的商品交换、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关系开始考察,由此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是通过货币、商品与交换而形成的。

  马克思从这时起,便专心于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并将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一并交给了粗糙的历史唯物论。作为马克思主义而被熟知的历史唯物论,并非马克思认真思考的产物,这本是恩格斯的观点。


  日本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宇野弘藏(Kozo Uno, 1897—1977)曾说,《资本论》虽然是科学,但历史唯物论却是一种意识形态,并认为后者即使作为“线索”起作用,最终也只是一种意识形态。但我认为,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做的那样,若从交换模式来看经济的下层构造的话,历史唯物论也能够成为科学。事实上,我正是这样做才写了《世界史的结构》这本书。


  在此重申,马克思是将历史唯物论作为“线索”写作了《资本论》,而我是反过来,试图以《资本论》作为“线索”重新书写历史唯物论。今天要谈的,就是从这里出发重新思考《资本论》。



  如刚才所述,在《资本论》中对黑格尔的颠倒,和在那之前的人不同,是马克思的独创。他在此忠实于黑格尔的表达方式,并不局限于价值理论这一章。即使在从商品出发的《资本论》的全部体系,亦是如此。


  在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显现在精神实现自己、成为绝对精神的过程中。对此,历史唯物论排斥那种对历史的观念式掌握,它要寻找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从那里产生像阶级斗争那样的物质性过程。然而这种看法没有把握到资本主义经济的固有性质。另一方面,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已经不再批判黑格尔的观念式颠倒,相反,他忠实地遵从黑格尔逻辑学的叙述,说明资本从商品发展并实现自身的过程。即是说,资本作为精神而活动并实现自身。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序言的最后如此写道:“密涅瓦的猫头鹰要等黄昏到来才会起飞。”这意味着,以理性的方式掌握它并将其提升至概念层面的哲学认识,要在一定的历史现实已经开展并结束之后才有可能。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若某个历史的现实已被全面把握,那么这一历史现实便已终结。也就是说,对资本主义经济的“肯定的理解”正说明了其没落的必然性。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特别批判资本主义,他既没有必要鼓舞劳动者展开斗争,也没有必要宣传资本主义经济的没落。对他而言,必要的是将资本主义经济历史性、体系化且全面地加以阐明。 


  虽说《资本论》说明了资本主义的必然没落,但那并不单纯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倒不如说在某种意义上肯定了资本主义的存在。即《资本论》试图通过对资本主义产生过程的“肯定的理解”来达成对资本主义的“必然没落的理解”。在《资本论》中,黑格尔式的体系性论述会被采用的理由就在于此。


  那么黑格尔理论的唯物论“颠倒”究竟在哪里?首先便在于辩证地发展的主体从精神变成资本这一点,即作为精神的资本。《资本论》所描绘的就是从商品物神至资本物神的发展。马克思在此不直接批判黑格尔观念论式的颠倒,反而遵从之,并藉此试图考察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的观念颠倒是如何被全面性地形成的。



  亚当•斯密(Adam Smith, 1723—1790)以来的古典经济学家在投入生产的劳动量中找到商品的价值,并认为货币不过是该劳动价值的体现。这种观点否定了之前主流的经济学说,即重商主义和重金主义的理论。他们重视货币(黄金),并以获取它为目标。相对于此,以斯密为始的古典经济学家,将这种学说斥责为一种颠倒的幻象,这相当于对宗教的启蒙主义式的批判。


  早期的马克思将费尔巴哈的宗教批判运用于经济学中,藉以批判资本主义。这是承袭了古典经济学的思考,而非超越它的产物。这也适用于同时代的社会主义者,例如李嘉图(David Ricardo, 1772—1823)、欧文(Robert Owen, 1771—1858)以及普鲁东(Pierre - Joseph Proudhon, 1809—1865)等社会主义者也认为,若将货币换成劳动凭证的话便能超越资本主义。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虽然评价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但并未像他们那样如此简单地处理货币,这是因为在货币中潜藏着资本主义的秘密。


  比如,马克思跟从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理论,一面说商品的价值是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但一面却如此说道:“无论任何物品,若不是使用的对象,就不会有价值。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也就是说,商品不用于交换就没有价值。而商品能否交换成功就不得而知。但货币不然。货币中有着与其他物品交换的力量(交换价值)。这是为何?马克思在《资本论》最开始的“价值形态理论”中便提出了这个问题。


  然而另一方面,斯密以来的古典学派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试图回到古典学派所排斥的重金主义中重新思考。重金主义者是从货币中有“力量”这一事实出发的。拥有这种力量,便意味着拥有获得其他物品的权利。而想要积累这种力量的欲望和动力,便带来了资本的运动。那么,为何在货币中会有这种力量呢?马克思试图从商品交换来重新思考它。


  在此他首先强调的是,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与其外部之间进行的。“商品交换始于共同体的尽头,即始于某共同体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时点。”在共同体的内部,交换并不成立,有的只是共有财产的分配。


  然而这并不限于商品交换,毛斯所说的互酬交换亦是如此。交换在共同体内部是不成立的,人们在共同体中仅仅是共同储备生产成果,并将其平等地分配给成员罢了。这种共同体在今日仍然以家庭的形式存留了下来。因此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互酬交换还是商品交换,都是在不同的共同体之间展开的,即是在与陌生的、令人不安的外人之间开始的。在此,为了使交换得以成立,一种强迫双方的某种“力量”是不可或缺的。


  如前所说,马塞尔•毛斯用被赠与物有精灵附着的说法来说明那种“力量”。然而这也不限于赠与互酬交换,即使在商品交换中,也是如此。所谓商品的价值,在某种意义上,就像是精灵附着在物之上的东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其称为“物神”。这并非是一个单纯的比喻。


  关于此点,有一个发人深省的事实。在马克思埋头写作《资本论》的时期,即在19世纪60年代,英国人类学家E•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 1832—1917)在精灵信仰中寻求宗教的原初形态,并将其命名为泛灵论。之后,毛斯跟随原住民(波利尼西亚的毛利人),将在赠与交换中活动的灵的存在称为“hau”,不用说这是承继了泰勒的思想。


  而当马克思说到商品物神时,想必他思考的是同一件事。这里我们可以说的是,交换模式C(商品交换),虽然与交换模式A(赠与交换)不同,但前者起源于后者。在这种意义上,商品物神是“hau”发展出来的形态,也就是说,商品交换与赠与交换奠基于共同的基础。


  商品交换在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进行,那是一个跨越多个共同体的社会空间。这具体是怎么样的场所?最早的商品交换形态是沉默交易,交易的双方在没有接触彼此的情况下放下物品,当双方都对对方的物品感到满意之时,交易才得以成立。在此,虽然并没有谁在监视,但双方都不会夺取他人的物品而逃走,因为在那物品之上附着着灵,在这一点上商品交换与赠与交换是共通的。


  一般都认为货币产生于市场上的商品交换。这并没有错,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市场”本身是个特殊的空间,是保护并款待他人(客人)的场所,是个“神圣的中立的社会空间”。因此这里不可能有国家或部族的掠夺。市场的形成并不依靠国家和法律的保护,市场本就不应当由国家干预,这是个被神圣化了的空间。在中世纪的欧洲,从封建领主国家自立出来的自由都市之所以能够成立,依靠的正是“市场”这一场所的力量。



  货币始于市场的物物交换,然而在某种意义上,市场上的交换最初是奠基于货币的。众多人带着各种各样的物品来到市场,但能够达成物物交换的机会却少之又少。其原因,比如很多生产物因季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市场上物品的交换必须延迟时期才能得以实现,而这必须依赖于信用来进行,即获得物品的一方必须给对方能证明已收到物品的某种凭据。而得到此凭据的人便具有了得到其他物品的权利,进而还可以将该权利转让给他人来取得别的物品。这就是货币。


  因此,货币早就以信用的形式存在了,毛斯也指出信用根植于互酬交换。“赠与必然伴随着信用这一观念。与经济相关法律的演进并不是从以物易物到买卖、从现场买卖到延期交割的过程。从赠礼与还礼到延期交割这一体系的基础上,一方面形成了通过简化,使被分开的时间接合起来的以物易物,另一方面又形成了延期交割和现场交易的买卖以及借贷。”所以,商品交换(交换模式C),并不是突然产生的,而是根植于交换模式A。


  现实中资本主义经济是以信用的体系存在的,在此意义上,这并不是唯物论的,而是观念论的世界,因而有突然之间分崩离析的危机。因此,资本主义经济别说是合理的,应该说是非合理的世界。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资本主义经济正是被物神所支撑着,是依靠物神的活动而形成的世界。


  一般而言,资本主义经济被认为是人们受物欲驱动所形成的世界,实则不然,驱动资本主义的欲望,并非是对物(使用价值)的欲望,而是想要获得随时都能买到东西的权利。马克斯•韦伯(Max Weber, 1864—1920)就说道,产业资本主义并非从物欲,而是从新教教徒禁欲的勤劳开始的,但对于这件事,马克思更加根本地进行了考察。


  货币积累,即对资本的欲望,与对使用价值的欲望不同,因为前者是对积累权利、力量的欲望。因而,马克思在资本家的根源当中发现了货币储存者(守财奴)。“货币贮藏者为了黄金偶像而牺牲自己的肉体享受。他虔诚地信奉禁欲的福音书……勤劳、节俭、贪婪就成了他的主要美德。多卖少买就是他经济学的全部。”


  资本就是牺牲物品和使用价值、积累权利和力量的欲望,这是一种颠倒的欲望,是商品物神(拜物教)带来了这种颠倒。只要物神还处于支配地位,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人就不会是主体。这是为何?在通常的社会关系中,人是意识的主体。在商品交换中,附着于商品的物神才是主人,人只能遵从之。这种颠倒在资本积累的运动中更为显著。但与此同时,这种颠倒性也将隐去。因为人们会认为好像那是人们生来就具有的欲望和意志一样。


  《资本论》考察了物神作为绝对物神将社会的全部生产重重包围的过程,这一点在考察信用发展的第三卷中逐渐地显明,并最终在股份资本成立的阶段中呈现出来。事实上,《资本论》第三卷在“诸阶级”处就结束了。若要深入此处,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在此不讨论。在我看来,如果《资本论》是黑格尔哲学的颠倒的话,那么该卷不应当在“诸阶级”,而应该在股份资本部分结束。


  马克思在一开头便论述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基本形态。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在这里的商品并不是单纯的物,它终究会成为货币以及资本的某种东西。用马克思的话来说,那已经是物神(fetish),即附着着灵的东西,而最终在股份资本中,资本本身成为商品。


  一开头所说的“庞大的商品堆积”包含被商品化了的资本,即股份资本。在这个意义上,正如黑格尔所说,开端为终点所媒介。换句话说,当此开端的商品成为股份资本的那一刻,便是这一发展的终结,也就是在附着于物之上的单纯的灵(spirits)发展成为绝对精神之时。此时,《资本论》将作为一个体系性的著作,在忠实地遵从黑格尔辩证法的同时对它进行颠倒的工作。



  股份资本是资本最终的形态,但并非全新的形态,相反,这是最初期形态的回归。让我们试图从另一个观点来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了三种作为资本积累方式的范式:


  (Ⅰ)商人资本:M-C-M’

  (Ⅱ)借贷资本:M-M’

  (Ⅲ)产业资本:M-C——P——C-M’

  在这里,(Ⅱ)的借贷资本没有必要实现像商人资本那样买卖商品这种“危险的跳跃”,因为投资的货币会带着利息返回到资本家手中。当然,(Ⅱ)没有(Ⅰ)的话是无法成立的。只是在这里,在某种意义上,货币储藏者(守财奴)不需要冒着买卖的危险便可实现积累货币的愿望。


  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商人资本和借贷资本是“在诺亚洪水之前”便有的旧形态,因此这些形态才会被近代的产业资本所超越,并作为其中的诸契机而被吸收。例如,商人资本变成替代产业资本积累过程的一部分的商业资本,借贷资本成为像银行那种生利息的资本。在此,立足于产业资本的古典经济学家,才会将重商主义和重金主义视为一种前人的妄想而给予斥责。


  但是,资本积累的形态并没有在(Ⅲ)处终结。相反,渐渐地,(Ⅰ)和(Ⅱ)开始占据主导,最终(Ⅱ)将侵占所有资本积累的形式,那便是股份资本或金融资本。


  在股份资本中,商业资本的利润采取利息的形式,即(Ⅲ)以(Ⅱ)的形式获得利润。从别的观点来看,在股份资本中资本作为商品被买卖。依靠商品物神而展开的资本在股份资本中全面地实现自己,这意味着物神开始支配所有生产。接着又将如何?


  在股份资本或金融资本中,积累并不是像产业资本一样直接通过榨取劳动者来实现,而是像商人资本和借贷资本一样,通过投机的交易来实现的。然而这间接地侵占了次一级的产业资本的剩余价值。因此金融资本的积累在人们不知不觉间带来了贫富差距。而现在,它正作为新自由主义在全球范围内展开。



  因为今天要讲的是马克思的《资本论》,所以就不涉及在那之后的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于1883年去世,《资本论》当时还未完成。第三卷是19世纪60年代写的草稿,由恩格斯在19世纪90年代将其成书。因而,《资本论》当然没有讨论19世纪70年代以来股份资本或金融资本占据主导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状态。


  在那之后的资本主义经济作为金融资本或帝国主义的问题被讨论。希法亭、考茨基和列宁等人便讨论了该问题。从那以来,这一问题就被论述为“资本主义的历史阶段”。对此,我在《世界史的结构》一书中详细地讨论过(参见表4)。今天我想说的是,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在金融资本或帝国主义的阶段已经过时这一想法是错误的。资本主义经济并不是进入该阶段之后突然变质的,也不是在那之后变质的。


  在《资本论》这一著作中,有着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本质性思考而言必须的钥匙。《资本论》中写道,资本原是物神,股份资本或金融资本只是该物神发展了的形态。对于看待今天的资本主义而言,这是不可缺少的认识。


  还有一点没说的是今后世界将会变得如何这一问题。在我看来,从交换模式来看,资本主义社会是A、B、C的结合。也就是说,“资本=民族=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也就是A的想象性恢复。所谓“资本=民族=国家”,是指B和C带来的弊害由A来弥补。具体来说,若放任资本主义经济,阶级差距必然会拉大,国家便通过纳税和再分配加以缓和。这是因为民族要求国民之间必须平等。于是,“资本=民族=国家”就成了像是福利国家一样的东西。


  然而,“资本=民族=国家”之良好运转是在自由主义阶段,例如19世纪中期的英国或20世纪后半期的美国。但不久之后它就失灵了。比起投资制造业,资本更倾向于金融投机。即抛弃本国的劳动者而去国外。这是“资本=国家”将民族作为了牺牲品。在19世纪末的英国,这是帝国主义;而在20世纪末的美国,这被称作新自由主义。


  其结果就是阶级差距的严重化。这又将如何呢?最近发生的英国国民投票导致的“脱欧”以及特朗普(Donald Trump, 1946—)当选美国总统,可以说都是被资本所抛弃的民族的反击。但是,民族虽然具有平等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要素,结果却是对资本和国家的弥补。比如说,纳粹虽然倡导国家社会主义,但那并不是社会主义,而只是为“资本=国家”而效力罢了。


  同样地,今后英美将会依次放弃自由主义政策和新自由主义吧,但那也只是会变成帝国主义那样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是新自由主义,今后将会出现更应该说是新帝国主义的状态。于是便会爆发世界战争吧。但结果并非是A(民族),而是D出现在我们面前。


 (译/欧阳钰芳)


  柄谷行人:日本知名哲学思想家


【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