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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受审!柳州一犯罪团伙被公开审理

柳江法院 法治柳江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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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26日,柳江法院采取远程开庭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覃某纯、廖某、莫某强等10人涉嫌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一案。



01案件还原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覃某纯伙同他人持刀砍伤他人致1人重伤二级;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莫某强多次盗窃电动车的电瓶,被盗电瓶共价值2700余元;2021年9月,覃某纯、廖某、罗某3人乘坐轿车围追堵截他人,在追撵过程中持钢管、砍刀等凶器对他人小轿车进行打砸,致使他人小轿车多部位损坏并撞向路边花圃,造成左前轮爆胎的事故;2021年12月20日凌晨,覃某纯、廖某等10人分别乘坐小汽车、助力车持砍刀、枪支、钢管等器械与他人在柳江区某路段聚集,并驾车高速追逐、别车、碰撞,相互开枪射击,造成二辆小车损坏。


公诉机关认为,覃某纯、廖某某、罗某等10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柳州市区多次以暴力方式聚众斗殴、随意打砸他人财物,为非作恶,扰乱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覃某纯、廖某等10人持械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上高速驾驶车辆与他人进行斗殴,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覃某纯持刀砍伤他人致1人重伤二级,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覃某纯、廖某、罗某等3人在城市交通道路上开车追逐、拦截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莫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查明,2020年3月26日晚,覃某纯、廖某、韦某等人持刀、钢管等凶器在柳江区某公司内持械打砸,作案后逃离现场。经柳州市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毁坏物品价值人民币1.1万余元。2021年6月至12月期间,莫某强、罗某等4人均因吸毒被行政处罚;覃某纯等2人因赌博被行政处罚;韦某等2人因盗窃被行政处罚。


02开庭审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法律适用及量刑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合法诉讼权利,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因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案件较为复杂,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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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江法院 周敏华

制作:韦陶陶

编辑:梁国端

校对:梁夜伊

审核:杨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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