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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解读广电总局特急文件,“并不是一刀切,核心是要保护正版、鼓励原创”

2018-03-23 齐朋利 三声


《通知》短期内会给视频行业带来不小震荡,但这是行业继续发展必经的阵痛,从长远来看有助于从顶层推动国内版权市场规范。


作者|齐朋利


3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特急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

 

《通知》指出,当前一些网络视听集美在制作和传播上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不少节目擅自截取或歪曲恶搞经典文艺作品;还有一些节目以非法网络视听平台及相关非法视听产品作为冠名,为非法视听内容在网上流传提供了渠道。

 

基于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做出四点要求,一是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二是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三是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的管理,最后则要求各级广电机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通知》一经发布就引发了强烈的反响。一方面部分网友对于文件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原因在于这份标注有“特急”字样的文件是3月16日发出的,直到3月22日才被媒体披露,同时广电总局官网页未见这份文件。这种质疑最终被新华社文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网站不得擅自重新剪辑经典文艺作品》所打消。

 

另一方面,针对“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的规定,不少人开始对鬼畜、电影解说以及搞笑配音等内容是否还能继续存在表示了担忧。作为鬼畜和配音内容大户的B站也尤其受关注,甚至B站UP主“阅后即瞎”还主动撤下了其所有电影解说节目。

 

也有人认为,剪辑拼接短视频内容需获得版权方授权会加重相关短视频创作者的生产成本和视频网站的审核成本,这会对短视频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基于以上担忧,《三声》(ID:tosansheng)独家采访了中国社科院新闻所世界传媒研究中心秘书长冷凇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中心主任、新闻学院副教授颜梅等专家来对《通知》做专业解读。

 

核心是保护正版、鼓励原创


冷凇告诉《三声》(ID:tosansheng),《通知》以特急的方式出现体现了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短视频产业快速发展的关注。受移动新媒体收看习惯的影响,大型综艺节目与影视剧在推广层面开始在网络端主动或被动的进行短视频拆分,其所产生的二次传播三次传播效应往往成为节目宣推的利器,这促进了节目影响力提升。

 

同时也滋生了盗版横行、盗传泛滥、盗播肆虐等现象。过去两年里,短视频行业迎来快速爆发但也存在泥沙俱下的问题。当前未经内容生产者许可甚至知晓的非法抓取、改编内容充斥在知识变现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之上,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何薇也提到,短视频领域近年来盗版泛滥,短视频创作者的版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未经原著作权人许可擅自截取拼接原作品片段、歪曲、篡改原作品本来的立意以及严重侵犯原著作权人对原作品享有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合法权利。

 

短视频品牌“一条”合伙人范致行谈到,对于“一条”这样的原创视频创作者来说,自己花了很大心血拍摄的视频经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盗用篡改。“此外,我们自己也经常采访、拍摄国内外导演的新作,在我们的短视频里,我们也经常引用他们新片的视频片段,但这些引用都是直接获得导演和片方的许可的。”



《通知》关于“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的直接目的就是打击盗版,保护版权方权益,同时推动网络视听版权市场规范。颜梅表示,《通知》里的首条规定并不是一刀切,不是禁止所有剪辑拼接的短视频内容。“这一点还是要澄清,《通知》指的是未经授权的非法的拼接的作品,不是禁止所有的。”

 

换句话说,《通知》第一条规定并不影响任何正版的二次创作,如果是合法获得版权方的授权并在其同意的基础上,对于原作品进行的合情合理合适的拼接改编,不但不会被禁止反而会受到更好的保护。“总体来说还是要保护正版,对于版权的重视和保护事关国家形象,这和已有的著作权法精神也是一致的。”颜梅说。

 

《通知》第一条规定除了强调获得授权,还提到了禁止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这是因为很多恶意拼接、改编的网络视听节目都是挑选经典精品之作重新配音、重配字幕、篡改了原意,借助原作品影响力快速获得认知。

 

这不仅是对原作者版权的不尊重,也对经典作品造成了不良影响。冷凇谈到,改革开放40年里积累下的很多影视精品近期开始出现被歪曲化篡改、市井化颠覆、低俗化解读、矮化式加工的趋势,这将颠覆中国特色影视文艺作品的崇高感以及对其创作初衷的解读。在歪曲、恶搞丑化原内容的同时,很多节目还树立了“鼓励投机”以及“借低俗获利”的不良形象。

 

禁止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规定有助于网络视听节目创作者形成健康积极向上的创作风气。未来,内容导向上存在问题的网络视听节目将进一步受限。冷凇表示,“影视创作机构需要切实注意影视剧、大综艺在宣传推广与恶趣传播之间的边界,在顺应移动传播端精准到达趋势的同时,把好舆论导向与舆情研判。”

 

同时市面上鬼畜、配音、电影解说等内容都是以重新剪辑、重新配音等方式制作的,这些内容是否会受到影响同样备受关注。在颜梅看来,像鬼畜、配音这样的创作形式是近两年的热点现象,“但我个人认为既然是年轻的有创意的群体,我相信大家可以在更大的空间里做一些原创的作品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追求。”

 

换句话说,《通知》里对重新剪辑、配音等二次创作的限制是希望鼓励更多原创作品的出现,最终推动网络视听作品精品化。


短期会有阵痛,长远会有积极影响


对于《通知》第二条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的规定,颜梅表示,短视频正成为网络视听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传播渠道日渐主流化,只有合法合规地进行节目生产创作与传播才能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通知》中不得传播未审核节目片花、不得与非持证机构合作等内容就是在推动行业规范自律。

 

对于网络视听节目不得与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合作的规定,颜梅认为这一规定将推动有志于在网络视听行业发展的机构获得运营资格,这有助于行业往好的方向去发展。



在颜梅看来,《通知》上有关版权保护、内容导向、鼓励原创以及行业传播等方面的规定,短期内会给视频行业带来不小震荡,但这是行业继续发展必经的阵痛,从长远来看有助于从顶层推动国内版权市场规范,促使各平台探索科学的版权合作方式和商业模式,加大对PUGC原创内容的扶持,实现网络视听作品的精品化。同时颜梅相信接下来相关部门会加大鼓励性措施,促进视听精品的生产和传播。

 

对于所有短视频创作都需要版权方或内容方授权这件事,有用户认为这会大大加重创作者的创作成本。何薇认为,短视频的二次创作必须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能以授权工作繁重为借口而免除盗版者的侵权责任。与网络音乐正版化道路类似,初期难免会有一些阵痛,很容易出现千头万绪的情况。

 

但何薇也提到,如果能够借鉴相关成熟经验,比如以市场化的手段,通过行业协会来对视听节目的授权过程和维权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将既便于国家行政管理,又利于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和高效行使,还方便短视频创作者快速获取授权展开二次创作,更能推动短视频技术的进步和丰富消费者可获得的合法短视频资源。

 

新片场CEO尹兴良也提到,对于短视频创作获取授权这件事,新片场是非常愿意去做的,“这提供一个机会让内容生产方和内容版权方充分的沟通,我觉得短视频行业可以参考音乐版权授权的方式,长远来看这将积极推动短视频行业的良性发展。同时新片场也会加强公司内部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好自己的创作人。”

在何薇看来,《通知》的下发对规制短视频行业近年来越发突出的盗版泛滥、肆意侵权的行业乱象具有快刀斩乱麻和立竿见影的法律效果。长远来看,《通知》的有力执行将为短视频行业开辟一个公平规范的成长环境,引导短视频行业养成许可先行、授权为始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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