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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圈真乱,《诛仙》一言不合开撕《青云志》!

2016-08-25 冰亚 纳杰知识产权

最近根据萧鼎小说《诛仙》改编的电视剧《诛仙青云志正在如火如荼的热播着,无数的小伙伴们又开启了自己的追剧生涯,当然小纳我也不例外,也加入了茫茫的追剧大军。


不过在追剧的过程中小纳发现,《诛仙》真的不愧是近10年来最火热的IP之一,它的周边产业真的可以说是雨后竹笋,喷涌而出,电视剧、手游、网页游戏等等可谓是目不暇接,让人看花了眼。


小编不禁在想,拿到了《诛仙》改编权的公司真的太幸福了,这么火热的市场,妥妥的挣大钱呀!


于是,小编忍不住查了下看看究竟是谁得到了《诛仙》的版权(主要是小纳我羡慕嫉妒恨,眼红呀)。


一查我才知道完美世界(北京)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完美世界)早在2006年从小说作家张戬处获得小说《诛仙》及其元素的游戏独占改编权,并且从2007年上线发行了《诛仙》、《梦幻诛仙2》、《诛仙3》等系列游戏

现在是2016年,完美世界是2007年开始发行《诛仙》系列游戏。哇!不知不觉中十年过去了,小纳不禁佩服完美世界的boss好有眼光呀,这些年肯定赚了好多钱,小纳我仿佛看到钞票飞舞的场面。

再加上最近《诛仙青云志》的热播让《诛仙》又火热了一把,估计完美世界的boss更加happy了,恐怕做梦都会笑醒。


不过物极必反,happy的完美世界boss最近开森不起来了,因为有一家公司公开抢他的饭碗了。


这家公司是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多公司),那他们做了什么事情抢完美世界的饭碗呢?别急,听小纳我慢慢道来。

2016年7月28日,一个名叫《青云志》的网页游戏上线了,这个《青云志》网页游戏就是由华多公司运营的。在上线后华多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游戏中擅自大量使用了《诛仙》小说人物、场景,如“张小凡”、“碧瑶”、“陆雪琪”、“田不易”、“小灰”、“苍松道人”、“水麒麟”、“青云派”、“空桑山”等。

更重要的是华多公司《青云志》游戏的宣传首页中大版面并配文字说明的形式突出使用并介绍了主角人物“张小凡”、“碧瑶”,并且在宣传中使用“最大程度还原原著”等宣传语来拉拢玩家。


完美世界看到这坐不住了,为什么坐不住呢?因为华多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这些元素直接侵犯了完美世界对《诛仙》小说及元素在游戏领域的独占权利。

完美世界心想(小纳个人脑补),我辛辛苦苦花了大价钱向《诛仙》原作者支付了巨额授权费才获得的《诛仙》小说游戏改编权的独占许可使用权怎么能让他人随随便摆使用呢?这个风气一开,最后大家都使用了怎么办?我们钞票还会像现在这样来的飞快吗?


想到这,完美世界真的是坐不住了,然后果断的向北京海淀法院提起了诉讼,状告华多公司运营的《青云志》网页游戏大量使用《诛仙》小说中的人物设定、场景,侵犯其获得的《诛仙》小说游戏改编权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且利用《诛仙》及其元素进行网络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要求华多公司停止制作、宣传、运营及授权他人运营侵权网页游戏《青云志》,消除影响,赔偿损失500万元,赔偿合理支出2500元。


哦了,这次完美世界是彻底怒了!(不怒不行呀,在不怒饭碗都不保了!)

目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但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Ps:为大家普及下什么叫独占许可使用权

独占许可使用权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版权所有人授予引进方使用该版权的专有权利,版权所有人不能在此范围内使用该版权,更不能将该版权再授予第三方使用。

看到这大家明白了吧!

《诛仙》小说作者,即版权所有人将《诛仙》游戏改编权的独占许可使用权授予了完美世界,那么在合同期间,《诛仙》小说作者就不能在授予第三方游戏改编权。

因此,小纳个人认为华多公司可能要输。(如有其它看法,欢迎打脸。)


作者:冰亚

编辑:ice_ya@北京纳杰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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