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秋,苹果“iWatch”商标被禁!
最近的苹果真是陷入了多事之秋
先是苹果iPhone6被控侵权
iPhone6和6s或被禁售
紧接着苹果发布了iPhone7的盛大发布会
结果却是网上流传了大量的关于
iPhone7不值得买的理由
贴个图让大家感受下
这新闻真是异常火爆呀
好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下面我们接着将苹果最新的事情
苹果最新消息
苹果在英国失守“iWatch”商标
失守“iWatch”商标,这是什么东东?
事情是这样的:
英国知识产权办公室(IntellectualProperty Office)本周正式通过了
瑞士手表制造商Swatch的诉求,禁止苹果在英国注册“iWatch”商标。
你可能会问了
苹果注册“iWatch”商标
关你Swatch什么事呀!
其实事实是
Swatch认为苹果注册的“iWatch”与本公司的"iSwatch"和"Swatch"商标过于相似
容易造成混淆
因此早在2014年3月,Swatch公司便向英国提出反对苹果注册"iSwatch"商标的请求。
截止到目前
苹果已在日本、墨西哥、土耳其等国注册iWatch商标。
而Swatch也向已注册“iWatch”的苹果日本、墨西哥、土耳其等国的商标局接洽
并表示抗议
而且根据美国的政府备案发现
Swatch公司不是只阻止苹果注册“iWatch”商标
他们过去还曾采取过行动阻止其他公司注册iWatch的商标
现在,如果未来苹果考虑在英国使用“iWatch”商标
就必须在特定的产品上使用
如电脑软件和配件,但不能将该商标用于电脑硬件、音频视频设备或相机上。
好了,看了这么多,小纳又要让大家get新技能了
什么是商标近似?
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并且人民法院认定商标近似原则是: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审查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中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4、商标使用在所对应的产品。
OK,今天的新技能就get到这里吧!
如果小伙伴们对商标近似还有疑问可以找小纳聊哦
还有明天就是中秋节了
小纳在这里祝大家
中秋快乐,阖家团圆,幸福美满
哦了,小纳去也!
文章编辑:小纳@纳杰知识产权
作者:冰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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