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你以为自己说了算!
如今知识产权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因此注册商标、申请专利、登记版权的知识产权服务变得流行起来
再加上前段时间的河南小伙注册了“芈月”商标
最后有人出价60万收购更是让商标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于是掀起了一番商标抢注狂潮
“洪荒之力”商标被抢注
王健林小目标“赚他一个亿”被抢注成公司名称
......
等等以上这些无不说明了如今商标的火热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了注册商标的大军中
然而虽然现在的商标市场火热异常
但小纳认为背后都是隐患
为什么呢?
小纳个人以为:
现在,大家把商标注册想的太简单化了
好多企业或者个人认为
商标注册不就是随便想个名称或者设计个图形
然后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接着等着拿证就可以了
其实不然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需要满足一系列实质性条件,才可核准注册
否则最后面临的必然是驳回、无效
就算最后侥幸注册成功了,也会面临被撤销的可能
那么,注册商标必须满足那些条件呢?
简单的说就是显著性、合法性、在先性
下面我们先说显著性
显著性就是指:
(1)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如以“乳牛”作为奶粉商标图案,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获准注册。
(2)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如“羊绒”毛绒、“金质”钢笔等。采用这类商标,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
(4)商标由单纯阿拉伯数字组成。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将使其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标易与尺码混淆。
接着是合法性
商标法中规定下面这些是不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因此,带有以上这些的商标名称都是不合法的
最后,我们在讲在先性
商标注册有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
申请在先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使用在先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使用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即对同一天申请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所以商标想要注册成功必须要满足显著性、合法性和在先性。
这还只是简单的给商标取名字就有这么多的要求,再加上商标注册的其他流程,你还认为商标注册很简单,由自己说了算吗?
编辑:小纳@纳杰知识产权
作者:冰亚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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