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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歌“合体”霍建华,这才是真爱!
小纳坚信:高颜值总是相通的,能够完美的组合在一起,而且毫无违和感。
小伙伴们,你们信吗?
纳尼,你不信!
不信,这你就是怀疑我了!
好,那我就证明给你看!
看我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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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我这大招厉害吧!
是不是看花眼了呢?
这下总该相信了吧!
好了,说了那么多,还没进重点
小纳好怕Boos来怒怼我一顿!
所以下面你懂得
重点来了!
既然人脸我们可以组合在一起,那么商标我们可以组合使用吗?
答案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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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几个商标组合起来使用的时候需要注意,在同一种商品商标,使用的两个商标甚至两个以上的商标,其商标申请注册保护的类别中都包括这种商品,才可以将两个商标进行组合的。
比如你注册了两个第25类的服装商标,那么这两个商标你可以放在一起使用,但是必须使用在服装产品上。但是你注册的一个是第35类的商标,一个是第25类的商标,那么这两个商标无论是在第25类的产品还是第35类的产品都是不能够组合起来使用的。
还有一点要切记,就是把商标组合使用的时候一定要是自己注册成功的商标,千万不要用他人的商标来组合使用,否则后果自负。这一点切记,切记!
编辑:小纳@纳杰知识产权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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