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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眼睛的浮夸广告语能被注册成商标吗?

2017-06-21 冰亚 纳杰知识产权

为了让你贡献电视剧收视率,你知道现在的电视剧宣传广告语究竟可以浮夸到哪种程度吗?

小纳认为,现在电视剧宣传广告语的浮夸程度总结起来就是:让你看了后不觉明历,却又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不信,出个题来考大家一下。

题目:以下是部分电视剧的宣传广告语,请根据该电视剧的宣传广告语写出对应电视剧的名称?(共100分)

1、高颜值大时代华丽偶像剧

2、暖春童话错位爱恋大戏

3、美景美酒双少跨国追爱计

4、最晶莹最闪亮的爱情偶像剧

5、盛世美颜魔侠情巅大剧

对于上面这个题目,你能得多少分呢?

浮夸的电视剧宣传广告语让人看完一头雾水,那么注册成商标的广告语你见过吗?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那些商标中的广告语。

千年龙水刀,唯有思念断不了...

肚食粮,你要是饿的慌,食粮我为你做面汤

人生于世有几个知己,多少友谊能长存

人生就是一场觅食,不如想尽花招吃个痛快

人生百年,花好月圆

人生充满期待,梦想照亮未来

......

对于把广告语注册成商标这件事,小纳认为大家一定要谨慎,因为把广告语注册成商标与普通商标注册相比,广告语注册成商标的成功率太低,大部分都面临因缺乏显著性着驳回的困境。比如“愿无岁月可回头”这个广告语。

“愿无岁月可回头”广告语于2015年10月30日提出注册商标申请,2016年8月2日被商标局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商评委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商评委受理后于2017年4月14日下发了“愿无岁月可回头”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文字“愿无岁月可回头”,相关公众易将其理解为广告用语,而非商标识别,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性,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之情形。

最后,“愿无岁月可回头”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被予以驳回。

广告语的核心功能是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宣传和介绍自己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或其他特点,而商标的核心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通常情况下,消费者不易将广告语作为商标加以识别与认知。因此,如何证明广告语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且该广告语商标已获得了作为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成为了广告语商标能否注册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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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冰亚@纳杰知识产权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www.bjnaj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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