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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请停止MLGB的行为吧!

蜗牛纳 纳杰知识产权 2019-04-28

还记得之前的MLGB吗?这是主持人李晨(不是范冰冰她男友啊)和歌手潘玮柏代言的潮牌“MLGB”,该品牌是出自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俊客)。

2010年12月15日上海俊客申请注册了第一件“MLGB”第25类商标,其使用范围在服装; 婚纱;领带;帽;皮带(服饰用);袜等,于2011年12月28日被核准注册。

本来一切都还好好的,但在2015年10月9日,有人却向商评委请求无效宣告该商标。也因此“MLGB”引起了商评委的注意,从而才有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委审查后,认为“MLGB”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即“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予以宣告无效。

上海俊客对此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下称北知院)。然而在北知院发通告称,驳回李晨公司诉讼请求,也就是说“MLGB”商标不予注册。

被驳回商标注册就这样算了?不能够!

上海俊客始终认为“MLGB”是“My Life’s Getting Better”,也就是“我的生活越来越好”的意思。既然该英文的含义是非常正能量的,那么商评委和北知院就不应该驳回他们的注册申请。

于是上海俊客再次不服,又上诉至北京高院。而这第二次上诉在今年的3月4日也有了结果。

据@北京青年报讯,由李晨和潘玮柏代言的潮牌“MLGB”二审宣判被评为低俗,商标被驳回宣告无效,主要理由是该商标容易让人想到不文明用语,作为商标使用在服装、帽子等商品数,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

估计上海俊客也没想到,此次二审居然还是被驳回,并宣告商标无效!

说实话那个MLGB在网络上真正的意思普遍是:带母亲的骂人话“麻了个痹”,因为这是不文明用语,所以蜗牛纳换了个字用。

那么在“MLGB”里加点别的总能注册吧?这可不一定,根据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文书显示,上海俊客还有3件延伸商标被驳回了复审。

虽然在目前我们只看到上海俊客的这4件商标被驳回了复审,而“MLGB”的其他40个产品和服务类别的商标,包括延伸商标在内依是注册状态。

但只要有人提无效,这些低俗的商标都会被无效掉的。

说起来,上海俊客公司在申请争议商标的同时,还申请了“买了个宝”、

“caonima”等商标。

均是以媚俗的方式迎合不良文化,毕竟脏话=潮+酷,而且中国人骂人都爱用汉字的拼音首字母,所以这是非常不利于培养青少年的正确三观。

此时蜗牛纳突然开了个脑洞:会不会有其他人申请注册别的低俗拼音作为商标名称呢?

通过在商标局检索了一些关键词后,蜗牛纳还真是开了眼界。不过因为注册的商标太多,所以蜗牛纳选了最早注册的。

某汽车公司在2003年7月18日申请注册的第12类“CNM”商标(网络用语释义为问候对方母亲的骂人话):

某商贸公司在2018年3月27日申请注册的第25类“NMSL”商标(网络用语释义为诅咒对方母亲的骂人话):

某申请人在2004年5月27日申请注册的第11类“MMP”商标(网络用语释义为侮辱对方母亲的骂人话):

某申请人在2014年2月17日申请注册的第25类“WQNMLGB”商标(网络用语释义为带妈字的骂人话):

发现没有,很多骂人话不是带“妈”字,就是直接问候对方母亲。蜗牛纳就想说,饱受十月怀胎之苦生下我们、费尽心思养大我们的母亲,到底是招谁惹谁了??

被当做骂人话也就算了,居然还被注册成了商标,这……这倒是是什么操作?

讲真,现在是文明社会,咱们不能老是动不动就口吐脏言地骂人。学学蜗牛纳,从来都听不懂别人在骂什么,因为在别人看来,自己同一个粗俗之辈吵架是一件相当愚蠢的事情。

最后,蜗牛纳希望经过“MLGB”商标被驳回一事,让广大商标申请人别再去注册什么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商标了,这不仅会浪费自己的时间和金钱,还会受社会舆论攻击,实在得不偿失呀!

但是商标局也应该多注意一下,只要发现有这种打擦边球词汇的商标注册申请,就必须及时驳回。免得满大街都是低俗商标,从而导致整个社会风气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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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纳杰知识产权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ID: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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