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12月1日起,不小心给骗子打了钱可以这样办了!——再次提醒

2016-11-26 警眼看天下

如果不小心给骗子打了钱,

怎么办?

最近,

央行就发布了阻击骗子的高招,

规定自12月1日起,

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

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

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这下宝宝心里踏实了不少~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制定了 《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今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 (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下同),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


同时,为减少对社会公众的影响,《通知》规定,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Ⅰ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仍然保持正常使用。但银行应当对2016年12月1日前同一个人开立多个Ⅰ类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核实个人开立多个账户的合理性


《通知》还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ATM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此次《通知》规定的管理措施将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但不可避免也会对社会公众已有的一些支付习惯产生影响,希望公众能够理解和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说。


《通知》的执行,将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钱袋子的安全。但在新旧规定执行过渡期间,广大群众该如何防范诈骗,确保自身财产安全呢?对此,该负责人建议:城乡居民要主动清理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撤销已经不用或极少使用的账户,按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积极配合确认开立多个账户的合理性,并根据需要配合开展身份核实;对于因身份被不法分子冒用开户的,相关个人获知情况后应当及时向银行和支付机构出具被冒用身份开户并同意销户的声明;要合理约定和选择转账限额和方式,还应当根据自己的支出、消费实际需要,与银行和支付机构约定非柜面渠道转账的限额和笔数,根据资金到账的实际需要,合理选择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以及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柜员机等资金划转渠道。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公众,在《通知》实施过程中,银行和支付机构向个人重新核实身份,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进行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个人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银行柜面或者按照银行和支付机构规定流程核实身份即可。由于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发起的转账业务,在受理后24小时之内可撤销,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转账撤销实施新的诈骗,请大家收款时务必审慎确认,防止不法分子借机实施诈骗。

央行还发布了哪些防骗高招呢?

请戳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o1309nwc2lg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