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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了我这个局长不当嘛!”——请记住这个为聂树斌翻案的警察

2016-12-04 警眼看天下


来源:四海观察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聂树斌生前照片

1994年8月10日上午,康某某父亲康孟东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女儿失踪。同日下午,康孟东和康某某同事余秀琴等人,在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西玉米地边发现被杂草掩埋的康某某连衣裙和内裤。8月11日11时30分许,康某某尸体在孔寨村西玉米地里被发现。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康某某系被聂树斌强奸杀害。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以强奸妇女罪判处聂树斌死刑,决定执行死刑。聂树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对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撤销对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的量刑,改判有期徒期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聂树斌死刑。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3月15日《河南商报》刊发的“聂树斌案”报道。


2005年1月17日,另案被告人王书金自认系聂树斌案真凶。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自2007年5月起,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父亲聂学生、姐姐聂淑惠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多个部门提出申诉,认为聂树斌不是凶手,要求改判无罪。2014年12月4日,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本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存在重大疑问,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该案。


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于2016年6月6日决定提审该案。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该案由第二巡回法庭审理。7月4日,第二巡回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大法官担任审判长,主审法官夏道虎、虞政平、管应时、罗智勇为合议庭成员。再审期间,合议庭查阅了该案全部卷宗及相关材料,赴石家庄察看案发现场、核实相关证据、询问原办案人员,咨询了刑侦、法学专家,并多次约谈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听取其意见,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多次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改判聂树斌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鉴于原审被告人聂树斌已经被执行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决定对本案不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判决主要理由是:原判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主要依据是聂树斌的有罪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印证一致。但是,综观全案,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原审被告人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聂树斌作案时间不能确认,作案工具花上衣来源不能确认,被害人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不能确认;聂树斌被抓获之后前5天讯问笔录缺失,案发之后前50天内多名重要证人询问笔录缺失,重要原始书证考勤表缺失;聂树斌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有罪供述与在卷其他证据供证一致的真实性、可靠性存疑,是否另有他人作案存疑;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高校师生、公众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120余人旁听了该案的公开宣判。


该案宣判后,合议庭向申诉人及其代理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席公开宣判的检察人员送达了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作了释明。据悉,该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司法救助、追责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6月8日,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右)面对再审决定书掩面而泣 山东高院供图)




聂树斌案时间表


1994年8月,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发生命案,女子康某某的尸体在一片玉米地里被发现。


1994年9月,聂树斌被警方怀疑为犯罪嫌疑人并抓获。


1995年3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聂树斌提出上诉。


1995年4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赔偿部分维持一审判决。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王书金供述曾强奸杀害聂树斌案的被害人。


2013年9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案做出二审宣判,裁定王书金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证据不符,不能认定王书金作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2015年4月,山东高院就复查工作举行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和听证人员的意见,并同步微博播报听证会全过程,听证会历时10小时15分。


2016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2016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再审决定书。









▲   原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 
有多少人的命运被这起谜案改变,又有人多少人在这22年间暗暗地角力呢?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r0307njed8l&width=500&height=375&auto=0▲  《冷暖人生:杀人回忆 · 聂树斌案》完整视频


玉米地中的命案

河北省石家庄,孔寨村。烈日下,公路两旁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高高的玉米杆将穿行其中的人隐匿在绵延的灰绿色之中。然而,就是这片普通的玉米地,却悄然无声地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康某,附近液压件厂的一名女工,1994年8月5日下午,她下班从此路过,被人强奸后杀害。 聂树斌,河北鹿泉下聂庄一个20岁的青年。1994年9月23日,他被警方从家中带走,锁定为奸杀康某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半年的调查、审理,1995年4月25日,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两天后执行枪决。
▲  聂树斌

王书金,河北广平县人。2005年1月因案被警方抓获。被捕后他交代了4起奸杀案,在指认还原其中一案的现场时,他带着警方来到了孔寨,来到了康某当年遇害的那片玉米地。



                           请记住这个有良心的局长的名字:郑成月

 郑成月,原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正是这个老刑侦,追捕王书金十年并亲手将他抓捕;也正是他,首次将王书金案和聂树斌案联系在一起。
办公桌上的十年悬案

21年前,1995年,郑成月还是个刚穿上警服的“菜鸟”。当年10月13日,从警三个月的郑成月,被通知参与调查辖区内发生的一起凶杀案。 
▲  郑成月警服照

当晚,郑成月扛上被子,随队赶往案发地南寺郎固村,在村东头的一口枯井里,发现一具全身赤裸的女性尸体。手电从洞口照去,隐约能看到死者的双脚朝上,尸体已经肿胀,散发阵阵恶臭。警方初步判断,死者系被人强奸后掐死,投入井内。 据村民反映,28岁的王书金有具重大的作案嫌疑。 王书金十四岁时曾强奸过一个八岁女孩,被判处三年少管,不识字,没有多少文化,唯一的技能就是给窑厂切砖坯。案发后,没有任何理由地失踪了。 广平县公安局对方圆几十里的窑厂进行了摸排,一直未能找到王书金的行踪。十年间,曾经的刑警小郑,已是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每逢春节,他都要亲自到王书金家蹲守。 
“每个月我们都给公安部报个数字,哪个抓着了,哪个没抓着。王书金这个逃犯这个名字,长期在我办公桌上放着。”
意料之外的“两案一凶”
 
2005年1月18日凌晨,正在值班的郑成月,突然接到河南荥阳公安局的电话。对方说在当地一处窑厂,发现了一名没有身份证的男子,自称王勇军。
 “提到窑厂,我就联想到王书金。我说他应该右眼有一个弧形的疤,现在应该是三十八岁,身高在一米七零,皮肤较黑,平时留短发。这个时候我就在电话里边听到:别说了,那就是我。”
郑成月连夜驱车赶往河南。临行前,他多了个心眼,带上了几份失踪妇女的报案记录。第二天清晨,河南荥阳索河路派出所,郑成月第一次见到他追捕了10年的王书金。
“他说我也该回去了,一直担惊受怕。我乘他不注意的时候,突然问了一句,王书金你把平绅那个弟媳妇埋到哪个河沟里了?他说不是埋河沟里了,我埋到闫小寨那个机井小屋,那个变压器前边。”
在郑成月的亲自审讯下,王书金共交代4起强奸、杀人的作案经过。10年来压在郑成月心头的这起大案终于告破。 就在同事们等着为郑成月庆功时,一个棘手的问题出现了——在带领王书金到石家庄孔寨的玉米地中,做他自己招供的1994年曾做下的一起奸杀案现场指认时,郑成月惊讶地得知,这起案件早在10年前就被当地警方破获,犯罪嫌疑人聂树斌已被执行死刑。 案件陷入僵局。
漏洞百出的案卷

2005年3月15日,《河南商报》发表了一篇报道《一案两凶,谁是真凶?》,“聂树斌案”这起陈年旧案,在“侦破”10年之后突然轰动全国。
▲  各大媒体关于聂树斌案的报道

不久,郑成月接到通知到省政法委去汇报案情。


“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拿着聂树斌案卷,汇报这个案子的情况:聂树斌是主动自己供述了犯罪事实,对聂树斌判处死刑,没有问题。案卷内的证据确凿、充分。”
随后,郑成月向领导汇报了他经办的王书金案。王被捕后主动交代的4起奸杀案中,与聂案重叠的这起,王不仅准确指认了案发现场,还交代了诸如作案后,将死者的钥匙扔在了尸体旁边等诸多细节。
“我问中院汇报案情的人,现场提取到这串钥匙了吗?他说有,第二句话问的是:聂树斌交代了这串钥匙的事吗?他说没有。当时在场的领导都感觉到惊讶了,我也感觉到惊讶了。”
河北省政法委决定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迫于压力,当年侦办聂案的公安局将相关卷宗送至郑成月案头。看着这份 10年前的案件材料,他气愤不已。
“聂树斌,我们在村里了解的时候,都说口吃,一句话半天说不出来。一个结巴的人,刑事诉讼法怎么规定的?对于这样的人必须点明口吃,这个都没有。聂树斌说话,甚至比我说得还快,可能吗?这不是在作弊?我自己在屋里看着,自言自语地咔一扣卷,我说纯粹是假的。所以我坚信,聂树斌案是冤案。”
然而,郑成月没有想到,对聂树斌案的复查忽然不了了之。而他侦办的王书金案,起诉时也从4起变成了3起。
“省刑侦局的领导,叫我们把孔寨杀人案去掉,不起诉。当时我说不行,这个材料我不能改。他说这个不用你管。”
“堵着正义的枪口”

2007年3月12日,王书金案一审开庭。聂树斌的父母找到郑成月。
“老太太问我,我想听你办案的人说句实话,我儿子到底是不是凶手。我说大妈,你永远相信共和国的法律。老太太哭了几声说,我家里钱都花干了,我跑过去跑过来,连孩子的一张判决书拿不到,人家不管。这一句话倒把我问住了。我说大妈,你儿子不是凶手。不管哪一级领导来调查我,只要我这个头在这长着,我就会说真话。”
▲  聂树斌母亲在法院门口
此后,郑成月个人帮聂树斌父母寻找律师,并帮助律师分析案件的种种疑点。他还经常到狱中看望王书金,鼓励他如实交代案情。被捕后,王书金家里没有一个人去看过他,郑成月成了唯一来探视王书金的人。王书金称他郑哥。

“那个道口烧鸡,我“咔”给他扯了一条腿,我说给你吃。他拿着那个腿呀不吃,一直看着我,他说我这一生中没人对我这么好过。我就说:书金,记住,如果说要是你干的,不管谁问也如实的说,这就行了。他说你放心吧,我会如实说的。”


▲  王书金于庭审现场
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书金死刑。法庭上,王高喊:我明明杀了三个人(四起奸杀案中有一被害人未死亡),怎么变成了两个?引发现场一片哄笑。 一审后,王书金不服,提起上诉。上诉程序不同寻常地持续了六年。2013年,河北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案件交由最高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意识到王书金一死,聂树斌案将失去最重要的线索,曾经努力要将王书金绳之以法的郑成月,开始为保他一命四处奔走。他给在政法系统工作的同学、朋友写信,陈述案件中的种种漏洞,笑称自己是在“堵着正义的枪口”。


“有人还劝我,郑局长小心点。我说没啥了不起,就这一条命吧,大不了我这个局长不当嘛。我不是在跟政法机关唱反调,我是在唱正调。”
无形的大手

2005年“一案两凶”曝光后,郑成月便经常受到上级纪委的调查,各种非议和谣言四起。2009年,虽然没有查出什么问题,49岁的郑成月还是被停职了。
“跟我说,郑局长,年龄到了,给年轻人让让道。愿意干就在这干,不愿意干就歇着。我说行,我搬着被子就回家了。”
▲  赋闲中的郑成月

“心里挺难过。当时有几天,我都不出家门,自己在屋里喝酒。我在想,把人杀错了,还不认错。也许对这个案子一模糊,马上就升官了,但你当个警察,小官不大,非说实话不行。我就是这个性格,这是历史造成的。”
文革初期,郑成月的父亲也曾因人诬告“污蔑领导人”,而被打成反革命入狱。从此,6岁的郑成月便流浪街头,靠捡烂菜叶长大。 

直到1978年父亲平反,18岁的郑成月才入伍参军当了侦查兵。出于从小对警察的崇拜和法律情结,1993年,郑成月自学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如愿进入家乡的公安局,当了一名刑警。


“我爸爸就跟我说,记住,当警察掌握着人民的生命,什么时候都要实事求是,不能作假,不能害人。所以在聂案上,我一直记着我爸爸这句话。”


如今,停薪留职的郑成月,靠在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打零工,做刑事顾问为生。
尾      声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启动异地审查,此后复查结果经四次延期,最终于2016年6月6日,对聂树斌案提起再审。这起22年前发生在石家庄孔寨玉米地的奸杀案,再一次引发了公众的巨大关注。
▲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经常,在北京往返河北老家的路上,郑成月还会到石家庄孔寨那片玉米地去转一转:烈日下,那连绵无际的灰绿色一如二十二年前,这起奸杀案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除了遇害的女工,聂树斌,王书金,以及自己,又有多少人的命运被这起谜案改变,有人多少人在这二十二年间暗暗地角力呢? 郑成月不清楚,但他明白一点:自己并不孤单。因为聂树斌案,并未被这片玉米地彻底吞噬、永远的被世界遗忘。


相关阅读:公安副局长披露聂树斌案另有真凶丢官


原标题:专访郑成月:聂树斌案发现“一案两凶”的前前后后

  从郑成月发现聂树斌案“一案两凶”的情况,距今已有十余年。而比这更为漫长的,是聂树斌含冤的日子、聂母等待的日子。

  1994年,石家庄市西郊一块玉米地里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随即,年轻人聂树斌被认定为凶手,并于次年5月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曾犯下多起强奸杀人案的王书金在河南落网,随即主动供述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真凶。

  原河北邯郸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是最早着手调查王书金案的办案民警,也是最早披露“一案两凶”事件的公安人士。但也正是因为王书金,郑成月却丢官罢职。

  12月1日晚,记者记者专访了郑成月,他回顾了发现聂树斌案“一案两凶”的前前后后。

  逃犯归来

  记者:你最早和王书金发生交集是什么时候?

  郑成月:1995年7月,我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科毕业后,进入公安局工作。10月3日,王书金所在的南寺郎固村有女孩失踪了。我第一次配上五四手枪去破案,这是我接触的第一起命案。

  我们对南寺郎固村对的男青年逐个排查,发现一个叫王书金的男青年不见了。

  随后,刑警队在公安部网上发布了一则通缉令:王书金,28岁,涉嫌强奸杀人后逃跑。

  记者:后来是怎么找到王书金的?

  郑成月:2005年1月18日,河南荥阳县索河路派出所打来一个电话,说他们发现了一个叫王永军的平固店人,已经10年没回过家了。

  这时候我已经是副局长了,主管刑侦。我想到他们说的这个人可能就是王书金。

  后来我就到荥阳,把逃亡十年的王书金带回了广平。

  “一案两凶”

  记者:王书金最早是什么时候交代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真凶的?

  郑成月:我在荥阳见到王书金的时候,刑警正在问他话。王书金当时就承认自己犯了6起案子:4起强奸杀人案,2起强奸案,其中就包括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

  我当时也没去问他,点了一支烟坐在旁边听他讲。

  记者:你是怎么发现“一案两凶”的?

  郑成月: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人,给他们录口供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指认现场。

  2005年1月23日,我们押着王书金到石家庄指认现场的时候,王书金准确地指认出了现场。我当时问旁边的老百姓这是哪个村的地,别人说,是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的地。于是我把孔寨村的干部叫过来。村里干部说,这是马振才的地,10年前确实发生过凶杀案。

  我怕王书金胡说八道,所以又找到马振才,问他地里是哪一年出的凶杀案。他说十来年了,我也记不清哪一年了。这个时候,一位村干部告诉我们,“坏了,坏了”。我问他哪儿坏了。他说,十年前凶手已经枪毙了,怎么又来一个。

  这时我才知道,这个地方已经“破了案”了。

  记者:王书金案目前仍处于死刑复核阶段,要不是“一案两凶”,他可能已经被枪毙了。有种说法是,王书金承认西郊玉米地杀人案是为了减轻罪行。你怎么看?

  郑成月:不可能!我跟王书金说,一定要说实话,不要说假话。王书金说,是我干的,为什么要让别人认?

  记者: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中,“破案”的是谁?你去找他们了吗?

  郑成月:村干部告诉我,1994年,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副局长尚中华带着刑警队在这儿破了案。

  发现这个以后,我们在想:第一,王书金在这打工,会不会是他看到以后胡说了;第二,会不会这里发生了两起凶杀案?

  2005年,当时破案的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已经撤并到裕华区分局。带着前面两个问题,我们就带着王书金到了裕华分局,当时找的是一个指导员。这位指导员说话吞吞吐吐。

  刚开始他没在屋里,我一看,他桌上放着我们的协查函,还有河南荥阳发的协查函。我想,我们发的函是到石家庄市公安局的,怎么到了他桌上?

  我跟这位指导员说,如果你们这没有出现过凶杀案,你给我写个证明;如果有,请你把现场和调查的材料、尸检结果给我。我还跟对方说,王书金就在楼下,你可以去提人,我把他给你,你问。

  他说,等等再说吧。我说不能等等,起诉时间马上到了。他却跟我说要找我们局长。我就跟他说,我就是局长,我找你们局长。

  他给我一个他们局长的电话,但是我后来打过去都不接。我就知道,里面肯定有麻烦。然后,我押着王书金回了广平。

  “我不管他,我要水落石出。”

  记者:在裕华分局碰壁后,你是怎么想的?

  郑成月:我不管他,我要水落石出。我相信,我们有法律的监督,有人管。

  记者:意识到案件可能有问题后,你做了哪些工作?

  郑成月:对看王书金全程录像,不论他见什么人。我现在还经常看他交代罪行的录像,看了不下100遍。

  疑点重重

  记者:之后你发现了越来越多的疑点?

  郑成月:聂树斌怎么描述被害人(康某)的?——“二十四、五岁的女的”、“个儿不高不低不胖不瘦”、“留着短发”。

  相比之下,王书金的描述更为详细。王书金说,这女的头发不太长,但是没有扎小辫,个儿比他略矮。王书金是171cm,康某的招工表显示,康某的身高是156cm,加上红色高跟鞋的高度,王书金说康某略低于她是没有问题的。

  王书金说,康某头东脚西,穿的是带花点的连衣裙,上身穿着女人穿的小白背心,裤头是粉色的,洗得晒得发白了。穿着红色塑料高跟凉鞋。

  最关键的地方是,王书金说,他把康某掐死后,在她身边发现了一串钥匙,这是聂树斌没有提到的证据。王书金交代,他临走时,把康某的裙子扒下来,他觉得这条连衣裙不错,想把它拿回家给老婆穿。所以他拿着这裙子和一串钥匙就走了。但走在半路上,他又突然想到,自己拿着这串钥匙,要是被公安局发现,不就破案了吗?所以他又折回去,把这串钥匙扔在了距离被害人大概一米远的位置。把连衣裙埋到了距离现场十几米远的位置。

  接着,王书金回到了单位上班。他交代,下午三点钟,天打起了雷,后来下起了雨。后来河北省调查局到石家庄市气象局调查,那天确实下了雷阵雨,和王书金说的吻合。

  更可笑的是,聂树斌交代现场有一辆黑色自行车;材料里也写着,现场提取了一辆黑色自行车。但在向康某家属返还财物的相关材料里,却成了蓝色自行车。

  明明是蓝色的自行车,聂树斌却说是黑色自行车;明明康某已经37岁,聂树斌却说“二十四、五岁”,你信吗?所以我说,这案子是冤案,是假案。

  记者:看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卷宗后,你是什么反应?

  郑成月:2005年,聂案复查时,我从河北省调查组拿到了部分聂案卷宗。卷宗不完整,今天把这页撕了,明天加了那页,有的字改了又改……

  口供显示,聂树斌讲完一个强奸杀人过程花了30分钟。但聂树斌有口吃,他讲完这些内容至少需要3个小时。

  按照要求,对未满18周岁的人讯问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对口吃的人讯问必须在口供上注明“口吃”。但是卷宗上什么都没有。

  我第一次拿到卷宗,看了以后就把它一把扔到了桌子底下。——一帮杀人犯!不是“聂树斌是杀人犯”,弄材料的是杀人犯,连基本的公安和法律知识都不懂。我就觉得聂树斌冤。

  “王书金免掉了我的公安局长”

  记者:作为最早披露“一案两凶”事件的公安人士,“说实话”让你受到了什么影响?

  郑成月:王书金事件使我被免掉了公安局长。2009年,县委书记找到我,让我提前退休,“给年轻人让让道”。

  当时我是广平县公安局的副局长。如果不出现王书金,我现在可能是邯郸市公安局局长。

      记者:你怀疑过自己的选择吗?

  郑成月: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首先要把你的良心放平。我当公安局长时,在局里睡觉从不关房门。

  我要在下聂庄立一块碑

  记者:离开公安局后,你在做什么工作?

  郑成月:在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当法律顾问。给他们看看卷宗哪里有问题。

  界面新闻:对于聂案,今后你还想做些什么?

  郑成月:本来我打算在聂树斌案再审的时候去最高法出庭作证,后来才知道是直接宣判。我要在下聂庄立一块碑,写上聂树斌被冤枉的天数。

  记者:你身体状况如何?

  郑成月:不好,很多疾病。11月30日,我和聂树斌的姐姐通话,我跟他说,我活不了多久,我死了以后,要给我在聂树斌的坟墓旁边树一个像,写上“人民警察爱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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