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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察遭遇“记者“,李英东同志你认错吧!

2016-12-19 警眼看天下

黑龙江某中学营养午餐暗访记者“被打”事件,当地公安机关做出了如下通报:

 "经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纪委、甘南县纪委调查认定,甘南县兴十四镇派出所副所长李英东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推打了当事人。

 经12月17日甘南县纪委常委会议和甘南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英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兴十四镇派出所所长于秋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候本河进行诫勉谈话。”

警察自媒体纷纷对该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以下节选《当警察遭遇“记者”......》自媒体:凸凹 镜微信号: minshengljl


当警察遭遇“记者”,一开始是这样的:

您好,我是警察。

警察?怎么了?



我正在执行公务,请出示您的证件。

(不予理睬)

请您出示证件,配合我执法!

(试图强行离开......)

(阻止不明身份人员离开)

(试图强行离开未果)我是某某报社记者,我正在暗访,你无权阻止我离开!






对不起,在未核实完您真实身份、排除您违法前,我不能让您离开!

我是记者,我在暗访,你无权这样对我!

对不起,请配合我核实您的真实身份!

(拒不配合,不提供记者证)

(带至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

我是记者,虽然我没有记者证,但我有强大的主子——报社,你们敢奈我何?

不管您是谁、来自哪里, 不管您的后台有多大,现在您的可疑身份没有排除,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我们都不能让您走。

可疑身份?虽然我拒不出示记者证件(因为只是新闻工作者,根本没有记者证,如何出示?)你能拿我怎样?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我有权查清您的身份,排除可疑。

笑话,人民警察法能管得了我?我可是“记者”!再说一遍,我可是“记者”!我不需要遵守人民警察法。我是“无冕之王!”王”是什么意思懂吗?就是可以不配合警察执法,就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再说一遍,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我有权查清你的真实身份,请您出示证件,配合我们执法!

你是诚心要做“恶警”是吧?好吧,那我成全你(只听键盘声啪啪啪的响,一篇“恶警”新闻出炉)



长久以往,于是出现了以下情形:




您好,我是警察。

警察?怎么了?






我正在执行公务,请出示您的证件。

(不予理睬)

请您出示证件,配合我执法!

(试图强行离开......)

(阻止不明身份人员离开)

(试图强行离开未果)我是某某报社记者,你无权阻止我离开!







啊!记者?

是的,我是记者,我在暗访!

对不起!不好意思,我有眼不识泰山!

(傲慢)

您慢走!(警察为了自保,不敢查验不肯出示真实身份信息的自称为记者的人)

哈哈,还是记者能唬住人!走,哥们儿,继续到下一家作案去!


以下节选《李英东同志,你认错吧!》自媒体:瓜尔佳 微信号: gejjg110

在这儿,我要狠狠地批评李英东同志几句:


你这人就是太认真,太实在。当记者不回答他是谁的问话时,你本应采促膝谈心、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法开导他,给他讲当警察不容易,讲配合警察工作是公民义务,争取让他深受感动的同时主动地、自愿地告诉你他究竟是谁,可你呢?


你这人就是太执着、太暴躁。在知道他们用糖果勾引孩子、伪装送货人、企图强行脱离审查时,你应该采取迂回的,缓慢而柔性(具体可参照太极拳的模式)、面带笑容地阻止他,让他感充分感受到什么是规范执法,可你呢?


还有,因为你的行为让于秋宝同志和候本河同志受到波及,尤其是于秋宝同志因为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提拔。唉,这辈子你欠人家的太多啦!


李英东同志,你认错吧!


以下节选《不服从警察执法有木有?要求对涉事警察“立案侦查”行不行?》自媒体:POLICE警魂

在这个问题上,这两人就没有依法服从和配合人民警察执法!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这两人是否存在暴力抗法的行为?是否涉嫌妨害公务还需要有关司法机关认定。

 

其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管是记者,还是其他行业的人员,都毫无例外地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你在工作的过程中,也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任何时候,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没有特殊的地位,都不享有法律豁免权。


以下节选《奇葩!被打记者要求抓捕被撤副所长以防其畏罪潜逃!》自媒体:

AK羽林卫 微信号: cnofficer

第一、媒体是不可辱,记者是不可打,但你们只是你们,你们不能代表所有媒体人更不能代表所有记者!

第二、你们信誓旦旦的说“即使付出惨重代价,也要捍卫法律尊严”?可你们连服从警察执法在先,连什么样的伤情才能构成犯罪都不清楚,还好意思说要捍卫法律尊严?

以下节选《黑龙江记者被打事件所长被撤。一如既往,官方通报又是个大败笔》自媒体:麒麟观察 微信号: caogenpower


没错,我们是不应该为有问题的警察或者打人的警察洗地,但同时我们也绝不能忽视另一方的错误甚至为他们漂白,这样做的后果,是对法制公平的不负责任。

第一、会使舆论完全按照记者在事发后第一时间为网友们准备好的联想空间进行脑补:当地警.匪一家,警察是为了保护黑心午餐才打人。尽管并不能证实黑心午餐确有其事,也并不能证实警察打人与黑心午餐利益关联。

第二、会使舆论认为面对警察执法,谁都可以态度嚣张,不配合、顶撞。

在记者发布的那段音频里,可以清楚的感受到被执法者在执法者面前的不配合。

本来,通报中可以通过客观的起因经过分析,对记者一方的抗法行为和有无违规采访行为做出评价,对社会配合警察执法提出呼吁和希望。但是没有,什么也没有!

我们不必去考量以后警察执法会怎样,警察一定会愈发小心,把规范执法等成最好的自保武器。

但我们不得不去考量的是,我们的潜在执法对象,未来在遭遇警察时会怎样?

他们今天发现原来可以如此这般顶撞、拒绝警察执法,那么明天他们面对警察执法的时候,他们是不是也会学着记者的样子拒不证实身份、据不配合和顶撞?

2015年,中国警察牺牲438人,时时流血、天天牺牲是对中国警察的最现实写照。

请大家记住这些为警发声的自媒体,希望我们的发声,能起到正面的作用!借习大大一句话“不忘初心 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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