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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做代购,最后被判三年!微信上这些事万万做不得!

2017-10-14 宿州发布

朋友圈晒晒娃、分享下图片,若有不慎,这些小的举动没准就能给你带来“灾难”;


微信群里侃侃大山、开开“玩笑”,如不当心,三言两语就足以送你坐牢......

10月8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开始施行。新规明确,互联网群组“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以后,微信上哪些消息不能再发了? 除此之外,微信上还有哪些事情做不得,你都清楚吗?


1

微信代购彩票被判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微信代购彩票刑事案件。被告人罗某、王某、李某、刘某在未取得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授权的情况下,利用网络社交平台擅自发行、销售彩票,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王某、刘某、李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判。

2

微信上不可销售香烟


福建省一小伙张某未获烟草专卖许可,通过利用网络微信、QQ等方式与他人交易并邮寄发货,非法经营香烟数额24万余元,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而被公诉。

 

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微商们千万不要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销售香烟,这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

3

微信代购医疗物品需相关资质 

有人因售卖美瞳被起诉


日前,江西南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擅自销售美瞳的网店店主盛某某,被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2015年至2016年7月间,被告人盛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条件下,在淘宝网店“海外代购超市”购进美瞳产品,并在网络平台对外销售,非法获利1万余元。

 

据了解,美瞳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接触眼角膜,有较高的风险,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获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销售。

4

微信上这些消息千万别发!

已有多人被拘留


从10月8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开始施行。

 

新规明确,互联网群组“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辽宁沈阳青年吴某用微信建了一个100余人的微信群。群员马某在群中每天都发布“有大片看”的信息,向群员收取数十元会费,每天向交钱的人发送淫秽视频。群主吴某因视而不见,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


微信上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所以群里的伙伴们今后说话一定要注意!


以下这几种消息千万别发!


1、不信谣不传谣


2、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3、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4、军事资料不发


5、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6、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7、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5

身份信息、位置信息、孩子照片

统统晒不得!


很多人喜欢在朋友圈晒车票、护照、飞机票等,但这些票据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都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借助特殊软件,便能轻易读取。

 

微信上的“所在位置”功能,可以跟朋友分享你在哪儿,但如果你旅游、出差了的话,也等于告诉别有用心者、小偷“这人不在家”,为他们创造了条件。

6

朋友圈投票有猫腻 

已有人盯上你的个人信息!

在微信朋友圈,你有没有为朋友家的孩子投过票?或者为自己家的孩子拉过票?不知何时起,朋友圈拉票变成了一种常态。而媒体调查发现,朋友圈投票早已蜕变成“传销式”商业活动,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存在被泄露的风险,成为“黑色利益链”牟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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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央视财经、中国新闻网、新京报、中国之声

编辑 | 文洁

主办 |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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